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想用父母的名義買房,但是首付和貸款都是我來還的,房產證上是我父母的名字 怎麼才能保證我的權益我
那就去公證處把協議公證,或者讓父母的遺囑公證。只能這樣,協議有的時候並不是把握的,但是公證後就沒有任何異議了。
B. 婚後男方父母給出資買的房子,首付和貸款都是男方父母出錢,房產證寫的是兩人名字,現在鬧離婚房子怎麼分
物權法和婚姻法規定:
婚前財產即便婚後都歸婚前所有人個人所有,
婚後所有財產歸夫妻所有,
婚前財產在婚後產生的增值也歸夫妻所有----除非婚前財產公證,則按公證條款。
所以婚後夫妻名字或共同名字的房產證都歸夫妻所有----法律只看產權證明,不管誰給的錢。
但是婚後夫妻接受到指定的贈與,則受贈與的財產只屬於被贈與方,無指定的贈與都歸夫妻共同所有。
回到問題。
是兒和媳買房,不是父母買房,
是父母給錢,不是兒和媳給錢,所以錢的性質很重要,
給之前有沒有說是借款、贈與(給誰),如果都沒有說明,那就是給兒和媳共同的。
性質等同贈與。
所以媳婦離婚時是可以有權力分割該房產的。
即便父母給錢時指定了房子是買給兒子的,
但是登記的是兒和媳雙方名字共有產權的房產證,
那麼這個房子媳婦也有50%權益(性質等同婚內夫贈送給妻的)。
綜上,女方擁有該房產一半的權益,離婚時可以主張分割房產權益。
C. 婚前貸款按揭,但首付及按揭均由父母支付,婚後還算共同財產嗎
不屬於,如果你父母都有這房的相關手續,那就是你父母的財產(比如首付的合同,還有按揭的銀行憑據).那你最好和你家那口子去搞個婚前財產認定.
D. 房子首付是父母給的錢,貸款都是我還的,家裡所有生活費都是父母給的,離婚怎麼
因為這一個房貸是父母給的,所以要看一看這一個房子寫的到底是哪一個人的名字,貸款的哪一部份就是屬於夫妻的財產。
E. 父親生前給兒子買的房子,首付和貸款一直都是父親的這個算遺產嗎
關鍵看產證,和貸款人是不是父親,如果主貸人是父親,那肯定產證上有父親名字,起碼這部分算遺產。如果貸款人是兒子,父親只是資助兒子還貸款,那產證也沒有父親名字的話,就不是遺產了。
F. 我貸款買的房首付全是我父母拿的,每月還款也是我還,現在要離婚了房子怎麼分配
我國法院主要有兩種判例。第一種判例認為,取得房產證這種結果,是婚前所訂立的合同及付款的行為所產生的,應認定該房屋為婚前財產,只不過分割時,婚姻存續期間的銀行貸款視為個人婚前債務,在離婚時需給對方一定補償。另一種判例認為,雖然房屋是在婚前以個人名義辦理的房貸,但婚後卻以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並在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該房屋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G. 婚前貸款買房,首付款是父母給的。婚後房貸也是父母給的錢(我有打欠條)。房貸妻子沒供過。
第一次起訴,法院不會輕易判,一般會勸你們和好。當然你可以再次起訴,再次起訴,就會判了。婚前買的房子歸個人,和你媳婦沒關系。你唯一要考慮的是孩子的問題,如果你不要孩子,你必須給孩子撫養費用,一直到他成年。
H. 房子首付和房貸都是父母給的,但房產證上是兒子的名字,兒子不孝順,怎麼才能把房子要回來。
第一 你的房子產權是你兒子的 這點毋庸置疑,你只能找到你的兒子,和他講明這點,第二貸款是寫的貸款人是誰 ?如果是你兒子,那就法院找你兒子,至於你借的錢,只能你自己去還,應為欠條寫的你的名字,但是你要是想要你兒子替你換 只能和你兒子溝通, 第三 如果是在沒有辦法 只能把房子賣掉,償還欠下的房貸和私人借錢。
I. 婚後父母給我買了套房子,首付款和以後的貸款都是父母付的。房產證上是我的名字,
找律師咨詢,要符合法律程序,不然會作廢
J. 首付和貸款都是父母付的,離婚怎麼判
如果是單方父母買的,則屬於單方的個人財產;如果是雙方出資買的,按出資比例共有。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則可給出更周詳的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