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一个朋友要我帮他担保买车,如果他跑了,我要负什么责任
承担保证责任。
一、担保分为两种,一个是一般担保;一个是连带担保。
它们的担保的责任如下: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
(1)关于一般保证责任,不能直接向保证人主张其承担保证责任,必须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在债务人没有履行能力,或者在强制执行其财产后仍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方可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2)关于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与债务人处于同一顺序,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中任何一人首先履行债务,也可以一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法》第17条赋予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通俗的讲,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债权人只能先通过诉讼或仲裁向债务人追偿,在债务人的财产被执行后仍不能偿还的,保证人才对不能偿还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这样,保证人担保财产损失的风险就相对小些。
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债权人可以选择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几种情形:
1、作为主合同的借贷合同无效,那么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也无效。如果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没有过错,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2、在贷款中,债权人使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保证合同,可被视为无效合同,无需承担还款义务。
3、如果在担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债务人和债权人合伙诱骗担保人,那么只要有证据证明,在法律上担保人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4、连带责任担保,债权人与担保人未约定保证期限,债权人有权自债务履行期满的半年内向保证人主张还款权限。若债权人半年内没有行使权限,视作主动舍弃。担保人将不受担保责任影响。
5、如果保证人有证据证明情况符合《担保法解释》39条的借贷双方协议是以新贷还旧贷,担保人不知情且旧贷与新贷不是同一担保人的情况下,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保证人代偿时间有讲究:诉后代偿优于诉前代偿
未经法院裁判保证人先行代偿债务人的借款,保证人则不享有担保法上的追偿权。因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是主合同,而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的保证合同是从属合同。
主合同未经司法裁判不能确定其是否有效,且债务人是否行使抗辩权也未明确,若保证人径直行使追偿权则侵犯了债务人的权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通俗的讲,即未经法院裁判保证人先代债务人还款的,还款后保证人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其向债务人的追偿权,法院不予支持。
② 买车担保人需具备什么条件 担责任吗
汽车贷款担保人承担风险有:
1、如果借款人不按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还款,银行有可能收回车辆,那就会和担保人无任何关系,如果车辆因为某种可能不能收回,那担保人自己的房产有可能被银行申请执行
2、不知道车辆初始等级上的名字是如果是担保人会出现不同状况的法律风险。
③ 贷款买车的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担保人就要承担什么责任。
④ 朋友买车我是担保人负什么责任
朋友买车你是担保人的话,朋友逾期没有有还按揭款,银行就会打他电话,他电话打不通就会找你问你知不知道他在哪里,如果不知道的话就会找你替他还汽车的按揭贷款
⑤ 买车贷款担保人有什么责任,如在担保期内撞人赔偿,担保人有责任吗
担保人只负责买车的费用担保。如车主无法给银行还钱,则由担保人偿还。
交通事故跟担保人无关,由车主及驾驶员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公司理赔给车主或驾驶员。超过保险额度的,由车主和驾驶员承担。
⑥ 朋友贷款买车我当的担保人,现在他人找不到了.我需承担什么责任
会,法律规定,被担保人不偿还债务或者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时候,由担保人负责还债所有债务。银行首先是要你继续偿还,如过你不偿还,他们就会按照当时的担保书上说的那样(比如是冻结你的资产或扣除工资),当然他们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由法院强制执行的。
⑦ 朋友买车我是担保人,车的贷款没还完,现在法院在追究我的责任,我应该怎么办
根据您所说的情况,现在你有两种解决方式:第一就是您找到您的朋友协商去还款,让他去还银行的贷款。第二呢,就是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您可以先行偿还贷款,在您偿还贷款之后针对你还贷的部分可以向您的朋友进行追偿。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⑧ 买车做担保人什么风险
担保人的责任是很大的,附有连带责任
说的稍微简单一点,就是你帮他做了担保,保证他会按时还款,如果他无法按时还款或者他逃了,那么这笔贷款就需要让你来偿还,因为你是他的担保人。而且银行信用中,你也会有相应的记录
所以建议,不是亲到不行熟到不行的人,不要做担保!做担保的含义和你直接借他钱没多大差别了
⑨ 贷款买车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1、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2、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3、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4、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