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戶口在太原市,住房卻在太谷縣,可申請住房公積金維修貸款嗎
不可以的,公積金暫時不支持異地貸款的,但是可以選擇提取出來使用的。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所具備的條件:
1.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以上的自籌資金作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雙方都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只允許一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5.一個家庭同一時間只能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一處住房;
6.貸款人須有本省(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購住房做抵押。
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具備的條件:
滿足一下情形之一就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的
1.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2.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6.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8.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9.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11.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1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提取公積金的流程:
1.單位對職工個人提供的相關提取證明材料及復印件進行核實,符合條件的由單位經辦人填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並持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向開戶管理部提出申請;
2.管理部人員對其提取材料、額度、次數、個人賬戶信息等內容進行審核。對於符合提取條件的,辦理提取手續;對於審核不準予提取的,告知不準予提取的原因;對於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答復的,應請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部門,並在三日內給予單位明確答復;
3.對於符合部分提取條件的,管理部人員應依據提取材料在系統中錄入相關信息,為首次提取的職工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提取記錄單》,並在購房發票(或購房收據、首付款發票、房租發票、完稅憑證、購買材料的發票)上加蓋「已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字樣的印章;
4.管理部人員錄入《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並確認個人儲蓄賬戶;
5.提取確認後,管理部人員列印《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份、《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一式兩份,銷戶提取的,還需列印《個人住房公積金銷戶結息單》;
6.管理部人員在單位填制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上蓋章,第一聯與機制《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個人住房公積金銷戶結息單》一同退單位經辦人,第二聯與機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單位填制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機制《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一同留存;
7.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計處接收管理部上報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數據,按銀行分類匯總,核對無誤後,辦理資金的劃撥,提取款項在3個工作日內劃入指定的個人銀行儲蓄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