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贷款买车,现无力偿还,怎么办
车子会被银行没收;
按揭”一词是英文“Mortgage”的粤语音译,指以房地产等实物资产或有价证券、契约等作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并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贷款还清后银行归还抵押物。简单说按揭其实相当于你把你车抵押给了银行,然后银行给你使用,一直要到你把所有钱还清后,车才真的归你;
如果你中途无力偿还车款了,那么很简单,车的所有权本身是归银行的,银行把车子收回就可以了,一般不会被起诉,如果你绝不归还车辆可能会面临被起诉的风险。
⑵ 贷款的车子不还款,会怎样处理
明确告诉你有可能会很糟糕,你的车会被没收,情节严重的可能坐牢,轻的就是产生利息让你还更多的钱。
贷款逾期不还会有以下后果:
1、产生罚息;
2、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3、被贷款机构催款;
4、处置借款人及担保人资产;
⑶ 买车贷款紧急联系人可以改吗
可以改
可以让贷款人直接打客服电话,直接更换紧急联系人电话。
紧急联系人的作用:贷前:侧面核实您的工作,居住,家庭情况,确保您提供的是真实信息,真实购车,有还款能力;贷后:万一您不还款,处于失联状态,会跟紧急联系人沟通,放大您的逾期后果,让周围的人都知道您是欠款不还,从心理上制约您。
⑷ 帮朋友贷款买车现在钱不还车也找不到可以报警立案吗
法律分析:满足立案条件的可以立案。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第一百一十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⑸ 贷款买的车没有按时还款会什么结果
如果贷款没有按约定还款,则构成违约,贷款机构可以要求你承担包括利息、违约金在内的违约责任;如果你没有及时还款达到合同约定的可以提前收回贷款的承担,则贷款机构可以提前收回贷款,要求你一次性偿还剩余贷款,并可以起诉到法院,行使对抵押车辆的优先受偿权。
⑹ 分期付款买车不还会怎样
如果还不起汽车的月供,银行会收回汽车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抵扣余下的贷款。如果还不够那么当事人要继续支付,如果超出贷款,银行会把多余的钱退回
⑺ 贷款买车没还上的属于诈骗吗
您好,贷款买车未还上贷款需要区分情况才能确定是否构成诈骗,一般来说同时符合以下几种情况公安机关才会立为刑事案件侦查。
1、申请贷款时提供了虚假资料或者关机失联跑路。
2、拆除了GPS。
⑻ 一个朋友以我的名义贷款买的车,现在人和车都找不到,贷款到期没还上,我现在怎么办
你好,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你作为一个朋友,
用你的名义贷款买了车,
现在人和车都找不到了,
贷款到期没还上,
你现在该怎么办
你现在首先就应该去还贷款。
成年人要为自己所有的行为负责。
你允许他用你的名义去贷款。
那你就要负起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当然车子是记在你名下的,
所以你可以去报案。
⑼ 借钱不还人失联怎么办
有的债务人为了躲避还债,而选择失踪。对于债权人来讲,这种情况是比较难以处理的。因为,自己连对方人都找不到了,又如何要求还钱呢?其实,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也是可以追讨债权的。详情请看下文了解。
一、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可以怎么处理?
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
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
(一)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
延长诉讼时效。《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
同时 《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由此可知,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延长诉讼时效,避免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不受保护。
(二)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
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后根据《民法总则》第四十二、四十三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二、债务人恶意逃债怎么办?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 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如今,出现欠债不还的情况比较多,虽然其中有那种恶意不还钱的情况,但是也有确实不具有还债能力的情况。于是在处理的时候,就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像上文中提到的欠钱的人找不到的情况,多半都是恶意拖欠,对待这样的人,一定不能心软,建议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