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貸款給老公治病,我和他父母兄弟都簽字了,現在他非要離婚,貸款叫我一個人承擔,他還欠我娘家人錢,我
去法院起訴這樣的畜生,他們一家人都有責任來出這個錢。
② 目前還在醫治竄病的父母,我老公目前沒有存款,為了給他爸治病,還借
分清主次,正確面對現實情況!1.父親的病,2.哥哥的生活環境。3自己家的經濟來源!不清楚你家與你哥哥家的經濟基礎與經濟來源?再次你的愛人有點老好人心態!1,父親的病必須治療,2.哥哥的房子有選擇性的資助,3.欠的外債也要慢慢償還。過日子不是充大頭!因為不了解你的家庭詳細狀況,只能就字面意思,進行引導性分析,合理分配資金周轉!所有需要可以私聊!
③ 有貸款給父母看病的嗎
我覺得這種事情得看自己的狀況,不能看那些所謂的孝子。
還是盡自己的能力,但也不能說自己就不過日子了,父母會理解的
我們也都可能會有那一天的
④ 丈夫去世,他借款用於給他父親看病的,妻子有義務償還嗎
該債務妻子有義務償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欠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
⑤ 父親病急,兒子借貸替父看病,兒媳知實情翻臉離婚,你支持她嗎
對於孝順的理解,多數人只會停留在金錢層面,回過頭想想,真正的孝順是一種態度,更是一種陪伴。
不難理解,在過去物質匱乏的年代,無論是愛人還是親人,感情的傳遞主導了關系發展的全部,沒有金錢利益的左右,感情自然就會被看得重要。展望當下,金錢充斥著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親情和婚姻,就算再深厚的感情在金錢的面前,往往都會顯得蒼白無力,一切的一切,世人都願意以錢論英雄。
婚姻中,最可拍的就是愚孝,因為任何一個女人都不可能真正喚醒丈夫對父母的盲目付出,一個不懂得審時度勢,不懂得權衡利弊照顧大局的男人,是無法守住幸福的婚姻,只會在自我感情的世界裡無視他人的勸誡。
朋友們,你們認為文曉雅的離婚,是正確的選擇嗎?
⑥ 子女出錢給父母看病算是借貸還是贈與
是贈與,就像父母從小出錢養大子女,供子女上學吃飯一樣的。更多的是責任和義務
⑦ 老公瞞著我欠貸50萬,我要求他父母一起還有錯嗎
首先對方這個行為就是不合法的,而不知道怎麼能夠把這個手續批下來,因為正常的貸款的話是需要自己愛人簽字的,所以說在這種情況下你並不知情,所以說不知道是什麼樣的情況。
⑧ 老公為了給父親治病,向妻子借款3萬,寫下的欠條,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沒有法律效益。
很簡單夫妻間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所有,兩個人在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也就是說,夫妻之間不存在借貸關系,所以,向妻子借款本身就是不成立的,借條也自然無效。
⑨ 婚後男方借錢給他父母看病,男方承諾自己償還!女方可以不用還嗎
關鍵是男方和女方已經組建了家庭,男方掙的錢女方也有權利支配一部分。父母看病這種情況女方要支持男方的,如果愛男方,就別讓他難做。
⑩ 老公把所有的錢都拿去給公公看病,可是我們還要繼續生活,我該怎樣和他溝通
你們把所有的錢都拿給公公看病是應該的,因為公公作為長者,你們作為子女的確應該這樣做,但是你老公的做法有一些極端,可能會讓你們的家庭無法生活,有很多人在生病之後都拿家裡所有的錢來治病,但是正因為這樣讓家裡其他的人生活水平直線下降。
有人說如果不花全部的錢來救父母的話很傷心,也覺得沒有盡到子女的責任,但是我們設身處地的放在現在生活中,想一下如果把所有的錢都拿去救父母,你覺得我們的生活能怎麼樣,現在有很多一場病看垮一個家庭的,所以我們要理智一些,我們當然要愛父母,但並不是這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