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 是什么
存款余额是指商业银行在截止到某一日以前的存款总和,包括储蓄和对公的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存放同业及存放中央银行等的存款之和。
银行的考核指标中有存贷比,《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否则就会违规,并存在很大风险,存款余额为负债指标,贷款余额为资产指标。
B. 请问现在中国老百姓的资产大概都有多少,平均来说大概有多少求大神帮助
你看看这对你有没有帮助? 一、我国储蓄屡创新高 近10年间,中国人民银行已连续数次调整储蓄利率。尽管利息一降再降,但我国的居民储蓄率却节节攀升,每年以0.5个百分点的速度一路高涨。 2006年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报告显示,截至05年12月末,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突破14万亿元,达到141050.99亿元。数据显示,05年12月末,我国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为28.72万亿元,同比增长18.95%。 这是05年一年内,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连续跨越的第三个万亿元大关。05年1月,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突破12万亿元,5月份即突破13万亿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一直保持了较高的增速,其发展过程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储蓄存款持续增长阶段(1978年到1988年)。这一阶段储蓄存款平均每年增长30%以上。 2.储蓄存款高速增长阶段(1989年到1996年)。这一阶段在基数已经较大的情况下,储蓄存款余额继续保持旺盛的增长势头。这一时期储蓄存款余额的年均增长率达到31.6%。 3.储蓄存款减速增长阶段(1997年到2000年)。这一阶段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继续增长,但储蓄存款余额的增长速度开始下降,增长率从94年的41.5%,一直下滑到98年、99年、00年的15.4%、11.6%、7.9%。同时,新增储蓄存款的增长速度开始出现负值。 4.储蓄存款恢复性增长阶段(2001年至今)。这一阶段居民储蓄资金经过99年下半年和00年明显分流之后,01年居民储蓄分流明显减缓,储蓄存款增长速度重新加快,定期储蓄占比提高,存款的稳定性有所增强。 二、储蓄存款余额屡创新高伴随着消费率的持续走低 人民币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经突破14万亿元,创造了历史新高。储蓄存款的不断增多,对老百姓而言,是一件好事,因为总体上老百姓可支配的资金越来越多了。而在储蓄额不断攀升的同时,居民最终消费率却在连年下降。数字显示,近5年我国居民最终消费率持续走低,分别为61.1%、59.8%、58.2%、55.5%、53.9%。十年来,我国最终消费率平均为59.5%,比世界平均消费率低近20个百分点。 从储蓄反映出来的越来越富裕的中国人却与最终消费率的连年下降相伴随,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消费信心缺乏 消费信心用来概括影响居民消费的各种因素的总合,这些因素包括一个国家的宏观政策、经济发展情况、居民收入增长率、人口年龄结构以及文化背景等。缺乏消费信心是致使我国居民最终消费率持续低下的原因之一。 首先,经济体制改革的纵深发展使得消费者对未来收入支出的不确定性增强。近年来,我国体制改革向纵深进展,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如住房、教育、医疗等制度的改革。虽然这些改革措施从长远看有利于经济发展,但从短期看,居民对未来收入和支出的不确定性预期提高。消费信心的缺乏,使得老百姓在考虑收入的支配时,预防意识明显增强。 其次,我国目前的人口结构特征使得总体上表现出来的社会总体消费信心不高。一般来说,低龄及高龄两个年龄段的人口对储蓄的贡献小于中青年龄段,因为除了收入上具有优势以外,中青年还要面临“上有老、下有小”等生活压力,因而消费信心减弱,储蓄动机增强。我国目前人口的平均年龄水平正处在对储蓄贡献最高的时段。 最后,消费环境的不够透明、不够规范也降低了人们的消费欲望。储蓄率居高不下,而消费支出却没有同比增长。除了提高收入,让老百姓手中有更多的钱外,排除非收入制约因素对刺激消费同样重要。非收入制约因素包括行业垄断、商业欺诈、信息不对称、流通存在问题、产品不对路、供给质量不高、服务不到位等。 2.住房、教育、医疗负担沉重 众多研究和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居民在住房、教育和医疗方面的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比较高。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05年社会蓝皮书》中的调查显示,子女教育费用、养老、住房排在居民总消费的前三位;而人民银行04年第四季度关于“储蓄目的”的调查也显示,居民储蓄的目的依次是“攒教育费”、“养老”、“买房装修”。住房、教育、医疗方面的负担使得我国居民以支付这些支出为目的的储蓄意愿很高。 首先,近年来教育费用的持续攀升大大强化了居民的储蓄愿望,影响了城乡居民家庭的消费倾向。例如,据常州市城调队05年的抽样资料,家庭培养一个大学生,19年共需投入基础教育费用约13.1万元,比1999年的测算增加了5.1万元。 其次,不断上涨的房价已经超过了居民生活的承受能力。例如,目前在杭州、宁波和温州的市区,一套80平方米的住房价格是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7.54倍,大大超过了国际认定的发展中国家一般在4倍至6倍的标准。 最后,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80%以上的劳动者没有基本养老保险,85%以上的城乡居民没有医疗保险。在群众看病贵、药品价格高等体制性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之前,居民消费意愿必然受到抑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 张燕生 凡是有后顾之忧的人,薪水无论多少,都不敢乱花,因为父母妻儿不一定都有稳定的收入,医疗费用上、子女教育开支庞大以及养老制度不明朗。 3.消费主力军掌握的财富和储蓄存款余额相对较少 一方面,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经突破14万亿元,相对于我国13亿人口来说,人均拥有的存款超过了1万元;但另一方面,我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也在不断上升,目前已经达到0.447,已明显高于国际上收入贫富差距0.4的警戒线。这表明,不断递增的财富储蓄存款余额并不是平均分配给每一个百姓。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 郭国庆 受城乡人口比重和收入差距的影响,中国储户结构与收入不对称。人数最多的中小储户,拥有的存款并不多。因此,真正需要消费的人,口袋里没有足够的钱;而真正有钱的人,他们考虑的是如何使用现有资本使财富增长,而不是先把手中的这桶金消费掉。 据分析,贫富差距过大是导致银行储蓄不断攀升的主要原因。根据经济学的普遍规律,当个人财富达到一定程度时,其消费量将停止增长,而投资、储蓄在个人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将大幅增长。具体来说,高收入、中等收入、低收入三个阶层对储蓄、消费、投资的行为有较大差别。对高收入阶层来说,收入中用于日常消费的开支比例很小,更多的钱是用来投资的。在我国,由于投资渠道狭窄,一些人就只能选择将钱存在银行里。对于中等收入阶层,日常耐用消费品的普及程度已经很高了,而新的享受性消费热点尚未形成,加之高房价高教育费用等压力,这部分人的存款倾向增加。而低收入者由于许多方面都得不到相应的社会保障,即使有钱也尽量节约消费。 因此,要降低目前的高储蓄率,单纯从刺激居民的消费需求方面着手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增加社会的总体收入水平,并且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降低贫富差距。 4.投资机会,特别是金融投资渠道缺乏 从全球经济角度而言,我国居民储蓄率明显偏高,长期以来一直保持在40%左右,远远高于世界25%左右的一般水平。这其中除了我国所具有的储蓄传统外,把仅有的一点闲钱存到银行成为许多居民不得已而为之的理财方式。 中国人民银行上月公布的05年四季度城镇储户问卷调查结果也印证了目前我国城镇居民面临的储蓄“两难境地”:一方面大多数居民对利率水平的认可度降低,认为存钱的意义不大;另一方面,由于其他投资渠道不畅通,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不得不选择继续把更多的钱存入银行。 调查表明,有62.1%的居民认为存款利率低,较上季提高2个百分点,但与此同时,在当前物价和利率水平下,认为“更多储蓄”最合算的居民人数占比为39.5%,较上季提高1.6个百分点,这一比例达到近两年的次高水平。 可以想象,在对利率水平认可度有所降低的前提下仍然追捧储蓄存款,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国目前投资渠道匮乏。而股市低迷不振,房市面临调控,以上两渠道分流储蓄能力减弱,又进一步带来居民储蓄保持较快增长、十余万亿元资金以存款方式保存在银行的结果。 首先,股市长期低迷已使越来越多的居民缺乏投资渠道和投资热情。我国资本市场形成资本的质量不高,投资者从上市公司获得回报少得可怜,这使得我国直接融资市场无法有效分流居民庞大的储蓄资金。 统计显示,1993年至2003年11年间,上市公司分红比例最低的为1997年的23%,最高的2001年也仅为56.5%。每年平均有65%的上市公司没有给予投资者任何回报。截至03年,连续三年派发现金红利的上市公司只有244家,其中只有85家上市公司的税后股息率超过国内1年期的定期存款税后利率。 投资股票收益低的现象使得投资者根本无从分享上市公司净利润增长的成果,更令资本市场的吸引力丧失殆尽。央行05年四季度的调查表明,只有5.1%的居民认为“投资股票最合算”。 其次,投资房地产在面临宏观调控的情况下,持币观望比例增加。在股市持续低迷的情况下,投资房地产一度是近年来部分居民认为“更为安全”的主要投资渠道。但05年下半年以来,受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影响,我国部分地区住宅价格增幅开始放缓,成交量大幅下降,原本有购房意愿的部分居民和投资者开始持币观望。央行05年第三季度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报告称,在房地产价格波动剧烈的上海,“未来三个月准备购房”的居民人数比例仅为7.3%,较上季下降3.7个百分点,创历史最低,居民购房观望气氛浓厚。与之相对应的,05年三季度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大幅增加。央行数据显示,05年三季度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增速由二季度的平均16%上升至17.5%,最高月份达到18.1%,增幅月环比也由二季度的平均相差0.3个百分点翻番至三季度的0.6个百分点。据分析,三季度居民储蓄意愿被再次激发,除了此次汇率改革人民币升值2%令居民对人民币信心增强这一因素外,与房地产宏观调控措施有效抑制了住房投资性需求,当前居民消费意愿和购房意愿回落关系密切。 最后,近年来新兴的理财投资由于缺乏诚信制度和相应的规范,始终未能成为居民重要投资渠道。虽然理财热在各城市兴起,部分居民也开始尝试以购买保险等理财产品作为投资方式,但由于这一新兴市场缺乏规范,产品过分宣传投资效应,加之一些代理商在推销中的违规行为,导致这一市场正在面临诚信危机,让消费者和投资者望而却步。 综上所述,其他金融投资渠道的不景气和不健全,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居民手中的闲置资金集中涌向了银行,形成了储蓄存款。 三、高储蓄率对我国经济的贡献与危害 近20多年中,我国储蓄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至今,我国储蓄率大体维持在38%至40%左右,而同期储蓄率同样较高的日本、韩国,其储蓄率则处于31%至32%左右。 高储蓄率带对我国经济发展既有好处也有危害,这都与中国不同时期的具体国情有关。 1.高储蓄率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贡献 首先,改革开放以来,高储蓄率为我国经济增长提供了充足资金来源,是支持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因素。 其次,源源不断的资金流保证了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增强了银行的稳定性。从银行角度而言,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背负大量不良资产的同时还能正常运转,其原因也在于储蓄率居高不下,银行有源源不断的社会资金流入。当前银行已有和已剥离尚未处理的不良资产、证券和非证券资产损失、保险业的投资损失和利差损失等积累的数额巨大,很难消化,如果不是高储蓄率的支撑,金融的运行和平衡就将被打破。 最后,高储蓄率伴随着高投资率,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贡献显著。最近10年间,中国以远高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投资率,实现经济高速增长,最根本原因在于高投资是以充分的国内储蓄为保障。储蓄是投资的来源,有了充足的资金供给,加上各方面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很高,存在着巨大的投资需求,在外部条件上形成了投资率上涨的压力。而投资正是我国经济近几年实现高速增长的最主要动力。 而对于普通百姓而言,14万亿的居民储蓄余额,意味着国民收入的不断提高使得人们有能力储蓄更多,这是看得到的财富。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 郑京平 从长期增长因素看,高储蓄率、高投资率以及比较旺盛的市场需求,还有充裕的劳动力,仍可以保持我国经济继续较快增长。 2.高储蓄率对我国经济的危害 事物都是两面性的,储蓄率居高不下的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最近几年,在宏观经济总体形势的影响下,高储蓄率带来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周小川 我国过高的储蓄率值得担忧,不希望这种现象再继续下去。 首先,储蓄的高增长加大了银行的压力,极易形成和加剧银行的系统性风险。由于目前我国金融改革还没有到位,金融市场规模偏小,投资渠道狭窄,银行除了贷款给企业,很少有其他渠道来消化存款。储蓄转化投资的效率不高,就有可能导致银行业的风险累积。 其次,储蓄的高增长使我国形成了以银行贷款为主的融资格局,而债券和股票市场等直接融资却发展总体滞后,导致间接融资比例过大。结果企业融资高度依赖于银行体系,银行承担了一些本应由金融市场承担的风险,金融风险向银行业集中。 最后,我国经济中存在的投资率过高、较多依赖出口、消费率偏低等问题的根本原因,也在于我国的储蓄率过高。有关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我国投资增长27.8%,依然保持高位。而过去几年,我国的储蓄率一直占到GDP的45%左右,这就意味着还有很大的资金等待投资。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主任 范剑平 高储蓄率必然导致高投资率,也就造成了产能过剩的局面,而我国连续多年高增长的投资依然无法完全吸收过高的储蓄率,而高投资率所形成的产能又不能被国内消费吸纳,这就形成了我国对外贸易顺差较大,而国内需求相对不足的局面。 四、降低储蓄率、扩大内需是保持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的任务和重要手段之一 综合上文论述,高储蓄率对我国经济既有贡献,也有危害。仔细分析可以发现,在时间上来看,贡献更多地来自于过去,危害更多影响到未来;从性质上来看,贡献更多地指向我们应该竭力避免和改变的方面,危害主要针对我们要追求的方面。也就是说,我们经济发胀的目标是在不久的将来,让这种贡献无的放矢。这样,就目前的时间点和经济形势来讲,高储蓄率的危害成为了矛盾的主要方面。因此,为了保持我国经济在未来长期稳定的增长,降低储蓄率、扩大内需是不仅是重要任务,也是重要的手段.
C. 如何看待我国目前居民存款储蓄余额较高的现象
郎咸教授说过 居民存款储蓄余额占生产总值的30%到40%最好 高了 低了 就会产生金融危机
D. 银行个人贷款
银行的个人贷款一般都要担保,抵押的~~
E. 请问:乡政府和村干部拿老百姓的户口给乡政府的人贷款,什么手续都没有啊!贷款金额不知道,这叫人好不...
贷款金额不知道,这叫人好不安心啊,这该怎么办呢?
你好的!
这个您可以用身份证到当地的各个银行查询一下是否有贷款!~
祝你好运了!
F. 中国百姓存款总额度有多少
中国百姓的村官总额应该在16万is
G. 全国地方融资贷款余额是什么意思~谢谢各位了啊~就这些财富全悬赏了
您问的是不是“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余额”?
所谓地方融资平台,就是指地方政府发起设立,通过划拨土地、股权、规费、国债等资产,迅速包装出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均可达融资标准的公司,必要时再辅之以财政补贴作为还款承诺,以实现承接各路资金的目的,进而将资金运用于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肥瘠不一的项目。
通俗得讲,就是政府负责筹集钱、土地、资产成立一个公司,然后再给予优惠政策,以财政收入(主要是未来的税收)为担保,向银行、企业或其他社会团体、个人借钱,用于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建设。
这种现象是在我国GDP为标准的政绩考核体制下,地方政府为了短期内筹措资金从而提高政绩的一种办法。但融资平台贷款,透支的是未来的财政收入,也就是说政府现在没有那么多钱,等收了税再用这些钱来还借的钱。这样一来,在现任官员当政时期的确能够推动地方建设和经济发展,但由于透支了未来的财政收入,如果贷款余额过高,将来难免出现财政困难,无法按时偿还贷款,形成金融机构坏账,以及提高当地企业和老百姓税负等一些问题,所以中央一直在统计和清查这件事情。
H. 买房贷款的问题
目前贷款购房主要有以下几种:1、住房公积金贷款;2、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1、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已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居民来说,贷款购房时,应该首选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补贴性质,贷款利率很低,不仅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仅为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利率的一半),而且要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也就是说,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抵押和保险等相关 手续时收费减半。
2、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以上两种贷款方式限于交纳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员工使用,限定条件多,所以,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无缘申贷,但可以申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也就是银行按揭贷款。只要您在贷款银行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需资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且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那么就可申请使用银行按揭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一般为10-29万元,如果购房款超过这个限额,不足部分要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这两种贷款合起来称之为组合贷款。此项业务可由一个银行的房地产信贷部统一办理。组合贷款利率较为适中,贷款金额较大,因而较多被贷款者选用。
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公积金贷款)最划算,个人住房贷款(商业性贷款)利息负担最重,但具体的还款差别有多大,我们不妨进行一下比较:
假设某购房者夫妇二人欲购买一总价50万元的住房,以自有资金支付首付款30%,即15万元,其余35万元申请15年贷款。夫妇二人月收入为6000元,月公积金缴存比例为20%(企业与个人各负担一半),现公积金总额为4万元。商业性贷款的利息负担比政策性贷款高得多,达到了1/3,月还款额多出10%,总额多出近5万元,可不是个小数目。如此看来,自然应该选择个人住房委托贷款,但是不行,这对夫妇不能完全依靠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即便他们现有的公积金达4万元,就是按10倍的较低倍率计算他们也可申请4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但因为政策性贷款最高限额只有30万元,因此35万元还是不可以的。因此,这对夫妇只有退而求其次,选择个人住房组合贷款。那么,他们每月的还款负担承受得了吗?说起来他们每月还款2781.45元,但其中一部分可以由他们还款期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抵付,金额最多可以达到总收入的20%,即1200元/月,那么他们需要自行支付的供楼款只有(2781.45-1200)1581.45元/月,和他们6000元的月收入相比负担是很轻的了。不过,如果没有公积金的支持,完全依靠商业贷款,那么每月还款负担还是比较重的,但占总收入50%左右的供楼负担还是可以接受的。建议购房者在确定购房预算时不妨仔细算一算,多列出几种选择比较一下再去申请相应的贷款。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按下列程序: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特别提醒:购房时,借款人根据自己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到银行进行测算,就可得知贷款的金额和每月还款数额。根据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假设客户每年一次提取的公积金为15000元,而每月公积金贷款还款额为1500元,商业贷款还款额为1000元,在还款方式上可选择“余额冲贷法”,即提取的公积金首先归还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本息(共计2500元),余额12500元可一次性偿还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在还清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后,尚有余额的再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因为商业性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冲还贷”后,借款人可选择缩短原还款期限的方式或选择还款期限不变,减少月还款额的方式进行还贷。但目前商业银行对客户提前还款的次数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客户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等额还贷金额保持2500元不变,那么提取的公积金15000元,将按照原扣款方式连续每月扣款2500元。余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将足额款项注入用于还款的银行卡中,上述两种还款法,客户可根据自身实际进行选择。
如果客户购买个人住房时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住房转让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当时购房因各种原因没有申请到“公积金”贷款,而现在个人公积金缴存达到规定的年限和金额,且已满足公积金申请购房贷款的条件,虽然目前商业银行还不能将购房商业性贷款转换为公积金住房贷款,但却可提取公积金进行偿还商业性贷款本息。只要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办理提取公积金相关手续,就可提取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申请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工作流程:
(一)买方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
(二)支付30%以上的房款。
(三)去房管部门办理预售登记。
(四)办完预售登记后,买方持契约正本,填写借款申请及借款合同。
两种还贷方式利息天壤之别
一般的购房人只知道贷款必须偿还利息,可是,采用不同的还贷方法,利息却有天壤之别。贷款额在40万元左右、限期30年的,利息差额可以达到10万元之巨!至于这个,不少人都还被蒙在鼓里——两种还贷法利息差额大,在此摘录一篇供您参阅。
市民刘先生上个月刚买了新房,并办完了住房贷款手续,每月还贷额近2000元。谁知道就在本月即第一次还贷后,刘先生却知道了一件让他大为惊讶的事———他的一位亲戚和自己贷款额度相差无几、年限相同,但是总体还贷利息却相差近2.5万元!原因只是他们采用了不同的还贷方式。而此前,刘先生称自己对另一种还贷方式一无所知。
“在签合同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只是抱来一大堆贷款合同,密密麻麻的,然后帮你一会翻到这里、一会翻到那里,指着一些空白的地方,让你签上姓名、填上身份证号码、按上手印即可,根本没有提及还有另外一种还款方法。”
签下这份贷款合同后,刘先生自己测算了一下,利息总额高达17.6万多元。要不是亲戚提醒,刘先生还以为贷款就是这样办的,又气愤又心疼的刘先生忍不住把自己的贷款合同拿出来又仔细翻了好几遍,发现合同里的确有两种贷款方法可供自己选择,但是空白处已经被银行事先填上了等额本息还款法,根本就没有自己考虑的余地。他请朋友算了一下,如果套用另外一种还款方法,那么自己30万元、20年商业性住房贷款利息总额不到15.2万元,比现在要少2.49万元。
银行普遍主荐“等额法”
为了探明究竟,连日来,记者也以购房人的身份对南京多家银行进行了暗访。
在农业银行新街口支行的消费信贷超市,记者表示准备购买一处总价为80万元的商品房,首付30%,公积金贷款12万元,余下的44万元准备办理商业贷款,30年还清。一位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记者。她首先给记者介绍了本息还款法(等额法),通过测算,“月还款额”一项显示为2372.78元;
记者随之询问有无其他的还款方式,该工作人员说还有另一种“本金还款法”(递减法)。每个月的还款额都不同,从3000元左右逐渐递减到1000多元。
究竟选择哪一种方法呢?以下是记者和该工作人员的一段对话:
“两种还贷方法哪一种更合算呢?”
“总的说来第二种递减法少付点钱,但是一般人都不会等到30年才还清的,如果提前还贷的话就没有那么大差距了。何况使用递减法虽然后面还得少,但是一开始压力太大了。”
“哪一种更方便呢?”
“当然是第一种等额法方便,每个月只需按月还给银行相同数额的钱就行了。第二种递减法每个月的钱数都不同,算起来也很麻烦……所以我们一般都推荐客户选择等额法。”
随后,记者继续以购房人的身份电话咨询了商业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大多数都以介绍“本息还款法”即等额法为主,有的甚至根本不提及递减还款方式。虽然一些银行工作人员最终也承认应该按照个人的不同情况选择还款方式,但是从其话语中,可以很明显地听出对等额法的倾向性。
银行倾向性在于息差
导致银行产生这种倾向性的原因何在呢?一位从事金融行业多年的人士一语道破:“关键在于息差。”
“两种方法的利息差距大着哪!”该位人士以记者暗访的例子进行了一番计算,得出的结果令人震惊———同样是44万元、30年的商业性贷款,等额法的利息总额为41.4万多元,而递减法为29.7万元左右。两种不同还贷方法利息竟然相差11万元之多!
该人士称,同样一笔贷款业务,对于“吃利息饭”的银行来说,当然希望购房人全都选择利息高的还贷方法。就像普通商品买卖一样,一般的商家都会推荐顾客购买价格高、利润高的商品,怎么会推荐价格低、利润低的商品呢?
至于银行解释的“等额法比递减法方便”的理由,记者发现,使用递减法实际上也并不如想像的那么麻烦。虽然每个月的还款额都不同,但是具体数额并不需要人力测算,银行的计算机系统十分轻松地便可以打印出30年中每一个月还款数据的表格,购房人只需遵照交钱就行了。
而另外一个“递减法开始还款压力大”的解释,记者通过业内人士测算发现,虽然递减法开头的还款额度的确较高,为3000元左右,但是相对于等额法2372元来说,也就高出620元左右,且持续时间也只有一年零两个月。大多数时间的还款额集中在2000多元和1000多元之间。相信600多元的差额大多数购房人都能承受,何况,这样“省下来”的利息高达11多万元,值得大多数购房人重新考虑。
银行称没占到便宜
昨日,建行、中行、农行、民生等几家银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两种还款方法表面上看两者利息总额相差不少,而实际上两者的计算原理是一回事。
“不存在银行占便宜。首先,两种还贷方法并不是哪家商业银行自己制定的,而是央行规定的。”建行江苏省分行房地产信贷处处长丛华昌介绍说,1998年5月央行颁布了《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了住房贷款有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法。不管是哪种还贷方法都是符合规定的。而且实际上两种还款方法计算原理是一样的。
“简单地看,两者利息是相差一定额度,但是对于银行来说,并没有通过哪种方式多收了顾客的利息,因为这两种还贷方式都是按照客户占用银行资金的时间价值来计算的。”
据丛处长解释,造成这两种还款方法利息总额不同的根本原因,在于顾客占用银行资金发生了变化。递减还款法,由于顾客一开始就多还本金,所以越往后所占银行本金越少,因而所产生的利息也少。而等额本息还款法则不同,开始还的贷款本金较少,占用银行资金相对也较多,所以利息也会相应增加。
针对目前老百姓对两种还款方式不太了解、不太熟悉的现状,昨天一些银行表示今后在办理贷款之前,将加强告知义务。
“可能我们的部分柜面人员会觉得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是约定俗成的事,老百姓也习惯于这种还款方式,所以就没有对递减法进行解释和宣传,客户来了就照老办法给办了。”
一些银行表示,今后在办理住房贷款前,“要将话说在前面”,让客户自主选择。
消协称购房人有知情权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孙建和在剖析上述现象时说,贷款购房也是一种消费行为,消费者享有《消法》赋予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银行作为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有义务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两种不同的服务内容,即两种不同的还款方式。另外,还应该客观地且明确地向消费者介绍两种还款方式的不同之处,以及各自的利弊,否则,就是侵害了《消法》赋予消费者的权利。
我国《消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孙建和认为,如果银行在没有明确告知两种还款方式及其利弊的情况下,擅自替消费者作主选择其中一种还款方式,那么就违法了《消法》的上述规定,对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构成了侵害。
原因在双方信息不对称
贷款购房人可以享受两种不同的还贷方法,这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明文规定。然而,为何到了实际操作中,一种方式深受青睐,而另一种方式就明显受到“冷遇”了呢?导致本金还款法“银行不荐、消费者不知”的根本原因究竟是什么?
受访的多位专家及业内人士均一致指出,购房人和银行之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是首要原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信息不对称的局限必然可以给银行有意无意隐瞒信息、牟取更多利息收入创造有利条件;而购房人由于信息缺乏,必然处于弱势。
钱苏平律师说,消费者毕竟不是银行家,人民银行的规定也只是面对银行而设的,普通人无从得知,所以在选择购房贷款时,往往是银行说什么就是什么,具有一定的盲从心理。
陈广华律师也认为,在贷款购房过程中,银行和购房人处于明显的不平等地位。银行占有了大量消费者不具备的信息,而且有充分的理由和条件对消费者购房作出主观引导。(记者/王海燕郑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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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还贷方式比较
1、计算方法不同。
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等额本金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2、两种方法支付的利息总额不一样。在相同贷款金额、利率和贷款年限的条件下,“本金还款法”的利息总额要少于“本息还款法”;
3、还款前几年的利息、本金比例不一样。“本息还款法”前几年还款总额中利息占的比例较大(有时高达90%左右),“本金还款法”的本金平摊到每一次,利息借一天算一天,所以二者的比例最高时也就各占50%左右。
4、还款前后期的压力不一样。因为“本息还款法”每月的还款金额数是一样的,所以在收支和物价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每次的还款压力是一样的;“本金还款法”每次还款的本金一样,但利息是由多到少、依次递减,同等情况下,后期的压力要比前期轻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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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贷款有几种形式,分别是怎么还贷的
目前贷款购房主要有以下几种:1、住房公积金贷款;2、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1、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已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居民来说,贷款购房时,应该首选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补贴性质,贷款利率很低,不仅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仅为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利率的一半),而且要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也就是说,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抵押和保险等相关 手续时收费减半。
2、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以上两种贷款方式限于交纳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员工使用,限定条件多,所以,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无缘申贷,但可以申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也就是银行按揭贷款。只要您在贷款银行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需资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且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那么就可申请使用银行按揭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一般为10-29万元,如果购房款超过这个限额,不足部分要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这两种贷款合起来称之为组合贷款。此项业务可由一个银行的房地产信贷部统一办理。组合贷款利率较为适中,贷款金额较大,因而较多被贷款者选用。
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公积金贷款)最划算,个人住房贷款(商业性贷款)利息负担最重,但具体的还款差别有多大,我们不妨进行一下比较:
假设某购房者夫妇二人欲购买一总价50万元的住房,以自有资金支付首付款30%,即15万元,其余35万元申请15年贷款。夫妇二人月收入为6000元,月公积金缴存比例为20%(企业与个人各负担一半),现公积金总额为4万元。商业性贷款的利息负担比政策性贷款高得多,达到了1/3,月还款额多出10%,总额多出近5万元,可不是个小数目。如此看来,自然应该选择个人住房委托贷款,但是不行,这对夫妇不能完全依靠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即便他们现有的公积金达4万元,就是按10倍的较低倍率计算他们也可申请4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但因为政策性贷款最高限额只有30万元,因此35万元还是不可以的。因此,这对夫妇只有退而求其次,选择个人住房组合贷款。那么,他们每月的还款负担承受得了吗?说起来他们每月还款2781.45元,但其中一部分可以由他们还款期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抵付,金额最多可以达到总收入的20%,即1200元/月,那么他们需要自行支付的供楼款只有(2781.45-1200)1581.45元/月,和他们6000元的月收入相比负担是很轻的了。不过,如果没有公积金的支持,完全依靠商业贷款,那么每月还款负担还是比较重的,但占总收入50%左右的供楼负担还是可以接受的。建议购房者在确定购房预算时不妨仔细算一算,多列出几种选择比较一下再去申请相应的贷款。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按下列程序: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特别提醒:购房时,借款人根据自己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到银行进行测算,就可得知贷款的金额和每月还款数额。根据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假设客户每年一次提取的公积金为15000元,而每月公积金贷款还款额为1500元,商业贷款还款额为1000元,在还款方式上可选择“余额冲贷法”,即提取的公积金首先归还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本息(共计2500元),余额12500元可一次性偿还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在还清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后,尚有余额的再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因为商业性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冲还贷”后,借款人可选择缩短原还款期限的方式或选择还款期限不变,减少月还款额的方式进行还贷。但目前商业银行对客户提前还款的次数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客户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等额还贷金额保持2500元不变,那么提取的公积金15000元,将按照原扣款方式连续每月扣款2500元。余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将足额款项注入用于还款的银行卡中,上述两种还款法,客户可根据自身实际进行选择。
如果客户购买个人住房时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住房转让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当时购房因各种原因没有申请到“公积金”贷款,而现在个人公积金缴存达到规定的年限和金额,且已满足公积金申请购房贷款的条件,虽然目前商业银行还不能将购房商业性贷款转换为公积金住房贷款,但却可提取公积金进行偿还商业性贷款本息。只要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办理提取公积金相关手续,就可提取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申请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工作流程:
(一)买方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
(二)支付30%以上的房款。
(三)去房管部门办理预售登记。
(四)办完预售登记后,买方持契约正本,填写借款申请及借款合同。
两种还贷方式利息天壤之别
一般的购房人只知道贷款必须偿还利息,可是,采用不同的还贷方法,利息却有天壤之别。贷款额在40万元左右、限期30年的,利息差额可以达到10万元之巨!至于这个,不少人都还被蒙在鼓里——两种还贷法利息差额大,在此摘录一篇供您参阅。
市民刘先生上个月刚买了新房,并办完了住房贷款手续,每月还贷额近2000元。谁知道就在本月即第一次还贷后,刘先生却知道了一件让他大为惊讶的事———他的一位亲戚和自己贷款额度相差无几、年限相同,但是总体还贷利息却相差近2.5万元!原因只是他们采用了不同的还贷方式。而此前,刘先生称自己对另一种还贷方式一无所知。
“在签合同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只是抱来一大堆贷款合同,密密麻麻的,然后帮你一会翻到这里、一会翻到那里,指着一些空白的地方,让你签上姓名、填上身份证号码、按上手印即可,根本没有提及还有另外一种还款方法。”
签下这份贷款合同后,刘先生自己测算了一下,利息总额高达17.6万多元。要不是亲戚提醒,刘先生还以为贷款就是这样办的,又气愤又心疼的刘先生忍不住把自己的贷款合同拿出来又仔细翻了好几遍,发现合同里的确有两种贷款方法可供自己选择,但是空白处已经被银行事先填上了等额本息还款法,根本就没有自己考虑的余地。他请朋友算了一下,如果套用另外一种还款方法,那么自己30万元、20年商业性住房贷款利息总额不到15.2万元,比现在要少2.49万元。
银行普遍主荐“等额法”
为了探明究竟,连日来,记者也以购房人的身份对南京多家银行进行了暗访。
在农业银行新街口支行的消费信贷超市,记者表示准备购买一处总价为80万元的商品房,首付30%,公积金贷款12万元,余下的44万元准备办理商业贷款,30年还清。一位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记者。她首先给记者介绍了本息还款法(等额法),通过测算,“月还款额”一项显示为2372.78元;
记者随之询问有无其他的还款方式,该工作人员说还有另一种“本金还款法”(递减法)。每个月的还款额都不同,从3000元左右逐渐递减到1000多元。
究竟选择哪一种方法呢?以下是记者和该工作人员的一段对话:
“两种还贷方法哪一种更合算呢?”
“总的说来第二种递减法少付点钱,但是一般人都不会等到30年才还清的,如果提前还贷的话就没有那么大差距了。何况使用递减法虽然后面还得少,但是一开始压力太大了。”
“哪一种更方便呢?”
“当然是第一种等额法方便,每个月只需按月还给银行相同数额的钱就行了。第二种递减法每个月的钱数都不同,算起来也很麻烦……所以我们一般都推荐客户选择等额法。”
随后,记者继续以购房人的身份电话咨询了商业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大多数都以介绍“本息还款法”即等额法为主,有的甚至根本不提及递减还款方式。虽然一些银行工作人员最终也承认应该按照个人的不同情况选择还款方式,但是从其话语中,可以很明显地听出对等额法的倾向性。
银行倾向性在于息差
导致银行产生这种倾向性的原因何在呢?一位从事金融行业多年的人士一语道破:“关键在于息差。”
“两种方法的利息差距大着哪!”该位人士以记者暗访的例子进行了一番计算,得出的结果令人震惊———同样是44万元、30年的商业性贷款,等额法的利息总额为41.4万多元,而递减法为29.7万元左右。两种不同还贷方法利息竟然相差11万元之多!
该人士称,同样一笔贷款业务,对于“吃利息饭”的银行来说,当然希望购房人全都选择利息高的还贷方法。就像普通商品买卖一样,一般的商家都会推荐顾客购买价格高、利润高的商品,怎么会推荐价格低、利润低的商品呢?
至于银行解释的“等额法比递减法方便”的理由,记者发现,使用递减法实际上也并不如想像的那么麻烦。虽然每个月的还款额都不同,但是具体数额并不需要人力测算,银行的计算机系统十分轻松地便可以打印出30年中每一个月还款数据的表格,购房人只需遵照交钱就行了。
而另外一个“递减法开始还款压力大”的解释,记者通过业内人士测算发现,虽然递减法开头的还款额度的确较高,为3000元左右,但是相对于等额法2372元来说,也就高出620元左右,且持续时间也只有一年零两个月。大多数时间的还款额集中在2000多元和1000多元之间。相信600多元的差额大多数购房人都能承受,何况,这样“省下来”的利息高达11多万元,值得大多数购房人重新考虑。
银行称没占到便宜
昨日,建行、中行、农行、民生等几家银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两种还款方法表面上看两者利息总额相差不少,而实际上两者的计算原理是一回事。
“不存在银行占便宜。首先,两种还贷方法并不是哪家商业银行自己制定的,而是央行规定的。”建行江苏省分行房地产信贷处处长丛华昌介绍说,1998年5月央行颁布了《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了住房贷款有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法。不管是哪种还贷方法都是符合规定的。而且实际上两种还款方法计算原理是一样的。
“简单地看,两者利息是相差一定额度,但是对于银行来说,并没有通过哪种方式多收了顾客的利息,因为这两种还贷方式都是按照客户占用银行资金的时间价值来计算的。”
据丛处长解释,造成这两种还款方法利息总额不同的根本原因,在于顾客占用银行资金发生了变化。递减还款法,由于顾客一开始就多还本金,所以越往后所占银行本金越少,因而所产生的利息也少。而等额本息还款法则不同,开始还的贷款本金较少,占用银行资金相对也较多,所以利息也会相应增加。
针对目前老百姓对两种还款方式不太了解、不太熟悉的现状,昨天一些银行表示今后在办理贷款之前,将加强告知义务。
“可能我们的部分柜面人员会觉得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是约定俗成的事,老百姓也习惯于这种还款方式,所以就没有对递减法进行解释和宣传,客户来了就照老办法给办了。”
一些银行表示,今后在办理住房贷款前,“要将话说在前面”,让客户自主选择。
消协称购房人有知情权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孙建和在剖析上述现象时说,贷款购房也是一种消费行为,消费者享有《消法》赋予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银行作为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有义务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两种不同的服务内容,即两种不同的还款方式。另外,还应该客观地且明确地向消费者介绍两种还款方式的不同之处,以及各自的利弊,否则,就是侵害了《消法》赋予消费者的权利。
我国《消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孙建和认为,如果银行在没有明确告知两种还款方式及其利弊的情况下,擅自替消费者作主选择其中一种还款方式,那么就违法了《消法》的上述规定,对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构成了侵害。
原因在双方信息不对称
贷款购房人可以享受两种不同的还贷方法,这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明文规定。然而,为何到了实际操作中,一种方式深受青睐,而另一种方式就明显受到“冷遇”了呢?导致本金还款法“银行不荐、消费者不知”的根本原因究竟是什么?
受访的多位专家及业内人士均一致指出,购房人和银行之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是首要原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信息不对称的局限必然可以给银行有意无意隐瞒信息、牟取更多利息收入创造有利条件;而购房人由于信息缺乏,必然处于弱势。
钱苏平律师说,消费者毕竟不是银行家,人民银行的规定也只是面对银行而设的,普通人无从得知,所以在选择购房贷款时,往往是银行说什么就是什么,具有一定的盲从心理。
陈广华律师也认为,在贷款购房过程中,银行和购房人处于明显的不平等地位。银行占有了大量消费者不具备的信息,而且有充分的理由和条件对消费者购房作出主观引导。(记者/王海燕郑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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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还贷方式比较
1、计算方法不同。
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等额本金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2、两种方法支付的利息总额不一样。在相同贷款金额、利率和贷款年限的条件下,“本金还款法”的利息总额要少于“本息还款法”;
3、还款前几年的利息、本金比例不一样。“本息还款法”前几年还款总额中利息占的比例较大(有时高达90%左右),“本金还款法”的本金平摊到每一次,利息借一天算一天,所以二者的比例最高时也就各占50%左右。
4、还款前后期的压力不一样。因为“本息还款法”每月的还款金额数是一样的,所以在收支和物价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每次的还款压力是一样的;“本金还款法”每次还款的本金一样,但利息是由多到少、依次递减,同等情况下,后期的压力要比前期轻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