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车辆抵押只压车辆登记证书可以吗,抵押合同不见了还可以贷款吗
可以押车辆登记证书,这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商的结果;也可以不押车辆登记证书,而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是否能抵押贷款要根据你所要贷款的银行要求等情况判断,通常抵押价值不超过未抵押部分的价值,原抵押未进行抵押登记的,而贷款机构或者个人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则原抵押就可能产生争议。总之,在此无法一一讲清,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分析其可能性和风险点。
② 车辆抵押借款协议是不是有效的呢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车辆抵押借款协议,必须到车辆登记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只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这份抵押借款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没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这份抵押借款协议就是无效的。
需要说明的是,抵押借款是两份合同,一是借款合同,二是抵押担保合同。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抵押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抵押担保合同无效,借款合同仍然是有效的。
③ 车辆抵押合同和主合同去那里登记可以自己书写不
签订的《汽车抵押借款合同》可以分割为两块,借款和抵押。担保法第44条,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将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合并签署并不影响主合同即借款合同的效力,因此,借款部分有效,以此明确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但合同中有关车辆抵押条款因没有办理登记而导致无效,即抵押行为无效。
《担保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3)车辆抵押贷款合同可以保留吗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大多汽车抵押贷款都是实行的押证不押车,也就说,只要你把自己汽车的相关证件抵押给贷款机构就可获取贷款,而汽车在安装上GPS以后照常使用。因此,在办抵押之前,应先了解,汽车抵押是否押车,可尽量避免要押车的机构;
2、汽车抵押贷款的资金往往用于短期周转。若是需要长期贷款的,不适用于用汽车作为抵押来贷款;
3、由于汽车抵押贷款往往所产生的费用颇高,因此若是选择周期较长的车辆抵押贷款,在具备提前还款的情况下,可尽量提前还款。
4、借款人在选择机构上,应尽量选择正规贷款机构。如银行、工商注册的小贷公司。在此基础上才能真正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产生纠纷,法律也好解决。
④ 我去办了车辆抵押贷款,但他们不给我合同,我拍照留下证据以后有用吗
有用,一旦打官司照片就是有力的物证。
⑤ 贷款买车,提车后车主要保留合同么
你好,可以不必保留!个人汽车分期贷款合同里面的条款,全部是让你一定要按时还款而定的!所以当你每个月按时还款时,合同等于白纸,但是一旦你发生逾期未还款的情况,贷款机构会带着合同来找你的.....。因此你只需要确定到手的贷款金额,还款年限、以及月供是对的,那就可以把合同丢掉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⑥ 汽车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现在主合同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那么车辆抵押合同如何
汽车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在主合同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借款不借了,车辆抵押合同自然也就失去应有的效率了。
⑦ 车辆抵押贷款,没有押车辆登记证,合同有效吗
车辆抵押贷款,必须到车辆管理所进行抵押登记。只有经过抵押登记后,抵押合同才是有效的。只要没有到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都是无效的。
《担保法》: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⑧ 民间借贷汽车抵押合同有效吗
民间借贷,以汽车抵押,如果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否则,就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第三十四条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第三十八条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三十九条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⑨ 按揭车抵押合同有效吗
您好,从法律上讲是“效力待定”。
所谓按揭,跟担保非常相似。同样是作为担保方式的一种,与抵押的区别就在于标的物(即你的车)是否发生了所有权转移。在按揭过程中,所有权人归按揭受益人,按揭受益人是真正的标的物所有权人;而在抵押当中,抵押人是真正的所有权人,抵押权人仅仅是在抵押人的所有权上设立限制所有权的他物权。
上面说的比较专业,针对你的情况简而言之就是:你按揭的车,车主暂时还不是你,是银行,只有当你还完债才是你的。又因为你不是车主,因此没有处分该车的权利,不能进行抵押行为。你一旦做出抵押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按《合同法》规定是效力待定的。所谓效力待定,就是说不能确定有效还是无效,因为真正的所有权人还没有明确表示他的意愿是认可或不认可。如果你的行为得到银行的认可或同意,则抵押行为被追认,则抵押行为有效;反之则无效。但实际生活中,银行是不可能同意你做出这样的行为的,因此很可能得到的结果就是抵押行为不被追认而无效,成为无效合同。
另外要注意,机动车抵押并不一定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登记的作用分两种,一种的登记生效,一种是登记对抗。所谓登记生效就是不登记就没发生效力,如房屋买卖不经登记权利不转移;所谓登记对抗就是不管登记与否都不影响权利的创设、转让、变更,但经过登记的可以对抗除物权变动关系以外的其他第三人。依据《物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抵押行为不须经过登记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