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甘肃省武威市公积金贷款需要出具哪些证明
拿着你的公积金银行账户到银行打印清单就可以了。
至于工资证明之类的,到了售楼处,服务人员会和你讲清楚的!
2. 甘肃省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北京的 住房公积金 贷款只能 买北京的房子。。
买外地的房子您可以把 公积金 提取出来。。买房子
或者您以后不打算在北京可以转回老家去 就是比较麻烦
3. 甘肃公积金 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特点:
一是贷款利率低。公积金贷款比银行贷款利率平均低1个百分点。
1—5年期公积金贷款利率为:月利率3.0‰,年利率3.6%;银行贷款利率为:月利率3.975‰,年利率4.77%。5年以上期公积金贷款利率为:月利率3.375‰,年利率4.05%;银行贷款利率为:月利率4.2‰,年利率5.04%。
二是保险费低。投保额低:公积金贷款按贷款额投保,银行贷款按购房款全额投保;保险费率低:公积金贷款保险费率为:1-10年,0.5‰;11-20年,0.4‰。其计算公式:保险费
=
贷款本金×费率×贷款年限。
三是公证费低。公积金贷款每笔只收费80元。
四是工本费低。公积金贷款每笔只收取工本费35元。
五是公积金贷款无律师费或代理费
贷款主要是根据你实际贷款的用途来决定你的贷款方式!你可以在线提交一份贷款申请,在2到3个工作日之内(周末节假日除外),你可以查看你的贷款进度的!点击在线贷款申请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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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甘肃临夏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申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需要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专门用于购买二手房的房屋抵押贷款。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提供买卖双方资料,填写管理中心制式申请表,报评估,交纳评估费;
资料提交管理中心审批,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后通知客户到管理中心面签,管理中心进行复审;
审批通过后到公积基金管理中心签担保合同,交纳担保费;
贷款批贷后,通知买卖双方过户;
拿到新房本后办理抵押登记,见抵押登记受理单管理中心放款。
5. 甘肃省金昌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金昌市申请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的资料:
1.是证明本人及配偶身份的资料;
2.是证明本人购房行为的资料;
3.是进行贷款申请的资料;
4.是进行还款结算的资料;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2.申请人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3.经过中心初审确认客户的贷款资格;
4.借款人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
5.填写贷款文件;
6.将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开发商及担保单位盖章;
7.购买保险;
8.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资料,进行审核;
9.将资料递送至中心终审;
10.将资料递送至贷款银行;
11.将银行返还的资料收存;
12.按借款文件按期还款。
6. 甘肃贷款购房需哪些条件
1、购房贷款不需另外拿房产抵押,只需在交付所购房屋(以下简称新房)的首付款后,将新房的产权抵押银行,银行发放贷款,直接支付购房尾款给开发商(或二手房的卖房者)。
2、贷款手续:
如果是由你申请贷款,那必须以你的名义购买新房,将来新房的产权证必须是你的名字。
你申请贷款需要提交的主要资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2)结婚证;(3)户口簿;(4)收入证明【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家庭月收入合计至少要达到月还贷额的2倍或以上】;(5)购房合同 及 首付款凭证。
如果你有公积金,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公积金相关证明。
7. 甘肃兰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征信报告吗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授权经办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8. 甘肃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摘要 当初申请住房商业贷款时,怎么不选择公积金贷款?利率还便宜
9. 公积金异地买房贷款条件需要哪些材料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2014年10月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新政策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1、河北石家庄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石家庄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户籍在石家庄但在就业地(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石家庄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山东济南
就异地公积金贷款方面,早在2008年,济南就已开办了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但在本次新政中,异地贷款政策由全省推至全国范围,济南市户籍人口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凭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证明,在济南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要求由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含)以上改为已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外地缴纳公积金的市民在济南申请购房贷款,需要携带缴纳地公积金部门提供的证明,证明其在当地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此外,还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及复印件等资料,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建议申请者办理新房和二手房贷款时,先咨询贷款经办银行进行了解。在外地缴纳公积金可在济南申请贷款,那么在济南缴纳是否可在外地申请呢?济南公积金中心表示工作人员,这还要看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建议市民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
3、浙江杭州
2014年10月31日,杭州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杭州户籍职工,视同本地缴存职工,执行杭州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在杭州市购买首套和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可持缴存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公积金存贷证明和缴存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家庭房产查档证明,向杭州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4、内蒙古呼伦贝尔
2014年11月10日,呼伦贝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新政落实三部委文件。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呼伦贝尔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做出调整: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并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呼伦贝尔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在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四川成都
2014年10月30日,成都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对公积金贷款政策做出调整,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下月1日起,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符合其他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成都市缴存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从外地调入成都工作的职工,在成都缴存公积金不满6个月的,提供由外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连续正常缴存证明后,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据了解,此次调整还开通了异地贷款业务,成都市户籍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6、泸州
从2014年7月1日开始,泸州市行政辖区外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泸州市行政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此规定执行时间限两年。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公积金是在泸州以外的城市缴存的,如今也可以在泸州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了。
7、吉林长春
从2014年7月起,长春市民在省内异地购房,可使用其长春市公积金账户进行贷款购房。省内异地购房贷款业务由铁路分中心具体承办。购房地有铁路分中心分支机构的,职工向当地铁路分中心分支机构提出申请;购房地没有铁路分中心分支机构的,职工向铁路分中心提出申请。
2014年10月21日,长春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做出调整,在长春市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其它市、州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在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市公积金中心为其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职工向户籍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8、湖南长沙
2014年8月11日,湖南省住建厅印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异地购房者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缴存地以外的省内其他市州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本人自住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但月提取额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014年9月16日,长沙关于恢复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长沙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支持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批同意,现决定于2014年7月29日起恢复办理省内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含省直分中心)。凡省内其他中心的缴存人在本中心申请贷款,执行本中心贷款政策,且借款人夫妻双方的房产信息均需查询(缴存地与贷款地均需查询)。
9、湖北武汉
2014年9月15日,湖北省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被媒体称为“鄂六条”。《意见》第十五条规定:在本省范围内异地购房的家庭,可使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探索缴存职工购房时同时申请使用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家庭代际间的互助作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
2014年11月6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职工异地住房公积金转入业务流程及资金结算方式的通知》,对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异地住房公积金转入业务流程及资金结算方式进行调整。
对于异地调入武汉市的职工,应由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证明,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移至本地公积金账户,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按其缴存时间系数(参数值统一设定为1)及缴存余额倍数参与贷款额度计算。
10、甘肃兰州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1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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