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车辆登记证书丢了该怎么补
带着车主身份证,行驶证,保单开着车辆到车管所就可以办理希望可以帮到你,求采纳!谢谢。
2. 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了,如何办理补领手续
1、办理条件:
(1)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2)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2、申请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当场办理)。
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开到车管所。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3、二次补领:
丢失补办的,需到任意车管分所验车照相,然后到分所领取。
(2)车辆登记证书遗失怎么补办是贷款车扩展阅读:
需要多长时间可以办下来:
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补办需要多少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一条有规定,补换机动车登记证书,每证收取十元工本费。
另外,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3. 行驶证丢失,车辆是贷款的,绿本在银行,要怎么补办行驶证。
如果是新车,那6年内不用上检测线,到车管所或者检测站那凭行驶证(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单副本)领取合格证及环保绿标。 超过6年的,先到尾气检测站办理绿标,再到车辆检测站上线检测--拿合格证。
4. 我的汽车登记证书丢了该怎么补办,需要什么材料
各地都有一些具体规定,但一般是先将车辆开到车管所检验窗口或各车辆检测站进行唯一性确认,并查验盗抢信息,然后持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查验记录表》、行驶证,《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到档案科窗口办理补《机动车登记证书》手续。个人车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必须由车辆所有人本人办理,不得代办!补发登记证书按规定要收10元成本费。有的地方还要拓印机动车发动机号和车架号和检验机动车等;
5. 行驶证丢了,补办行驶证,车是贷款买的登记证书不在我这里,可以补办吗补办需要什么
行驶证丢了,补办行驶证,车是贷款买的登记证书不在我这里,当然可以补办!
应该从法律意义上说,这个车还不是你的,是贷款担保公司车。
所以想补办行驶证还需要他们出面办理哦!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6. 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怎么补办费用多少
机动车登记证书补办工本费:10元/本。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机动车登记证书补办流程如下:
1、车主携带所需资料,开车到车辆注册地车管所办理。
2、车辆通过专门的查验通道,直接到查验点,开始查验车辆。
3、车管所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查验,查验完成后,车主到查验服务处确认信息。
4、车主到业务大厅导办服务台装订手续,排队等待办理。
5、装订手续后,在等候区等待叫号办理业务,然后到对应窗口进行办理。
6、携带受理凭证到收费窗口交费。
7、车主到取证窗口打印机动车登记证书,补办完成。
(6)车辆登记证书遗失怎么补办是贷款车扩展阅读:
1、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开到车管所。
2、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然后凭公证机关公证过的相关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书面委托,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3、登记证补办所需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暂住人口的还需居住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并在委托书上加盖单位公章。
4、首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结;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7. 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怎么办
个人需提交以下材料:车主身份证,交验机动车,行驶证进行补办。
车辆登记证书丢失可补办,车主可带上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到车管部门填写补办车辆登记证书申请表,车管部门经过审核,可重新核发车辆登记证书,相关费用大概为40元。如果资料齐全,车主当天申请,一般当天就可领到重新核发的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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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车辆管理所应当受理机动车所有人、抵押权人或者代理人的申请,依据有关机动车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本办法的规定,按照办理机动车登记的程序,审核证明和材料,检验车辆。符合规定的,核发相应的证件。不符合规定的,书面说明不符合规定的理由,送达机动车所有人、抵押权人或者代理人。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口机动车除外),对超过检验周期的机动车进行检验;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登记过户信息,对于不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收回原机动车行驶证,重新核发机动车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