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行貸款當事人死亡怎麼辦
貸款當事人去世,所欠銀行貸款根據實際情況由銀行繼續追償:
1、有擔保
由銀行向其擔保人或擔保機構進行追償。
2、無擔保
死者名下遺產用於償或其法定繼承人履行償還義務。
3、無擔保、無遺產
如死者名下無遺產,該貸款通常由銀行作為壞賬處理。
《繼承法》相關規定:
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2. 假如一個人,在網上欠了貸款,那個人死了,貸款會牽連到家人嗎
這個問題要分幾種情況來看:
1,抵押貸款
抵押貸款即貸款時有抵押物,可以是房屋,國債,理財產品,股票等。如果借款人去世了,銀行是有權處理這些抵押物的,用於償還貸款。那麼會不會抵押物拍賣後不夠還貸款?一般不會,銀行在貸款時會有個折扣,比如房屋抵押,最多隻能給房屋70%市值的貸款。
當然了,也有借款人抵押物多頭抵押的情況,這樣銀行拿不到抵押物,就只能壞賬了。
2,第三方擔保貸款
如果貸款有第三方擔保,那麼借款人去世後貸款就轉移到擔保人了。銀行有權向擔保人發起追償。
3,純信用貸款
純信用貸款,遺產繼承人在遺產覆蓋范圍內需要償還貸款。
如果借款100萬,遺產50萬,那麼銀行是有權追回這50萬的。但是實際情況里,銀行向遺屬追債,遺屬很難配合的。此時銀行只能向法院起訴,要求強制執行。如果強制執行不下來,這筆錢就變成銀行壞賬了。
3. 我在手機上,網上貸款,貸款人突然死了,還要還嗎
死人是不會還錢的,你也無法讓其家人承擔他本人的債務。
4. 人死了的話,借的網貸或者銀行貸款要還么會不會找父母姐弟要或者其他人
人死了,債務也隨之消失。但如果死者的貸款有擔保人,則擔保人需承擔還款責任。或者死者名下有不動產,放貸方會申請在其名下不動產里執行還款。你提到的父母姐弟等,如果沒有作為擔保人在貸款合同上簽名,是沒有還款責任的。
5. 用我的身份證幫別人貸款,現在那個人死了,我該怎麼辦
要看具體情況。要看貸款合同是誰簽的字,如果是你,那銀行只會找你還款。你需要自己還款,然後找那個死了的人的親屬還錢給你。銀行只認誰簽的字,誰就是還款人。 1、別人用你的身份證貸款還不上,你不會坐牢。2、別人用你的身份證貸款,雖然是你的名字,但只要你沒有到場簽字,貸款與你無關。
法律分析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簽字必須是本人親筆簽名或按手印,如代替辦理簽字必須有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你自己同意或是默認的你的朋友用你的身份證貸款。沒有什麼辦法,這個損失你只能自己承擔,因為對於銀行來講,就是你貸的款,而不是別人。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該有正確的判定,以自己的名義給別人貸款的風險。現在唯一的辦法就是看看你借錢的這個人的家人是否願意承擔這個責任。畢竟你也是幫他。但是如果他家人不願意還錢給你,那你就只能自己承擔所有損失了。 如果借款人按時還款,那沒事;如果借款人沒能按時還款,銀行首先會對你進行追債;你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你是做擔保人的話,你的朋友如果不能按時還款,你要替他還;這是擔保責任。你只是借身份證給朋友,並不是要用做貸款;銀行可能會找你,但你不會承擔責任。你朋友在銀行偽造了你的簽字,到時你可要求進行筆跡鑒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第十八條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本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所列行為之一,從事犯罪活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泄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單位有前款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有前兩款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6. 網上小額貸款後貸款人死亡怎麼辦
1、有保證人的,由保證人代還。
保證的目的就是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負責履行,以保障債權人權利的實現。這里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就應包括債務人死亡的情形。因此,在債務人死亡的情況下,如果合同中沒有將此作為免除保證責任的事由,那麼保證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
2、無保證人的,由繼承人代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六條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3、無繼承人的,由遺產抵償。
《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繼承開始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稅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本條規定了被繼承人債務的清償原則。
(6)網上貸款當事人死亡擴展閱讀:
法官說法
在法律上,債務人死亡既不必然導致債務的消滅,也不是債務消滅的法定原因。雖然債權債務關系具有相對性,僅對合同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但即便在債務人死亡的情況下,合法的債權依然受到法律的保護,可以在債務人生前財產范圍內合法受償。
在債務人的繼承人繼承遺產的情況下,債務有限度地轉移到繼承人。由此可見,債務人死亡後,債務並不隨之消滅,而應由債務人的遺產或者繼承人在繼承范圍內清償債務。
7. 貸款人去世了,欠的銀行貸款如何處理
看情況:
其一、債務人的繼承人繼承了債務人的遺產的,由其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的實際范圍之內償還貸款。
其二、債務人的繼承人沒有繼承人債務人的遺產的,直接以債務人的遺產來進行清償。遺產不足以清償貸款的,該貸款也自動歸於消滅,不再清償。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拓展資料:
如果貸款人的貸款用途是用於家庭生活的,則屬於家庭共同債務,全體家庭成員都有償還的義務。家庭成員否定的,需承擔舉證責任。如果貸款僅用於其去世貸款人的個人目的,與家庭無關的,繼承人則無義務繼續償還。
根據《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繼承法》由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繼承法全文包括了繼承從什麼時候開始、遺產包括哪些財產、繼承人喪失繼承有哪些情形、法定繼承的繼承順序、遺產分配、立遺囑的方式、遺產的處理等內容。
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