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两口子要离婚买车贷款有影响吗
是否能够贷款与是否离婚没有直接关系。《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贰』 夫妻共同贷款买车如果离婚怎么分
摘要 可以的,这个属于自愿协商的话,完全可以过户到男方名下的,只要女方愿意
『叁』 婚后贷款买车离婚如何分割
婚后贷款买车离婚一般可以自愿签署分割协议,按照协议予以分割。无法协议的情况下,可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婚后贷款买车,如果没有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应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肆』 婚后贷款买车离婚如何分割
是婚后贷款买车,那就要夫妻双方互相平分债务或分财产。是婚后贷款买车,那就要夫妻双方互相平分债务或分财产。是婚后贷款买车,那就要夫妻双方互相平分债务或分财产。
『伍』 夫妻共同贷款买车,离婚后车该怎么分
在日常的生活中,要离婚的夫妻有不少。一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发现共同申请的车贷还没有还清,有人因此十分苦恼,来问希财君夫妻贷款买车离婚后怎么分。今天,小编在这里为大家介绍一下有关内容。
只要该机动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不管该机动车登记时户主是谁,该机动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当然,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总的来说,夫妻贷款买车,离婚后汽车的归属权和债务责任并不难分割,双方可以友好协商,也可以诉诸法院。
『陆』 夫妻共同贷款买车如果离婚怎么分
夫妻共同贷款买车如果离婚也可以自己协商的,如果要车的一方,可以自己还贷,对于已经还贷的部分可以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
『柒』 夫妻一方贷款一方不同意贷款买车要是离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是的。这个属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当然车子也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捌』 婚后贷款买车离婚时该如何分配
车为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分别对外借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根据法律条款: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