❶ 有单位人能用其他公司贷款买房吗
有单位的人用其他公司贷款买房,一般贷款都是使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有其他渠道也可以。相应的手续要全。
❷ 我买房,用别人的名义贷款可以么
贷款是可以的,如果是商业贷款,他带出来你用就行。如果是房贷你就要承担买了房而不是你的产权的风险了。房贷的产权必须做到买房人名下,所以你就要面临着贷款你还,房子是别人的房子。如果这个风险能够规避,那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❸ 能不能用别人的公积金贷款买房
如您在天津市的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资格如下:
1、借款人(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借款人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配偶须同时符合规定的贷款条件。
2、非同一家庭成员共同购买一套住房的,其中一名购房人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在津就业的香港、澳门同胞、外国人;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4)未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应未到65周岁);
(5)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有住房的,须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6)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并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情况;
(7)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8)已按规定支付首付款或自筹资金;
(9)同意按照规定提供担保。
4、借款人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 借款人因工作单位变动,造成欠缴3个月(含)以内住房公积金或因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误,重新调整造成欠缴住房公积金,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6、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或其配偶历史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1)近24个月连续逾期不能超6期;
(2)近24个月不得出现展期(延期)、以资抵债的特殊交易;
(3)近5年内累计逾期不得超24期;
(4)近5年内不得出现一次性担保代偿、被起诉的特别记录。
7、借款人或其配偶《个人征信报告》需满足以下条件:
(1)逾期及违约信息概要中不得出现呆账或核销记录。
(2)信贷交易信息明细中全部贷款当前逾期总额应为0。
(3)未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最近24个月每个月的还款记录表中每笔贷款连续逾期(含担保人代还)不得超过6期。以受理申请之日为起点计算24个月记录。
(4)贷款明细信息中全部贷款最近24个月特殊交易项不得出现“展期”或“以资抵债”的特殊交易。以受理申请之日为起点计算24个月记录。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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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用本人的名字买房, 但是 别人还贷款
看我理解的对不对,他们不符合贷款的条件,所以以你的名义买房并办了贷款手续,但钱都是他们出的,贷款也由他们还。现在你担心他们不还贷款银行找你要。其实这也没什么好担心的,房子都是以你的名义买的,也就是说从手续上讲你是房子的所有人,明白了吧?
❺ 别人用我的名义向银行贷款购房
您好:
若别人以你的名义贷款买房,银行贷款手续需要你来办,房产证也需要落到你的名下。这种情况下,一旦对方还不上贷款,银行首先要找的就是你,而且出现逾期影响的是你个人的征信。
若别人用你的名义贷款买房,如果你还没有买房,那么在你自己需要买房的情况下,你再办理贷款就是二套房了,二套房的利率及首付比率都比初次买房要高。虽然对方来偿还贷款,但是却侵占了你购买一手房的优惠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事先跟对方签订协议,协议上要写明房屋由对方购买,实际所有权归对方所有,对方承担每个月的还贷义务。若是对方出现还贷逾期造成对个人征信情况产生影响的,对方应给予补偿并积极消除不良影响。房屋购买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由对方承担;贷款还清之后,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对方承担因对方未按时还贷造成的房屋被银行抵押拍卖后果,由对方承担,并且由此给个人造成的信用伤害应由对方给予补偿。
房屋购买毕竟是大投资,还贷时间长,风险因素很多。如果关系不是特别紧密,建议还是不要这样做。如果非要这样做的话,建议把房产证拿在自己手里,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