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兒子成年了,借高利貸了,還不起,借貸款跟父母無關也不知情,父母也還不起。怎麼辦
你說了,兒子是成年人,那麼~~他就屬於行為能力責任人,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他借高利貸,和父母是無關的,父母沒有義務替他償還!
㈡ 兒子欠了網貸催款人到家裡來收,父母要不要幫他還
1、從法律層面上來說,子女欠債,父母是沒有義務幫忙還的,畢竟作為一個成年人,自己要為自己的事情負責;
2、但是從親情出發,作為父母看到自己的兒子欠款,雖然很氣憤,但是也得幫兒子還款,不可能鬧的親戚鄰居都知道;
㈢ 兒子欠下銀行貸款,父母有責任償還嗎
如果父母沒有給子女的貸款做擔保的話,子女欠下的銀行貸款,父母沒有義務償還。如果父母做了擔保就需要償還。
其實不管是「父債子償」還是「子債父償」,在法律上是沒有依據的,「父」或「子」都沒有這樣的償還義務,除非有一種情形,《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的稅款和清償的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但是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㈣ 25歲兒子借貸款做父母的給不給還,還了是不是縱容他,不還會不會犯法
25歲已經成年。已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借貸合同屬於民法通則調整的范圍。如果沒有欺詐的故意,數額不是巨大,一般不會觸犯刑法。父母最了解自己的孩子,是孩子平時就這樣是這次是有特殊的原因。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孩子就這樣,那就能光慣著他,父母可以不用替他還。如果說確實有特殊的原因,父母疼孩子願意幫助孩子也可以拉孩子一把,畢竟如果進入失信名單,以後就很不方便。取消也不是很容易。
㈤ 兒子跟父母借錢的借條有法律效力
你好,那要看兒子的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下時的借款是無效的;但是,如果已經生活獨立了,有自己的收入,那就有效。借款關系不能因為是父母關系就無效,法律上也沒有這么規定。
㈥ 兒子借錢,父親有責任還嗎
第一個問題
父母不需要為這筆200多萬的借款負責,借款人符合法定的完全行為能力人的相關規定!這是屬於借款人的個人債務,如果沒有法定的例外情況,其他人不必承擔責任!因此,父母在法律上對這筆債務是完全沒有義務的!至於要債的人到家裡鬧事,這是一個社會問題,父母可以求助社會團體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要債的人的行為如果情節嚴重,那麼就是損害了法律所保護的公民的正常生活不受非法打擾的權利,可以請求法院對該行為進行判決,要求侵害人恢復原狀,消除影響,造成經濟或其他損失的還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第二個問題就比較麻煩了
這屬於無權代理的行為,按照無權代理的定義,民法上有規定其行為的結果依然對被代理人的情形,父親知不知情不是這個行為有無效力的重點,重點是該銀行是否善意第三人,如果是的話,父親以不知情為理由進行抗辯,法律上是不支持的,他必須先對銀行清償這筆債務,然後再向無權代理人追償!所以,父親要償還這筆借款!另一方面,再看這個兒子的行為,有可能已經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冒用他人證件申請信用卡,進行消費,數額較大的,構成信用卡詐騙罪!5萬元已經屬於巨大了!真要定罪,我想也足夠了!!!當然,一般情況下,父母是不願意看到這種情形出現的,所以,父親在這樣的背景下,也只能是硬撐著擔起這筆債務了!
㈦ 兒子欠債,討債人卻找父母討債怎麼辦
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錢,債權人(債主)只能讓成年子女還,不能要求其父母還錢, 不存在連帶責任。但是,如果孩子未成年,父母就有償還義務。
根據《民法通則》第11條第一款規定:
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這個兒子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與他人的借款合同又是合法有效的,根據《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該借款合同僅對合同雙方有約束力,就是只能由兒子還債,父母無還債義務。
當然如果父母經濟狀況良好,而兒子目前經濟困難,也可以暫由父母自願代子償還,待兒子有履行能力時再還給其父母。其他人不能逼迫債務人的父母歸還欠款。
個人欠款方面的注意事項:
1、是處理糾紛方式靈活。
「訴訟」,它特指法定的一種簡易程序,也即督促程序。1991年修改的民事訴訟法增設了該程序。而在規定的時間內,債務人如無異議,支付令則發生法律效力。債務人如若不履行還款義務,法院可以施行強制執行。
2、是個人氣欠款中借款手續必須完備。
俗話說,"親兄弟,明算賬",關系再好,也要履行基本的手續,這樣才能避免將來可能發生的爭議。
第一,最好能採取局面形式,由借款一方立借據,交給債權人收持保管。如果實在要採取口頭方式,則最好請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人到場作證;
第二,借據一般應詳細載明雙方的姓名、借款金額(大小寫均應清楚明確)、期限、利息、還款時間等基本條款;
第三,同一借款如遇須順延的情形,應立新借據,不要嫌麻煩;第四,夫妻或家庭中以一人的名義借款給共同使用,一定要註明其用途,並署上夫妻雙方、家庭成員的姓名。
3、是善於使用擔保條款,降低風險。
如果借款金額較大,而借款人的償還能力或信用又有疑問,最好能用借款人的財產作抵押,如房產、有價證券、車輛等(以上須到有關部門辦登記手續方始有效),或者請第三人作保證。這樣就避免了借款人無力還債,債權人"血本無歸"的可能。
㈧ 兒女貸款找父母要錢五分利息法律怎麼解決
不用支付五分利息。
家庭成員之間的借貸,同樣適用民間借貸的法律規定。
依據現行有效的最高人法院關於民間借貸糾紛的司法解釋,民間借貸可以約定利息。利息不能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過四倍的不予保護。
情親之間借款,談利息有點感情淡薄,約定利息高於習慣或法定利息實為不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