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有谁办了深圳的商转公组合贷款,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若是在招商银行办理的商业贷款,支持转公积金组合贷款,具体所需条件,请您在8:30-18:00致电95555选择“2人工服务-“1”个人银行业务-“4”个人贷款业务进入人工服务提供所在城市查询。
⑵ 深户,在深圳买房,组合贷款,公积金除了还公积金贷款外,还可以还商贷吗
商贷的担保就是房子;公积金由担保公司担保,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具体要求和细节:
办理事项说明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存量商品房(共有产权人仅限于配偶、子女、或父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为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职工父母若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应成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若不参与额度计算,可以成为共同还款人。办理地点公积金中心福田、龙岗、宝安管理部办事大厅受理柜台、各管理部受托银行驻点柜台。办理方式先网上预约,再到现场办理。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时限1.中心审批:申请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2.受托银行审批:按受托银行规定;3.签订合同:中心和受托银行审批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4.发放贷款:符合放款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政策法规依据《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申请材料1.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3)已婚职工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4)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5)原《房地产证》及卖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6)贷款申请人所有家庭成员30天内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7)购房首期款凭证(含卖方出具的定金收据)及银行转账单据(原件及一份复印件);(8) 还款账户(受托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一份复印件);(9)指定评估公司的房产询价单(复印件);(10)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须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11)父母做共同申请人或共同还款人的,需要提供户口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12)买卖合同如有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供公证书(原件);(13)如买卖合同中有约定租赁条款的,需提供承租人出具的放弃购买权声明(原件)以及租赁合同和承租人身份证(一份复印件);(14)卖方出具的延期付款证明(如有需提供原件)(15)其他需要的资料。2.商业贷款申请材料:按照借款人选择的委托贷款银行商业贷款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要求所有的贷款申请人及共同还款人在公积金中心受理柜台办理业务时需当面签署相关材料,不能由他人代办。贷款条件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3. 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4. 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5. 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6. 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规定1.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计算公积金可贷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且须满足以下条件:(1)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按等额本息法计算)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2)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与首付款的差额;(3)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均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每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条件。2.首付比例:购买首套房的,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首付比例不低于2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购买三套房不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3.贷款期限: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4.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在合同有效期内遇利率调整,按季初首月1日执行新利率。商贷利率按各行政策执行。5.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6.房产套数认定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最多者为计算基础;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相关表格《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温馨提示1.请办理业务时一次性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2.请于办理业务前预先选定公积金贷款的受托银行。3.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审批按照各行信贷政策执行4.贷款申请人在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受理柜台申请贷款时,公积金中心经办人员会通过申请人选定的受托银行进行交易房产的估值工作,房产认定价值以交易价值与评估价值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公积金贷款放款以评估公司出具正式评估报告为前提条件之一,评估费由申请人自理。5.首期款(含定金)银行资金监管比例不得低于50%。6.所购房产已经转移至申请人名下的,不接受公积金贷款申请。7.若住房公积金政策发生变化以新政策为准。
⑶ 如何申请招行公积金组合贷款
由于各城市相关政策有所不同,具体您所在当地是否有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以及相关业务规定,您可以直接与当地网点个贷部门联系确认!
如:深圳地区,在招行申请组合贷款,需要卖家出面的是签约、资金监管、贷款申请、公积金中心面签、房屋过户、水电过户。
⑷ 有谁办了深圳的商转公组合贷款,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一、商转公贷款对象
在福州市购买自住住房并已办理纯商业性购房贷款,贷款尚未结清,符合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
二、申请商转公贷款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须为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配偶应为原房产共同买受人)。
(二)借款申请人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且借款申请人和配偶均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原商业性购房贷款已还款一年(含)以上,且在还款期间,商业性购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申请人提前结清贷款余额。
(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五)所购房屋须为钢混结构且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可正常设定抵押权。
(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福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内,且商转公贷款后不能形成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取千元以上整数)。
(三)房屋价值的规定比例内(房屋价值按原购房总价与评估价中较低者确定)。
四、申请商转公贷款期限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贷款年限与房龄合计不超过三十年。
(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剩余年限内。
(三)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限内(可顺延5年)。
五、商转公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六、商转公贷款所需提供材料
(一)《福州市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商转公申请表”)。
(二)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借款申请人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四)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五)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存折(应反映最近6个月公积金缴存情况)。
(六)办理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借款合同》、《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七)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原商业性购房贷款银行提供的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证明(一个月内有效)及商转公贷款申请之日前一年的还贷记录。
(九)房屋产权共有权人出具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十)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入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书》
注: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为商品房按揭贷款且申请商转公贷款总额低于原购房总额50%的,可不提供《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书》。
(十一)购房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出具的职工家庭已购房产套数证明(家庭包含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十二)公积金中心及承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七、商转公办理流程
贷前咨询⑴→申请⑵→审核、审批⑶→结清原贷款、注销原抵押⑷→签定合同⑸→办理抵押登记⑹→发放贷款⑺→按期还款⑻→清户⑼
(一)贷前咨询
借款申请人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并领取《商转公申请表》及其他贷款材料或在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二)申请
借款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书面申请,并提供第六条规定的申请材料。
(三)审核、审批
公积金中心对借款申请人提供的商转公贷款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
(四)结清原贷款、注销原抵押
经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承办银行通知借款申请人在60日内结清原商业性购房贷款并经原商业性购房贷款银行注销原抵押。
(五)签订合同
借款申请人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结清证明及原抵押注销证明到承办银行签定《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
(六)办理抵押登记
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签订后由承办银行送达购房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七)发放贷款
抵押合同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承办银行凭相关凭证发放贷款至借款申请人在承办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内。
(八)按期还款
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
(九)清户
还款期满,借款人结清贷款,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八、实施时间
本细则自2011年7月11日起实施。
九、特别提示
(一)根据当年住房公积金可使用资金总额控制,商转公贷款按轮侯原则办理。
(二)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
(三)商转公贷款后应为纯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原商业性购房贷款借款人已离异,经法院判决或裁定明确其房屋产权归属已不在原商业性购房贷款借款人名下的,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
(五)商转公贷款办理过程中涉及的查房、担保、评估等相关费用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六)商转公贷款应严格执行二套房政策,三套房停止转贷。
(七)未经中心审核、审批作出准予贷款的决定前自行结清贷款的不予办理商转公贷款。
(八)本办法由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望采纳!
⑸ 在深圳贷款买房,如何申请组合贷款
您可通过银行贷款时一并提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面签。具体建议通过官网查询或者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⑹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⑺ 深圳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若您是在招行深圳分行办理的住房商业贷款,如需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1.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2. 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3.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 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 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6. 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7. 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下称《商转公贷款规定》)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
8. 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⑻ 请问深圳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
符合下列第1至第8条全部条件的,购买新建商品房、保障房、存量商品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下列第9至第19条全部条件的,可申请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状况认定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8.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1)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2)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
(3)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未按照《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缴存公积金,或者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公积金等违法违规情形的。
9.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10.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1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12.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13.申请人或者其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1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状况认定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15.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16.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要求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
17.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18.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19.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1)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2)原商贷用途为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
(3)原商贷用途为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未按照《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缴存公积金,或者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公积金等违法违规情形的。
⑼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导语】:很多朋友都打算买房子,想着用公积金来贷款,却不知道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本地宝小别特此为大家整理了深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用以购买商品房、保障房和安居房等房屋贷款,并分为纯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而深圳公积金贷款条件都是一致的,满足以下六个条件即可:
1.公积金缴足6个月以上、账户正常、有偿还能力、信用状况良好: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不含当月)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2.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已支付首付款: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4.提供担保: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5.符合政策要求: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6.符合其他条件: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