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购房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后还能同时贷款吗
有过一次贷款,还可以再次贷款(首次公积金贷款,下次还想公积金贷款,必须还清首次的贷款才能贷),不能第三次申请贷款。
㈡ 关于公积金的提取与贷款可否同时发生
不可以的。
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初审与评估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
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2)能否同时提取公积金余额和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审批程序
一、审批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XX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二、受理范围,我市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因资金不足时,可向我中心各所属机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XX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或提取公积金后又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
3、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两用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同意按照本办法及《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7、法律、法规、规章和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材料 借款人申请贷款视不同情况提供以下资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需提供《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及不低于房价总额20%的首付款单据;
2、自建、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需提供建设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土地使用证或原房屋产权证,建筑施工合同及工程预算或决算;
3、购买二手房,需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凭证;
4、单位集资建房,需提供集资建房批准文件、集资建房交款单据、集资建房或买房协议书;
5、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
6、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担保证明及保证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8、房地产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证明;
9、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办理程序
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有关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查;
2、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
3、市公积金中心审查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
4、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材料转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担保当事人,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各分支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六、办理时限
1、受理审查。分支机构初审时间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不超过2个工作日,批量较大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可延长3个工作日;
2、审核审批。市公积金中心审批时间自收到各分支机构报送的贷款材料起不超过3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㈢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余额吗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余额。
只要公积金账户中有余额,且需购买商业住房时,就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而且,现如今手续已经简化,一般只需个人身份证、购房合同、及产权证明即可。
但时间期限有所要求,通常需在产权证发放之日起一年内提取,逾期不予办理的,且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总房款。采用公积金贷款的,只要凭借个人身份证件,就可以提取公积金。
每年限取一次,每次金额不得超过年度还款金额(含本息),也就是每月还款金额×12个月。如果是商业贷款(含组合贷款),且提取金额超过公积金年度还款额的,那么就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抵押贷款合同(商业)、产权证、以及上一年度的银行还贷流水(银行签电子章),在贷款行网点信贷中心即可出具。
㈣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同时余额可以提取出来还贷款吗
各个城市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政策不同,公积金贷款的余额能否用于还款,建议咨询当地银行或贷款客户经理。
温馨提示:
平安银行公积金贷款是向符合公积金中心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可用于购买商品房和保障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贷款。目前我行支持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分行有:济南、武汉、深圳、广州、南京、昆明、上海、珠海,其他城市可联系当地网点咨询。
应答时间:2021-01-15,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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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夫妻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同时提取公积金余额冲抵贷款吗
每月银行会先从你的还款账户中扣除,然后会从你和你爱人的公积金账户中将等额钱自动划入你的还款账户中,以后在每月扣款日前存钱补足1600元就可以了,这样就不会发生因你公积金帐户中金额不足扣款不成功而影响你信用的事了办理成功公积金月冲后,建议你先足额存入一个月的还款1600元
㈥ 正在办理公积金贷款能否同时提取公积金余额
有购房合同是可以提取的。
一手房提取: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公积金提取印件;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㈦ 同一套房子,我是不是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后,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每月对冲偿还
你可以先申请贷款,然后再提取还款。但这要看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如何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