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男方父母出首付買的婚房,登記的兒子名字。婚後夫妻共同還貸款,假若離婚,男方享有的房屋增值權是多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法釋〔2011〕18號)規定: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因此,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㈡ 婚後男方父母貸款買的婚房男方父母還貸款離婚後怎樣分配
第一啊,首付款是誰付的,如果是男方夫婦支付的,需要有支付證明,也就是當時款子的匯款單之類的,上面必須有付款人的名字。
第二啊,房產證上面是男方的名字,正常情況下來說,房產證上面只有男方一個人的名字,那麼貸款人的認定上來說是男方和女方。也就是說貸款部分是作為雙方的共同財產的!按照你說的,是父母貸款買的房,且是父母還的款,同樣需要提成支付證明,簡單的說就是還款賬戶戶名是誰。如果還是男方!那就麻煩了!
如果哪部分能提供支付證明,那麼在法律意義上來說,這部分就是男方的私人財產。如果不能提供,那麼就是夫妻共同財產,應該是各佔50%
如果離婚協議上面寫了財產平分,那肯定就是雙方50%了。
這裡面不存在有男方父母的比例,你父母的份額是按照饋贈的方式算做男方的比例了!
㈢ 男方父母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共同還貸房產證上是男方及男方父母名字
前提條件:婚姻不能被房子綁架,不發生,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了該自己的還是自己的。
關於財產分割:
婚前財產部分,就是首付20%15萬,歸男方所有,沒有任何問題。另外這15萬的房產增值部分也歸男方所有。
婚後財產部分,按照男方父母和男方的出資比例就是2000:1000.,共同享有該房屋產權。其中男方所享有的1000部分及該部分產生的房屋增值,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產權證姓名:
寫他父母+男方姓名:如果是三方共同出資,無可厚非。但是寫了三人,則大家都有還款義務,而不是有男方個人或者你們家庭出資。特別是如果你要考慮到主張權益因素,一定要收集保存,男方的出資證據,因為這部分屬於你們夫妻的共有財產。 如果寫男方一人姓名,相同道理,男方父母要保存支付證明,表明擁有房屋產權,減少自己的財產損失。 關鍵記得:不寫你名字也不影響你對該房屋擁有產權,當然將來如果涉及財產分割,你不能主張房產,只能要求現金補償。
至於夫妻共同生活費用問題:
夫妻雙方婚後的所有收入沒有特別約定均屬於共同財產,所以他工資還房貸和你支付家庭支出,均屬於雙方義務,權益共享,義務均等。 至於你父母所提供的生活費屬於贈予性質。從理論上講可以公正只給你一人使用,但是生活成本不共享的操作不現實。
本人律師,第一次回答網路問題,碼了這么多字,希望你能滿意。
㈣ 婚前買婚房男方家長付首付,婚後女方還貸款,離婚後按新婚姻法房子怎麼分女方是不是太吃虧了啊
首先要確認房產登記在誰名下。登記在男、女雙方名下即為夫妻共同財產。如登記在男方一人名下,離婚分割時一般認定為男方個人財產。但這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個人財產,男方在獲得全部產權的同時還應根據還貸出資、房屋增值等情況對女方進行補償。
「婚後女方還貸款」的資金是來源與何處?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女方的工資、獎金、公積金、經營收益等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有特別約定的除外),女方以此類資金還貸,其中也有男方的一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㈤ 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房(不是婚房),名字是男方的,婚後貸款由男方父母還款,這房子屬於共同財產嗎
這個房子不是婚後共同財產,而是婚前男方財產,因為這是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的,而且婚後貸款也由男方父母出的,與女方毫無關系,所以不屬於婚後共同財產
㈥ 男朋友父母買婚房,貸款由我們共同承擔,但房產證上沒有我的名字,我該怎麼辦才能明房子有我的一份
沒有辦法證明,
1 你可以私下和男朋友簽個協議。
2 可以兩個人一起貸款,這樣房產證上能加上你的名字。這套房子就是你們兩個人共有的。
3 可以結婚以後在房產證上加上你的名字,如果沒有結婚的話是不可以的。
感情這東西說不準,還是很多東西可以再互相信任的基礎上再搞清楚的好。但也不能因為這個傷了感情。
如果貸款、房屋買賣合同辦下來只有一個人的話,你是不能另外上產證的。除非結婚之後,名字是可以加上去的。
要想一起貸款,合同上當然要兩個人一起簽字啊,你們現在房產交易合同剛簽好,還沒辦貸款的話,你可以要求把自己的名字加上,在一起辦貸款啊,如果你來公積金貸款的話,那必須要你是主貸人,你男朋友做次貸人,這樣的話,房屋產權人是你,產權共有人是你的男朋友。
那兩人一起簽房產交易合同、誰主貸,誰主簽
㈦ 婚前婚房還是男方父母貸款買的,房產證是男方父母的名字
這個房子跟你們沒有關系,法律也是承認是父母買的,因為首付和貸款都是人家父母出,除非人家改成你們的名字。
㈧ 婚後買房首付款由男方父母出資,夫妻共同還貸,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
如果房子只有男方名字,離婚房子歸男方所有,男方補償女方婚後一共還貸的一半跟房子升值的部分,同時女方也要補償男方女方另外房產婚後還貸總數的一半,跟房子的升值部分
㈨ 婚房拿出來給老公家還別的房子貸款,剩下的錢婆婆拿著合適嗎
你的婚房是公婆買的嗎?如果是婆婆買的,你們相處的又很好,,家裡又沒有兄弟姐妹,婆婆拿著也沒事,他拿著跟你們拿著不一樣嗎?他做的每一分錢,將來都是你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