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贷款人有一项假信息,担保人信息全是真的,是否构成银行诈骗
你好
视情节严重性,银行是否起诉而定。。。。
担保人的信息真假性没有太大意义,重要的是贷款人。
一般我们这里叫 骗贷,
如果银行能及时追回这笔贷款,不会走法律途径。
如果不能及时追回,会走法律途径,担保人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Ⅱ 借款人向银行提供虚假资料取得贷款因还不出钱,担保人银行卡被冻结,法院这样做合法吗
虚假不虚假是银行说了算。你说的不算。你的担保资格呢那是毋庸置疑的。现在贷款都是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如果借款人没有能力的话人家完全就是可以找担保人进行代偿所以。冻结你的银行卡合理合法。
Ⅲ 贷款人利用假资料去做贷款,银行没有核实就贷款了,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第一担保人是否提前知道资料是假的,如果知道那就惨了。先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然后等着。债权银行是否移交司法机关。第二银行肯定有责任相关人员要承担最低的也是渎职责任。第三这种情况已经构成了贷款诈骗罪。但是如果贷款及时还清银行一般不会找麻烦。还有假如你不知道贷款人做假但是你作为担保人既然签字了就有义务替贷款人归还贷款。然后你再到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贷款人以保全自己权益。
Ⅳ 担保人给银行提供假资料,贷款人当时不知道。现在贷款人知道了,能不能告担保人贷款人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人家冒着风险,帮你贷款帮你担保你还要起诉人。钱贷到了难道不是你用的?
Ⅳ 贷款担保人不知情情况下被骗取保证,责任怎么算
担保人即保证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你妈的情况,怎样才能证明是被骗为甲的?这是问题的关键,要找出嫩让法律认可的认可的证据,才能摆脱这个债务。凭嘴说,是没有办法证明被骗的。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Ⅵ 贷款人诈骗银行,担保人资料做假,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涉嫌共同诈骗,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Ⅶ 贷款人诈骗贷款,担保人资料做假,担保人是刑事责认,还是民事责任
如果担保人明知贷款人为的是诈骗,而提供担保,可能会成为共犯,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不涉及刑事责任的,也可能因为存在资料作假等,有一定的过错,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可以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Ⅷ 贷款人使用虚假身份贷款,担保人信息真实,担保人有责任吗
借款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担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需要付法律责任。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规定身份证虚假信息应负法律责任如下: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有前两款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制作、发放、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二)非法变更公民身份号码,或者在居民身份证上登载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项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载虚假信息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的;
(四)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五)泄露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担保法》对担保人规定如下: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Ⅸ 贷款人诈骗贷款,担保人资料是贷款人准备的假资料,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贷款人不还,担保人替贷款人还,担保人跟贷款人都不还的话就等着一起被起诉了
Ⅹ 贷款人提供假手续但是担保人当时不知情 等贷款发放以后才知道 并向银行口头通知 这种情况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如果贷款人提供的资料是假的,就可能涉嫌贷款合同诈骗,这样的合同应认定是无效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但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担保法》规定: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
第七条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第八条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第九条 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