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保定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根据《保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单笔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状况、购建住房价格及其还款能力等情况综合确定,有以下计算贷款额度原则:
(一)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二)根据房价一定比例确定的限额。自建、翻建、大修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工程造价的50%,工程造价由管理中心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面积和当地平均造价具体确定;房屋登记档案查询证明或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住房价格的80%;
(三)根据缴存公积金情况确定贷款额。贷款额度不得超出借款人和配偶在退休年龄内缴存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或借款人和配偶当前缴存公积金余额总和的15倍;
(四)借款人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月收入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确定;配偶(未缴存)月收入由所在单位出具,超国家税务起征点需提供纳税证明。)。
『贰』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啥必须连续缴纳多少个月公积金可以申请贷款 一般来说贷款金额最高多少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万
『叁』 保定公积金贷款买房基数影响贷款年限吗
『肆』 保定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法律分析:一、保定公积金贷款条件
贷款的对象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的借款人。
贷款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保定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贷款额度:
1、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2、自建、翻建、大修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工程造价的5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住房价格的70%;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住房价格的80%。
3、贷款额度不得超出借款人和配偶在退休年龄内缴存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或借款人和配偶当前缴存公积金余额总和的15倍。
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元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一年期的执行合同利率。第二套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贷款利率的1.1倍。
贷款期限:
1、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不能超过房屋使用年限);
2、借款人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借款人自贷款之日起到退休时不足30年的、经管理中心审批后,其贷款期限一般最长到借款人法定退休年后5年止(以出生年月为准)。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伍』 保定49岁女 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多少,年限多少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 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按使用配偶额度: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 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 个人缴存比例)。
3、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4、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具体最高限额各地情况均不同,建议具体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贷款年限一般是可以贷到退休后的五年。
『陆』 在保定涿州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贷款年限由有什么限制。
最长贷30年,最高贷30万,法定退休年后可以延长5年
『柒』 河北保定现代名图能不能贷款五年
车贷的年限一般都是三年,没有五年的吧~~
『捌』 河北省保定市平安银行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符合条件可以找银行办理,也可以咨询银行客服
申请银行贷款业务的条件:
1、年龄在18到65周岁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3、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贷款用途合法;
5、符合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在当地的银行申请办理贷款业务。
『玖』 保定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合法、有效证明材料及证件;
(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三)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须符合规定期限;
(四)已付符合规定比例的首期房款,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五)管理中心认可抵押、质押或保证的担保;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贷款政策规定的条件。借款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贷款未结清的;
(二)借款人不符合信用审核标准的;
(三)借款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四)借款人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尚未解除担保责任的;
(五)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六)使用过二次及以上贷款记录的;
(七)贷款之前,已付清全部房款或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
(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贷款政策行为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