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积金贷款都需要什么资料
本地公积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三个月的工资流水,还款卡,还有收入证明,征信,无房证明
B.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C.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公积金贷款材料(以成都市为例)
一手房贷款材料: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6份复印件。
2、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6份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原件和6份复印件。
4、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备案表原件2份(郊县楼盘需3份原件)和3份复印件。
5、购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
6、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
7、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3份复印件。
8、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在城区办理贷款的职工,可在城区管理部咨询柜台打印2份《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情况查询结果》)。
9、提供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原件一套(不得涂改)。
10、委托扣款(还款)帐户:主借款人所选择的贷款办理银行的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1份复印件。
11、收入证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客户需提供收入证明(中心网站可下载)原件和3份复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户还需提供银行1年流水或完税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和3份复印件。
12、缴存证明: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分中心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明细及缴存证明(缴存查询表) 原件和1份复印件,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应为正常。
12、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3)河北省公积金贷款提供资料扩展阅读:
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D. 河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购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购房款票据或房屋所有权证;
2.购二手房提供买方、卖方、中介三方买卖协议或房管部门备案的存量房交易合同、房屋所有权证;
3.集资建房提供购房协议及票据,单位还应当提供发改委批文、自建住房批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住房坐落在城镇的,提供县级以上规划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工程预(决)算报告;住房坐落在农村的,提供村级以上批准建房证明、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工程预(决)算报告;
5.大修自住住房,住房坐落在城镇的,提供县级以上房管部门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和工程预(决)算报告;住房坐落在农村的,提供村级以上修房证明和工程预(决)算报告;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供借款合同及近期还款证明(省直公积金贷款除外);
三、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提供有关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明;
四、支付房租的
租住公租房的,提供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结婚证;
五、支付物业费的
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提供县级以上医院重大疾病诊断证明;
七、离休、退休、退职的
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或退休审批表;
八、出境定居的
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境定居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九、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县级以上劳动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十、户口迁出石家庄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户籍管理部门的户口迁移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十一、非石家庄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本人户口簿、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司法部门判决裁定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十三、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入伍、入学等相关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十四、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以上或未满两年且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
提供集中封存通知书、身份证;或者相关提取证明材料;
十五、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备注:1、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符合以上提取(一)至(十四)条规定的,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复印件(验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符合以上规定提取公积金的,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以上内容来自于河北省省直公积金网站。(1)
引用资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的资料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