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车辆抵押贷款没钱还款,车子我不要了,需要我去过户给他吗
如果不过户,那么这个车子还是你的名字,以后如果做什么违法的事情,那么你就会有责任。所以好好协助过户。如果还不清楚的话,可以搜索律伴网,找平台上的律师咨询。
B. 车抵押贷款需要过户吗
汽车抵押贷款不需要办理车辆过户。C. 已抵押贷款的车辆能否进行转让
可以转让,但所得价款要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存(存入放款者指定账户)。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D. 售后回租,售后回租与抵押贷款有什么区别
融资性的售后回租与设备抵押贷款,是一对极其相似的融资工具。
在我国《合同法》未对融资租赁进行专章规范之前,不少判例对其异同存在截然相反的认识(比如说,将售后回租判为抵押借款)。今天,不少银行信贷工作者、担保从业者仍
不能充分理解二者的差异,客观上阻碍了该项目业务运营的推进(被误认为租赁公司从银行获得贷款后转手放高利贷)。
售后回租与设备抵押贷款的区别:
一、法律关系不同
租赁(包括售后回租)关系的建立有两个合同、三个当事人。即采购和租赁两个合同,
涉及供应商、出租人和承租人三方(回租业务中承租人与供应商是同一人),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出租人参与的最全,参与的环节最多。而信贷关系更简单,只有一个合同(借贷合同)、两个当事人(借款人和贷款人)。
二、现金流不同
租赁开始时,出租人首先向供应商付出贷款,采购租赁物(回租业务中只是向承租人购买出租物),获得物权。而在租赁关系中,出租只有物流(交付租赁物),没有现金流出。
而信贷业务开始时,债权人向债务人友真实的现金流出。租赁与信贷的债权方只有在回收债权过程中,现金流在质上才是相同的,即都是现金的正流人。
三、让渡的标的物的不同
融资租赁和信贷都是有相同的时间期限,有价出让标的物的使用权。但租赁出让是物(多为有形的机器设备),信贷出让的是现金。
四、租赁物与抵押物的所有者不同
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债权人(出租人),回租的标的物虽然在出售前和租赁期内都在承租人手中,但他已将该物的所有权通过出售行为转让给出租人,承租人只因租赁关系而享有该设备的使用权。而贷款抵押物的所有权(机使用权)仍属原所有者(即抵押人,通常为贷款人),设置抵押只是使债权人享有该物品的优先受偿权,抵押期内的所有权不归债权人,而归债务人。
五、会计核算不同
抵押物在抵押人(往往是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由抵押人计提折旧,管理资产。融资性租赁物在承租人(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并由承租人计提折旧,出租人与承租人共同管理资产;而经营性租赁物则在出租人(债权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有出租人计提折旧,管理资产。
六、偿还的资金来源、税赋的不同
租赁费直接作为经营费用,在成本中列支。而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只能是折旧和税后利润。
因此归还一元的贷款,企业的现金流出事实上是大于一元,多出的部分就是税后一元钱相应的营业税和所得税。正因为租赁还租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租赁才具有延迟纳(所得)税的功能。
七、物的处置程序不同
承租人违约(不付租金),出租人可中止租赁关系,直接去会租赁物。而贷款人违约(不归还贷款),债权人要获得抵押物偿债,只要债务人有异议,还须经过诉讼程序,才能处置抵押物。
八、租赁物和抵押物灭失后的处理不同
租赁物灭失,出保险责任外,出租人可追究承租人善良管理责任。而抵押物灭失,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重新设置抵押或担保,否则可中止借贷关系,收回债权。
E. 假如车主已经把车抵押给银行贷款了,然后又把车转让出售了。那么银行和后来的车主,谁合法拥有车
如果转让合同里没有提及抵押的事,那么原车主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所以原车主应该承担责任。
如果原车主停止偿还贷款,那么银行是有权强制拍卖来抵偿贷款,然后原车主要承担后来车主的损失。
F. 车辆抵押贷款需过户吗那车主不是本人了
不需要!
车抵押资料: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车辆为组织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暂住人口还需提供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盖公章);
抵押合同原件;
抵押权人委托书和机动车所有人委托书(盖公章及核对章);
如是代理的,还需代办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机动车登记证书;
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
G. 车贷管家:怎么理解汽车融资租赁直租和回租的
汽车融资租赁是汽车金融行业的一种模式,但是首付更低、业务更加灵活,是未来促进汽车消费一个重要方向。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2015年开始诸多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业务,先锋太盟获得了PAG1亿美金的投资,易鑫获得了腾讯、京东、易车25亿人民币的投资,建元资本获得了多个经销商集团的投资共计6亿人民币,一段时间内,融资租赁圈热闹纷呈。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汽车金融企业对这块蛋糕跃跃欲试,相信在接下来会更加高速发展。融资租赁本身来说是正在蓬勃发展的汽车金融模式,也是汽车市场走向成熟的体现,对于我国金融渗透率的提高都有促进意义。
要了解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先从融资租赁的概念谈起。融资租赁其实是一种另类的分期付款购车方式,将汽车以租代购产生收益。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车辆的特定要求,出资向供货人购买车辆,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车辆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车辆所有权即转归承租人所有。
目前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已经成为传统汽车分期贷款业务的有效补充,同时有着分期业务不具有的优势。汽车融资租赁,主要分为汽车融资租赁中的直租和回租两种模式。直租也可以叫做正租,回租也可以叫做反租。
直租,就是直接租赁。是指融资租赁厂家以收取租金为条件按照用户企业确认的具体要求,向该用户指定的汽车中间商购买车辆,并出租给该用户或企业使用的业务。说白了,就是融资租赁厂家,按照客户的需求达成一致后,直接购买车辆,车辆挂户在租赁厂家名下,再出租给消费者。
举个简单的例子:陈先生在由于上班路途遥远,决定购入一辆汽车作为日常代步工具,他看中了1台价值20万左右的车型。但考虑到资金成本问题陈先生可以选择支付30%的首付的汽车消费金融或更低首付的汽车融资租赁的模式。两者进行权衡后,选择了融资租赁方式购入汽车,缓解了他想买车和资金有限之间的矛盾。
因为车辆所有权是归融资租赁公司所有,所以提供的融资范围含裸车价、购置税、上牌费、保险费、GPS费用等,根据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合同,他支付了5万元作为首付,每月根据合同支付相应的租金即可获得车辆的使用权,等到租赁期结束后,可根据合同约定将车辆的所有权从融资租赁公司转移给陈先生。通过这个方式,降低了陈先生的还款压力,让他轻松变为有车一族。
从例子可以简单总结,直租就是“购进租出”。
售后回租是指卖车人和承租人是同一人的融资租赁。在回租中,融资租赁公司购买了有资金需要个人的车辆,把车辆所有权转移给融资租赁公司,并获得资金。同时融资租赁公司再把车辆租给客户使用,收取租金,承租人继续保留了车辆的使用权。
售后回租的好处是它使设备制造企业或资产所有人(承租人)在保留资产使用权的前提下获得所需的资金,同时又为出租人提供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
1、在售后回租的交易过程中, 承租人可以不间断地使用资产;
2、资产的售价与租金是相互联系的,且资产的售出损益通常不得计入当期损益;
3、承租人将承担所有的契约执行成本(如修理费、保险费及税金等);
4、承租人可从售出回租交易中得到纳税的财务利益。
举个简单的例子:张先生去年开始自己创业做一些小生意,经过一年的运营后公司经营情况还不错,但是最近签约了一个大单,需要购置大批货物,而银行贷款的费用额度不够使用,现在急需流转资金。于是张先生打算出售2014年的自己全资购买的1辆奥迪A8,不过考虑到日常出行和拜访客户,又让他陷入了两难境界。
于是,在他了解了车辆抵押和融资租赁模式的区别后,果断决定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合同,将车辆卖给融资租赁公司。扣除车辆定金后,张先生获得了全部剩余车款,再根据合同每个月支付相应的租金给融资租赁公司,即可继续获得车辆的使用权,租赁期届满后可根据合同约定再将汽车所有权转移给张先生。
从例子可以简单总结,直租就是“售后租进”。
随着互联网和汽车金融的不断融合,以及我国征信体系的不断完善,互联网汽车金融生态将日益丰富,竞争也会更加的激烈。互联网汽车金融将成为未来汽车产业新的利润增长点。而“融资租赁”作为汽车新金融服务,发展前景广阔。
H. 售后回租与“车抵贷”、“套路贷”的区别是什么
售后回租≠借贷!售后回租作为融资租赁的一种方式,与借贷的根本区别在于,借贷的核心标的在资金,而融资租赁的核心标的在租赁物。融资租赁体现了融资和融物的双重特征,可以从融资租赁关系的四个特征进行认定:特定租赁物存在、租赁物产权明晰、购买价格合理、可转移所有权。尽管“售后回租”并非借贷,但是单就“汽车售后回租”业务模式来看,由于并未进行车辆的过户,且存在“抵押”的表象,其与“车抵贷”在外观上很像,故需要认清售后回租与“车抵贷”、“套路贷”的区别:
“车抵贷”,顾名思义就是“汽车抵押贷款”,是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作为抵押物向金 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双方建立的是借贷关系,汽车归借款人或第三人所有,仅做担保。
虽然在售后回租业务模式中,也需要承租人将车辆抵押给出租人,但这种抵押与车抵贷中的抵押,意义有所不同。
抵——根据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租赁期间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即该奔驰牌汽车在租赁期间实际由A公司享有所有权;
押——汽车作为动产,所有权发生转移的要素为合同有效+支付对价+交付,在售后回租模式中,汽车已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交付给A公司,故A公司取得汽车所有权;
登——汽车作为特殊动产,未经过户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记——为保护A公司的合法权益,实际操作中,融资租赁公司往往会要求承租人办理车辆抵押登记,即可对抗第三人。
“套路贷”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诱使或逼使借款人签订协议,并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暴力、威胁、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行为。通常有制造民间借贷假象、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恶意垒高借款金额、软硬兼施“索债”等手法。此行为可能涉及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虚假诉讼、强迫交易、抢劫、绑架等罪名。
橙子汽车属于合理合法合规的售后回租业务,一直在用规范的行为保障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对全体员工宣导:
1、不向客户隐瞒融资租赁真相
2、慎重处理客户的违约责任
3、规范催收行为,禁止使用非法手段
他们希望通过规范的业务流程,做车抵融资领域的标杆,用标准化规范化极 致化个性化的服务创造价值,助力更多梦想橙真。
I. 个人汽车抵押贷款必须要签转让协议吗
深金在线的车商贷要求比较严格,一般都是必须签转让协议,如果你的贷款还不起的话车子的所有权属于公司,还必须在车子上装GPS,但是其他的公司可能要求会不一样,看公司的具体要求了
J. 请问此车抵押给银行,贷款未还完之前的私下转让法律认定有效吗
1、按《担保法》的规定,车辆的抵押应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虽然,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抵押权人(银行)并不知情,但是银行在知道以后,没有作相反的意思表示,其抵押权也已实现,这种情况下,转让行为应该是有效的。
2、买卖合同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也不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他的人的利益等情况,都是有效的。关键是物权是否已经转移的问题。汽车属于动产,按《物权法》的规定,其物权自交付时转移,并不以登记过户为要件。但是,汽车又属于特殊动产,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办理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交易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你的利益,或者有其他非法目的,可以向法院主张该买卖合同无效。
如果不能,我认为可以以善意第三人向法院主张以该车实现你的债权! 因为你以实现自己的债权为目的,在之前已向车管所申请了冻结过户,法院也进行了查封。
《担保法》
第四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物权法》
第二十三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