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五家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超红线,新规对银行的影响有多大
由于有四年的过渡期,所以整体影响不会太大,超出的贷款会逐渐消化。众所周知的是,去年底,监管单位宣布对银行业的房地产类贷款进行集中管理,同时对银行划出两档红线,房企贷款和个人房贷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限制。按照该新政,超出限定标准的,未来四年之内,要完成房贷规模的缩减,从而实现银行贷款占比达标。虽然现在依然有不少银行的占比数据超标,但长期来看,银行的房贷规模会不断缩减,影响不会太大。
⑵ 房地产贷款余额什么意思
是个人还没有还清的贷款。
1、房地产信贷存量,就是在某一个时点上(一般按年末),已发放的房地产贷款信贷余额总量;
2、房地产信贷增量,就是在某一个时点上(一般按季末),较上一期比较,新发放的房地产贷款余额较上一期或上年末(看统计口径)增加了多少;
(2)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扩展阅读
等额本金还款法计算公式:
因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期还款月供不一样,第N期还款月供
=贷款本金/贷款期数+[贷款本金-贷款本金/贷款期数*(N-1)]*年利率/12
中途有利率调整时,应分段从调整日按剩余的贷款本金和剩余时间,按现行利率从新计算。
⑶ 中国房地产开发商和居民住宅按揭占银行贷款总额多少
房地产开发公司一般会以项目公司来开发项目,总公司的注册资金与具体项目的投资总额没有必然的关联。项目公司会根据对应项目的需要来投入资金(包括拿地、补地价等等前期必须的支出),如需向银行贷款,银行会要求投入35%-50%不等的所谓自有资金。
⑷ 银行房地产贷款“红线”划定,房地产贷款占比最高不能超40%
涉房类贷款占比有了明确限制。
12月31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机构覆盖范围、管理要求及调整机制。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设置主要是针对银行投向房地产的借贷设置“安全边界”,避免信贷资源流入房地产进而增加金融体系脆弱性,引导金融机构优化资产负债,让更多资源流入实体经济薄弱环节和战略新兴产业,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具体而言,根据银行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共分为5大档,每档设置了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其中,六大国有大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为第一档,两个上限分别为40%和32.5%,在5档中最高。
五档两上限,最高上限为40%
所谓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中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其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应满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相应上限。
天风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廖志明对记者表示,从占比限制上看,房地产信贷集中度政策将利好大行,目前大行房地产贷款占比均未达到该上限。从各档银行整体来看,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压力不大,且政策设有较长的过渡期,对2021年房地产信贷融资影响中性,预计2021年全口径房地产贷款增量将达6万多亿。
差异化管理,设置2至4年过渡期
值得一提的是,在设置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时,监管层并未采取“一刀切”方式,而是差异化管理。《通知》表示,为体现区域差异,确定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时,有适度的弹性,同时,管理制度还设置了过渡期,以保证政策的平稳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具体要求为,2020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的业务调整过渡期分别设置。
周茂华对记者说,这种差异化管理充分考虑了金融机构资产体量、机构类型、存量房地产贷款等因素,也综合考量了我国国情,市场业务现状、机构承受力等,进一步确保房地产和金融体系稳定运行。
另至于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对房地产市场会产生的影响,央行、银保监会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总体而言,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有利于市场主体形成稳定的政策预期,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2019年以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已就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开展了广泛调研,与金融机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相关指标设定充分考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情况,并采取了分类分档、差别化过渡期、区域调节机制等多种机制安排。
“目前,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管理要求,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要求其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保持房地产贷款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基本稳定。”央行、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称。
对于超出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将要求其合理选择业务调整方式、按年度合理分布业务调整规模,确保调整节奏相对平稳、调整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个别调降压力较大的银行,通过延长过渡期等方式差异化处理,确保政策平稳实施。
此外,对于近期市场颇为关注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是否纳入监管,《通知》称,为支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占比计算。目前,央行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住房租赁金融业务有关意见,并建立相应统计制度。
同时,为配合资管新规的实施,资管新规过渡期内(至2021年底)回表的房地产贷款不纳入统计范围。
⑸ 央行:一季度末房地产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增长5.6%
4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1年一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
人民银行统计,2021年一季度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80.41万亿元,同比增长12.6%;一季度增加7.67万亿元,同比多增5741亿元。贷款投向呈现以下特点。
一、企事业单位中长期贷款增长加快
2021年一季度末,本外币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116.09万亿元,同比增长10.9%,增速比上月末和上年末分别低0.8和1.5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5.56万亿元,同比少增7170亿元。
分期限看,短期贷款及票据融资余额42.49万亿元,同比增长2.3%,增速比上年末低5.9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9256亿元,同比少增2.2万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70.55万亿元,同比增长16.9%,增速比上年末高1.6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4.47万亿元,同比多增1.4万亿元。
分用途看,固定资产贷款余额50.19万亿元,同比增长11.9%,增速比上年末高0.3个百分点;经营性贷款余额48.14万亿元,同比增长11.9%,增速比上年末低1个百分点。
二、工业中长期贷款增速继续提升
2021年一季度末,本外币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11.92万亿元,同比增长24.2%,增速比上年末高4.2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9160亿元,同比多增4873亿元。其中,重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10.29万亿元,同比增长22.7%,增速比上年末高4.2个百分点;轻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1.63万亿元,同比增长34.2%,增速比上年末高3.5个百分点。
2021年一季度末,本外币服务业中长期贷款余额47.83万亿元,同比增长14.9%,增速比上年末高0.6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2.77万亿元,同比多增5461亿元。房地产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增长5.6%,增速比上年末低2.2个百分点。
三、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增长速度加快
2021年一季度末,人民币普惠金融领域贷款1余额23.46万亿元,同比增长28%,增速比上年末高3.8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1.96万亿元,同比多增9259亿元。
2021年一季度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16.67万亿元,同比增长34.3%,增速比上年末高4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1.58万亿元,同比多增7360亿元。农户生产经营贷款余额6.35万亿元,同比增长14.6%;创业担保贷款余额2265亿元,同比增长49.4%;助学贷款余额1277亿元,同比增长10.5%。
2021年一季度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存量贷款余额1336亿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存量贷款与已脱贫人口贷款余额合计8189亿元。
四、绿色贷款保持较快增长
2021年一季度末,本外币绿色贷款2余额13.03万亿元,同比增长24.6%,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2.3个百分点,其中投向具有直接和间接碳减排效益项目的贷款分别为6.47和2.29万亿元,合计占绿色贷款的67.3%。
分用途看,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产业和清洁能源产业贷款余额分别为6.29和3.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和17.2%。分行业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绿色贷款余额3.85万亿元,同比增长1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绿色贷款余额3.73万亿元,同比增长19.7%。
五、农户贷款加速增长,农村贷款和农业贷款增速小幅上行
2021年一季度末,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40.68万亿元,同比增长10.7%,增速与上年末持平;一季度增加2.05万亿元,同比多增3226亿元。
2021年一季度末,农村(县及县以下)贷款余额33.82万亿元,同比增长12%,增速比上年末高0.1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1.82万亿元,同比多增3397亿元。农户贷款余额12.45万亿元,同比增长16.4%,增速比上年末高2.2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6558亿元,同比多增2656亿元。农业贷款余额4.47万亿元,同比增长8%,增速比上年末高0.5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2035亿元,同比多增69亿元。
六、房地产贷款增速持续下降
2021年一季度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50.03万亿元,同比增长10.9%,低于各项贷款增速1.7个百分点,比上年末增速低0.6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1.67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21.7%,比上年全年水平低3.7个百分点。
2021年一季度末,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2.42万亿元,同比增长4.4%,增速比上年末低1.7个百分点。其中,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余额4.72万亿元,同比减少0.2%,增速比上年末低1.2个百分点。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5.67万亿元,同比增长14.5%,增速比上年末低0.1个百分点。
七、住户经营性贷款加速增长
2021年一季度末,本外币住户贷款余额65.75万亿元,同比增长16.3%,增速比上年末高2.1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2.56万亿元,同比多增1.36万亿元。
2021年一季度末,本外币住户经营性贷款余额14.75万亿元,同比增长24.6%,增速比上年末高4.6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1.13万亿元,同比多增6437亿元。住户消费性贷款余额51万亿元,同比增长14.1%,增速比上年末高1.4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1.43万亿元,同比多增7135亿元。
⑹ 净资产与年末贷款余额比率必须大于100%,为什么
因为年末贷款余额高于净资产或者说占得比重越大,企业可支配资金就越多,还贷能力越强,企业运营流动资金越充足,企业经营效率收益就高。
贷款数额是指借款人与放款人签订的合同数额,是一个不变的数额。贷款总额是指截止到某一日以前商业银行已经发放的贷款总和,是企业在会计期末其贷方发生额的合计数,它表示企业向银行举债或融资的总额。贷款余额是指到会计期末尚未偿还的贷款,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等于贷款总额扣除已偿还的银行贷款。
⑺ 房地产贷款余额和贷款总额的比值为多少比较适合
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
⑻ 中国房地产商贷款总量有多少
请查询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
⑼ 设置占比上限!我国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31日对外宣布,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分档设置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上限。
按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上限分为五档:中资大型银行分别是40%和32.5%,中资中型银行分别是27.5%和20%,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分别是22.5%和17.5%,县域农合机构分别是17.5%和12.5%,村镇银行分别是12.5%和7.5%。
两部门发布的《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称,为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抵御房地产市场波动的能力,防范金融体系对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性,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决定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两部门要求,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中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其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不得高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相应上限。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这一管理要求。当前超出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过渡期业务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