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不良贷款应如何管理不良贷款
一般不良就是借贷者申贷款不按时还款的。
2. 银行信贷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银行信贷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按照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求平衡、自我发展的原则,实行资产负债比例和风险管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以金融机构的资本及负债制约其资产总量及结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主要包括资本充足率、有贷款比例、中长期贷款比例、资产流动性比率、备付金比例、单个贷款比例、拆借资金比例、股东贷款比例和贷款质量比例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要接受人民银行对其资产负债比例及其资产质量的检查和考核,以提高信贷资金效益,减少资产风险。信贷管理体制是指银行组织和管理信贷资金的基本模式,其核心内容包括信贷资金管理权限的划分和资金管理方式的选择。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
2、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
3、恪守信用,能按期归还贷款。
4、无不良贷款的行为记录,具有一定的资信等级。
5、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或农户贷款证。
6、有贷款人认可的切实可行的担保措施。
7、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
8、自愿接受贷款人的检查监督,及时上报各种贷款人所需资料。
所有贷款均应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结息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担保贷款应当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人应当具备保证资格和保证能力,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抵、质押担保贷款应当由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需要办理止付的,应依规进行止付登记。抵押、质押物应当符合《担保法》中抵押物、质押物条件,抵押、质押物价值必须足够清偿贷款本息。出质人、抵押财产共有人均须到场签约。严格执行先办理借款合同,后登记的操作程序。
土地使用权抵押须经市土地管理部门评估并进行抵押登记,土地按实际出让价(指交国土局部分)的90%以内确认,划拔土地按现行市场出让价格的40%以内确认。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应同时抵押并登记。房产抵押须经市房产管理部门评估,并进行抵押登记,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房产按实际造价折旧后净值的50%以内确认。设备原则上仅限通用设备按购进价折旧后净值的40%以内确认,其他设备一律不得抵押。存单、银票质押按票面面值的90%以内确认,封仓、仓单质押价值不得少于贷款余额的2倍以上确认。对于抵押不足部分应追加落实有经济实力单位担保或联保。所有借款不论是保证、抵押都必须追加企业股东在最高额范围内联保。
随着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持续增加,新增贷款劣变率高,不良贷款绝对额大,不良占比高,贷款风险未得到有效控制。农村信用社在产业信息、员工素质、科技水平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有效管控风险的能力较差。为进一步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增强对贷款风险的管控和化解能力,在学习先进商业银行(如国有商业银行、民生银行、汇丰银行等)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农村信用社实际,按照建立“监督管理、权力制衡、合规发放、正向激励、责任追究”的机制原则,提出新的信贷管理体制构架设。
3. 追究银行不良贷款责任人的责任时应遵循什么基本原则
应该:是否尽职尽责,有无过错和违法违纪行为
实际:每个地方,每家银行都不尽相同,看银行的规定和行长的偏好
4. 什么是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的理论与实践
内容提要本书以理论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系统分析了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问题。主要内容包括:国际银行经营史上的银行不良贷款问题、银行资产组合理论、贷款决策模型、资产结构与风险分析、贷款客户关系、贷款竞争理论、银行不良贷款分析与确认的数量方法、我国国有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与风险分析、我国银行不良贷款问题产生的特殊原因、银行不良贷款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影响、银行不良贷款管理的一般方法、转轨国家(波兰、匈牙利、斯洛文尼亚、捷克和斯洛伐克)处理银行不良贷款的实践、以及解决我国银行不良贷款问题的若干建议。本书的读者对象为:金融从业人员、高等院校管理、金融、经济专业师生以及广大对银行风险管理问题感兴趣的人士。
5. 不良贷款管理中应遵循哪些原则
根据《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规定如下: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对不良贷款的认定应遵循“本级负责、分类认定、超限核准、归口管理、检查评价”的原则。
(一)本级负责指本级直接经营的贷款,由本级认定并对本级认定的结果负最终责任;
(二)分类认定指对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按不同程序分别认定;
(三)超限核准指对超过本级认定权限的要报上级行核准,核准行行长对认定结果负最终责任;
(四)归口管理指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由信贷风险管理部门统一负责;
(五)检查评价指稽审部门应对不良贷款认定标准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6. 如何加强不良贷款管理
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对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和管理:
1、全面落实清收管理责任。要按照“全面清理,见底见责,优劣搭配,全额到人,责任落实,挂钩考核”的总体要求,将每一笔不良贷款分清放款责任和清收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到每一位信贷人员,并制定相关奖惩办法,确保了每笔不良贷款有人管、有人收。
2、彻底进行不良贷款的风险排查。逐笔清查不良贷款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明确、债务人还款意愿和能力、债务人是否有有效资产、资产的处置可行性、责任追究、清收履职等情况。将不良贷款分为“可以收回、通过努力可以收回、暂时无法收回”三个类别,通过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分析不良成因,全面掌握不良贷款的风险状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清收计划,形成一份完整、翔实的分析报告。
3、完善不良贷款台账监测。进一步做好分类建立重点户清收台账、逐人建立清收考核台账,逐户制定清收处置预案,逐项落实清收计划,逐个下达清收任务,做到贷款管理分配到人,清收责任落实到人,绩效挂钩考核到人。
4、充分发挥专班力量清收。信用社主要应采取组成清收小组集中攻坚等措施攻克不良贷款大户,清收保全好信贷资产。特别是风险资产经营管理部应进一步充分发挥其自身优势,积极开展“三级一百户”不良贷款、依法起诉贷款和置换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工作,重点督促人民法院加大胜诉未结案件的执行力度。
5、灵活清收村组不良贷款。村组集体的特点是贷款额度大,拖欠利息多,跨度时间长,因而清收难度很大。在这类贷款的清收上,联社应要求信用社与村组干部搞好关系,主动向党政领导汇报反映信用社不良贷款现状和存在的困难,充分利用城郊村组土地出让、开发等契机,进一步加大对村组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工作的力度。
6、进一步强化贷后管理清收。加强信贷员贷后管理履责情况的落实检查,对每笔不良贷款要求信贷人员严格执行按月按季检查到位,收不到现金的收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