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想知道婚后贷款买车写女方名字的利弊
自己百分之七十,交通百分之十,自然灾害百分之十,食物灾难百分之五,关系中也是百分之五,我认为是这样,自己手中是最大的,走得好好的万一车出事撞了呢!突然地震了呢!吃到什么不小心中毒了!更弄不好被强抢杀了!一切都有可能
2. 婚前买车写女方名字,婚后一起还一小部分车贷,那这车是谁的
,测试你们夫妻的共有财产吗其实又值不了两个钱何必纠结这个问题呢夫妻之间的相处之道就是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要将算盘算得这么清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会影响夫妻情感的因此最好不要去想这个车是属于谁的只要是用于你们的家庭那就是为你们的家庭建设所服务的aqui te amo。
3. 婚后贷款买车写谁的名字都属于婚后财产吗
1、如果是用婚后收入买的车子,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用婚前的积蓄购买的车辆,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
3、如果是用婚前积蓄购买的车辆,登记在配偶的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
4、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4. 买车是男方出大头女方贷款,车写的名字是女方,车属于谁的谁还贷款
车属于女方,因为产权是女方的名字!
贷款的话,谁贷的款,即谁签字贷款的,谁负责还款!
以上是法律层面的!
5. 我贷款买车.可以写女朋友的名字吗
你你贷款买车完全是可以写你女孩子,或者是你女朋友的名字的,只不过那就是算给他买的吧,你每月还贷款,然后最后得到的还是你的女朋友,最后也是算是跟你的女朋友买一个车就是完全可以的呀,只要你们是在一起认真的相处,然后结婚到销售,这写谁的名字,其实是无所谓的,都是可以的这个,你还是可以放心了,不用数据过于纠结,同事,那你给女孩子买个车写他的名字也表达了你这个你对这个女孩子的爱这个女孩子就会更喜欢,你,也会觉得你是值得托付的。
6. 结婚前男方贷款买车但是女方要求用她的名字这样合适吗
怎么不想想为什么有这样的要求呢?这样记她的名下不是对男人的不信任?那男方完全有理由拒绝
7. 结婚前买车首付女方付,婚后两人共同还贷款,车写谁的名字好,要是写男方,这个算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离婚,那么谁付首付谁可以判得,但是需要支付另一方一半的还贷。当然,他放弃了的另算。
8. 结婚后用妻子的名义贷款买车 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9. 领结婚证后买车,写女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这个钱是由单方父母出的并指定赠与自己子女的那就是个人婚前财产,如果是双方共同出钱购买那就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9)结婚了买车贷款女方名字扩展阅读: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三条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特征
第一,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
第二,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
10. 结婚后用妻子的名义贷款买车 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结婚后用妻子的名义贷款买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为这是在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