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是双职工的办理生源地贷款可以吗是不是很难
不是
只要你想贷
现在政策很宽松的
都可以贷款
不过我建议不是太紧张的
话别
贷款了
后期还贷很烦。再加上如果工作后想
贷款买房
之类
如果银行有不良信誉记录
那你就一毛别想贷款出来了。以上是我个人的一点意见。
B. 家里有助学贷款就不能代无息贷款吗
国家助学贷款。可以办理生源地的或是学校所在地的。
一般来说,基本上所有的贷款之后在读期间可以免息,工作之后需要支付利息的。
具体的还款年限和你贷款的银行有关,一般是毕业后6年左右。
首先,你要想当地部门(具体的你可以询问一下教育局)或是学校了解贷款需要提供哪些资料,一般包括你父母所在单位的收入证明,如果是农村的,可以是村委会的证明,填写相关的表格,就可以的。
不过贷款每年只能办理一次,你可以咨询相关政府或是学校管理人员.
如果你是二本以上学历,建议你可以关注申请晨星成长计划,在校期间不需还款,毕业工作后才需要按薪资比例陆续还款的,所以很合适在校期间想做一些事情的优质大学生.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C. 是不是父母只有一方有工作也不能办助学贷款啊
不是啊,一般都能办!
D. 父母有正式工作的大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吗
可以,没有那么严的啦,被听他们胡扯,只要你申请,按照步骤来就可以
E. 请问下家庭不是非常困难,父母都有工作,但是学费太贵真的负担不起的,能否申请大学助学贷款
应该可以的。具体的要到发放贷款的机构去问。不过提醒你,所谓贷款,就是借钱,将来是要还的,工作以后的相当一段时间,你赚的钱要有一部分还给人家的。做好心理准备哦。
F. 家中一人有工作可以申请助学贷款么
如果是经济困难可以申请。
1: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对象
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到6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贷款期限
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
贷款利率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担保方式
学生及其家长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担保人或有效资产抵押、信用户评定等证明。
申请材料
贫困证明、录取通知书、学校交费通知单、交费卡,以及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还要提供担保人或有效资产抵押、信用户评定等证明。
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对象
国内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
贷款额度
按照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具体额度由借款人所在学校按本校的总贷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困难程度确定。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
担保方式
信用的方式
申请材料
申请贷款时需准备贫困证明、两个高校见证老师的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身份证复印件(老生还需要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G. 办理助学贷款父亲是公务员母亲没工作可以吗
当然可以。你又不是办理贫困助学!况且你是贷款!!!明白。你底气也太不足了。
H. 生源地贷款父母他们同意贷,但是他们没在当地可以去贷吗
可以。
因为。你已经年满十八岁,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能力,毕业后由你工作收入还贷款。
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I. 助学贷款一定要家长陪同吗 手续齐全不可以自己去办吗
需要一名共同借款人进行办理相关手续,不可以单独一人前往办理。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 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 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
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
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从 2011年起,同学们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网上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再次申请所需材料:
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2011 年新版合同不需)办理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出具的本人未在高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9)生源地贷款父母有工作可以贷吗扩展阅读:
根据《商业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借款人可直接在生源地向贷款人申请商业助学贷款,即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商业助学贷款,即办理就读地贷款;但贷款人不得受理借款人既在生源地又在就读地贷款的重复申请。
第十七条贷款人在受理借款人申请商业助学贷款时,应要求对方提交书面借款申请,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提交下列文件、证明和资料:
(一)借款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二)贷款人需要的借款人与其法定代理人的关系证明;
(三)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经济收入证明;
(四)借款人为入学新生的提供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接收函,借款人已在校的提供学生证或其他学籍证明;
(五)借款人就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内所需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总额的有关材料;
(六)以财产作抵(质)押的,应提供抵(质)押物权证和所有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签署的同意抵(质)押的承诺,对抵押物须提交贷款人认可的机构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
对质押物须提供权利凭证,以第三方担保的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的书面文件及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七)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面出具并签署书面授权,同意银行查询其个人征信信息;
(八)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第十八条受理贷款申请后,贷款人须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九条借款人办理就读地贷款的,贷款人还应联系借款人就读学校作为介绍人做好以下工作:
(一)向贷款人推荐借款人,对借款人资格及申请资料进行初审。
(二)协助贷款人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
(三)将借款人在校期间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以及发生休学、转学、出国留学或定居、自行离校、开除等情况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协助贷款人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
(四)在借款人毕业前,向贷款人提供其毕业去向、就业单位名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有关信息。
(五)协助开展对借款人的信用教育和还贷宣传工作,讲解还贷的程序和方法;协助贷款人做好借款人的还款确认和贷款催收工作。
第二十条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资信、贷款用途、担保等因素进行贷款审批。贷款经审批同意后,贷款人应及时通知借款人与担保人签署助学贷款相关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按有关要求办理抵(质)押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贷款人应根据合同约定,将贷款划入借款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等账户或借款人就读学校指定账户,并由贷款人监督使用。
第二十二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必须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违反借款合同约定,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加收利息。
第二十三条借贷双方应对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贷款人可视情况给予借款人一定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还本金,也可视借款人困难程度对其在校期间发生的利息本金化。归还贷款在借款人离校后次月开始。贷款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分次偿还,利随本清,也可在贷款到期时一次性清还。
第二十四条借款合同签订后,如需变更还款方式,须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第二十五条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授权贷款人于约定的还款日直接从借款人在本行开立的个人结算等账户中扣收应偿还本息。
第二十六条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生效后,可根据合同约定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贷款人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额外费用。
第二十七条借款人如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应提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展期仅限一次。申请经贷款人审查批准后,借贷双方应签订展期协议。贷款具有担保的,展期协议需经担保人书面确认。
第二十八条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涉及第三方担保的,变更条款还应征得第三方担保人同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九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在变更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址后30天内将变更后的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通知贷款人。
第三十条对借款人、担保人在贷款期间发生的违约行为,贷款人可根据借款合同约定:
(一)要求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二)要求增加所减少的相应价值的抵(质)押物,或更换保证人;
(三)停止发放尚未使用的贷款;
(四)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
(五)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六)向保证人追偿;
(七)依据有关法律及规定处分抵(质)押物;
(八)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