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後一次性取完,每月還款還可以用我每月交的錢還貸款嗎
1、可以的辦理住房公積金月沖還貸即可。
2、月沖:逐月還款法,是指每月直接從還貸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提取用於歸還當月住房貸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
3、「月沖」可在任意工作日辦理,適合還款前期現金壓力較大的客戶,可有效減輕前期還款壓力。
4、相比較而言,採用「年沖」方式所產生的貸款利息總額少於採用「月沖」方式所產生的貸款利息總額。但在具體進行選擇時,還需根據個人實際情況進行選擇。
一般公積金沖還貸方式有兩種具體介紹如下:
1、一次性還款法:是指每年一次向受託行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一次性沖還貸款本金,並按照沖還貸後的剩餘貸款本金和還款期限重新計算月還款額。一次性沖還貸後,每月的還款需要使用客戶的自有資金,不使用公積金帳戶里的錢。
2、逐月還款法:是指每月直接從委託人公積金賬戶中提取用於歸還當月貸款本息的辦法。提取的公積金金額不足時,委託人應及時補足其還款金額。這種方法不僅可以沖公積金的貸款本息,而且還可以沖商業性的貸款本息。
Ⅱ 可以每個月拿銀行的還款明細去提取公積金嗎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流程:
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Ⅲ 住房公積金每月能提取多少還貸款
你可以去公積金中心咨詢能不能用公積金貸款。
Ⅳ 公積金可以每月取出來還商業貸款嗎
可以的。以家庭名義申請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是90萬。
可以先到公積金中心申請貸款,貸款批下來之後,申請購房提取和還貸提取。
購房提取可以將余額提取出來(第一套是全額,不超過貸款額);
還貸提取可以按月提取出來,當然,您也可以只申請按月還貸提取。
Ⅳ 青島用公積金貸款買房,辦理了按月劃扣,余額還有幾萬塊,取出來後,公積金還會每月劃扣么
你好你青島公積金貸款買房裡面還有幾萬塊錢你如果現在把錢提出來對你以後每月劃扣沒影響
Ⅵ 公積金還房貸,每個月都可以取出來嗎
可以,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償還住房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
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離職、失業以及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
低保戶提取住房公積金
大病提取住房公積金
戶口遷出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與單位已終止勞動關系)
外地戶口或農民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終止勞動關系且非本市戶口或務工農民返回原籍)
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積金
購買單位集資房或房改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購買拆遷安置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提取住房公積金(與單位已終止勞動關系)
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材料及流程
身份證、
購房合同(借款合同)、
購房發票(首付款發票)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如果你不是主購房人的話),
提取還需要提供本人的《住房公積金提取記錄單》。
到單位的公積金經辦人員處辦理公積金支取手續。
由匯繳單位開具《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加蓋單位預留印鑒,後面附上有關支取證明材料,
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系統審核後方可辦理支取,
支取時既可以通過單位也可以自己辦理
Ⅶ 住房公積金貸款,每個月是怎樣還款的,是銀行直接扣除每月公積金呢還是需要自己將公積金取出還到銀行
看你的公積金還款選擇的是是每月沖還貸還是每年一沖了
前者的話不用取,銀行會自動從你的公積金賬戶里扣款
後者的話每月還是要自己向還款賬戶存入還款數,然後每年的某一時間去銀行辦理一次公積金還貸
Ⅷ 住房公積金一年提取一次用於還本金,每月還要繼續還銀行貸款嗎
我理解你說的應該是一次支取公積金用於還貸款本金吧,如果你的貸款沒還為,那麼每月還是要繼續按時還銀行的商業貸款,只是你用公積金歸還本金後,銀行會重新給你計算你要每月還款額度。
Ⅸ 公積金能每月用來還貸款嗎
以用於每月還貸。職工本人持《借款合同》、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證明(購買外市住房無抵押登記證明的,可提供購房發票)、還款存摺(或最新還款清單)、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卡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委託提取協議,在賬戶余額充足的情況下,可以用公積金賬戶余額自動沖抵月還款。
公積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積金,有時也指公司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已全部可以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辦理。逐步實現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同時,大力推進異地貸款服務,滿足繳存職工跨地區購買住房的資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據央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完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形成機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由現行按照歸集時間執行活期和三個月存款基準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