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正規小額貸款公司工作辭職以後會在個人徵信上顯示曾在那裡工作過嗎
如果你在銀行辦理業務的時候,如貸款、貸記卡時,填寫資料中將你的工作單位填寫為該公司,那麼這個信息將會隨著業務同時上報,那就顯示在徵信里了。
但如果你沒有辦理過信貸業務,或者你辦理時沒有寫你在該公司上班,那麼就不會上報。
徵信信息中的個人信息一般只會跟著業務一起報。
㈡ 我以前在信貸公司上過班,現在辭職了,請問我現在能申請貸款嗎
看你在哪個城市,公積的政策各地不同的。 最松的是下邊兩個地方,但不知道是否是你所在的城市: 一、累計繳滿一年,又正在正常繳存的就可以申請;(累計就是不要求連續,斷斷續續加起來都算) 二、正常繳存滿三個月就可以申請。 一般的規定是要...
㈢ 我在個人公司幹了一年半了,辭職還要三十天以後走人嗎
我在個人公司幹了一年半辭職還要30天以後走人嗎?具體情況可問下你們的財務處是或者是人事部。
㈣ 朋友離職半年了,原公司是小額貸款公司現在公司涉嫌詐騙,朋友要付責任嗎
如果明知而參與了詐騙活動,按同案犯處理,離職了沒有過刑事追訴期的,逃脫不了責任。
㈤ 本人之前在一家理財公司工作,辭職了一年了公司暴雷了還有我的責任嗎
如果在公司工作期間是一般工作人員,沒有故意做過違法的工作任務,一般不會追究責任。
㈥ 我本人在代理記賬公司待了一年半了,今年六月份拿的大學畢業證,現在已經辭職了,對於今後的職位規劃有點
首先你要明確你以後要做什麼?是在企業還是在事務所……如果想在企業發展,就要從頭做起、系統的學習然後繼續學習考資格證。如果只是想學會記賬 那其實很簡單,也學不到什麼,還會很累…… 來自職Q用戶:張女士
如果想工作簡單穩定些的,那麼去企業比較好,一般只要能通過試用期,長期做下去問題不大的,因為工作內容是不變的。當然,要求進步的,那麼可以考個中級職稱。如果想多學點東西的,或者自由點的,那麼還是要去記賬公司,但是不建議去比較小規模的代理公司,去有一定規模的咨詢公司,或者外資代理公司,這樣,即使是代理記賬,也是比較規范和完整的,學到內容也比較多和全面。 來自職Q用戶:袁女士
㈦ 上班的同事(已經離職一年多)在拍拍貸上面借錢,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
不用理會,他只是留下你的聯系方式作為緊急聯系人,你只要沒有在任何擔保書之類的東西上簽字,這個公司是不能要求你還錢的,如果他們還繼續騷擾你,直接報警處理。
㈧ 貸款公司辭職信怎麼寫
勞動者想辭職的,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掛號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㈨ 貸款需要近一年的收入證明如果離職了怎麼辦
這個很簡單,你可以到社保局去拉清單,一般來說都是可以發出清單,然後證明你一年的收入是多少,然後敲一個圖章就可以了。但是銀行如果看見你是離職狀態,基本上都不會批給你貸款。
㈩ 從實習到現在一年半了,一直在貸款中介做電話銷售,越來越覺得這份工作特沒有前途,我應該辭職嗎
你現在還在做沒?我做了半年感覺一點起色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