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貸款擔保人夫妻只有一方簽字具有法律效力嗎
不具有法律效力。
1、貸款擔保人需要夫妻雙方簽字確認,因為擔保的話,是以夫妻共同的家庭財產來擔保,必須雙人都同意,一方簽字不能成立。
2、後果問題,需要知曉貸款擔保人保證的方式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二者區別如下:
(1)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2)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1)貸款合同夫妻一方簽字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
第十三條 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第十四條 保證人與債權人可以就單個主合同分別訂立保證合同,也可以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項商品交易合同訂立一個保證合同。
第十五條 保證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保證的方式;
(四)保證擔保的范圍;
(五)保證的期間;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保證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第二十七條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B. 借款合同夫妻只有一人簽字合同有效嗎
只要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先不管是不是一方簽名和協商一致對外借款,只在下列情況下一方承擔。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欠的共同債務,一般情況下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即使夫妻離婚後對債務的償還有約定比例,但是對債權人而言,他有權找夫妻任何一方要求歸還債務。但是在以下兩種情況下,債權人只能找債務人的夫妻一方歸還,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擔債務: 1、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該項債務屬於個人債務 比如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借款協議中明確約定由債務人一人單獨承擔債務履行責任的,視為債權人放棄要求債務人和其配偶共同償還的權利。但是如果書面協議中的債務人的署名只有債務人一人,而協議中並沒有明確約定債務人一人單獨承擔債務履行責任的,還是由債務人及其配偶共同承擔債務。 2、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的情況。 即:「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三人的這種明知應當是由債務人夫婦來舉證。 3、婚前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除非債權人能夠證明這筆債務是用於該夫妻的婚後生活的,比如證明借款用於夫妻共有房屋的購買、婚房的裝修、婚禮的開支、夫妻共用的家用電器及貴重物品的購買、用於債務方配偶的疾病治療、債務人夫妻婚後共同生活的日出支出等。除了上述兩種情況外,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債務由夫妻共同償還,但是在非債務的夫妻一方在對外承擔了配偶的債務後,如果屬於如下情況的,可以在已經離婚的等情況下要求配偶歸還,也就是說夫妻雙方內部如何進行債務分擔。 4、非債務方的夫或妻在夫妻雙方可以在離婚協議,或者在夫妻財產協議中約定由各方承擔各自的債務。因此,盡管是一方簽名,只要是借款用於共同生活之用,都是要承擔連帶責任即共同償還
C. 夫妻一方銀行辦貸款是否需要另一方簽字
如果是個人借貸,那就不需要。
申請個人貸款的條件:
第一,年滿25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且在中國境內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
第二,具有固定的職業或者穩定的經濟收入,能夠保障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
第三,信用記錄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
第四,能夠提供銀行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
第五,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一般滿足以上條件,您就可以向商業銀行提出借款申請。
申請程序
1、簽定認購書:客戶與已和銀行簽約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簽定認購書,並向房地產開發公司交納首期購房款;
2、辦理申請:客戶到銀行委託的律師事務所辦理按揭申請手續,包括交驗個人資料、交納各項費用、填寫法律文件;
3、貨款審查:律師事務所對客戶申請進行初審,之後由銀行進行審批;若審查不合格,退回客戶資料和所收取的費用;
4、其他法律手續:律師事務所代辦保險、公證及抵押物的抵押登記、備案;
5、貸款的發放:銀行將貸款款項劃至發展商帳戶,並通知客戶開始供樓。
(3)貸款合同夫妻一方簽字擴展閱讀:
根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五條
貸款人應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法律風險。
借款合同採用格式條款的,應當維護借款人的合法權益,並予以公示。
第二十六條
貸款人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規范擔保流程與操作。
按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的,貸款人應當參與。貸款人委託第三方辦理的,應對抵押物登記情況予以核實
以保證方式擔保的個人貸款,貸款人應由不少於兩名信貸人員完成。
第二十七條
貸款人應加強對貸款的發放管理,遵循審貸與放貸分離的原則,設立獨立的放款管理部門或崗位,負責落實放款條件、發放滿足約定條件的個人貸款。
第二十八條
借款合同生效後,貸款人應按合同約定及時發放貸款。
第二十九條
貸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通過貸款人受託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對貸款資金的支付進行管理與控制。
貸款人受託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直接發放至借款人賬戶,並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第三十條
個人貸款資金應當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對象支付,但本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D. 如果二夫妻簽有協議,借錢必須要有夫妻共同簽字,如果只有一方簽字,另一方可以不還嗎
這協議在法律層面講應該是無效的,因為法律上有明文規定,夫妻雙方跟他人產生了借貸關系,只要錢是用在家庭開銷上,那麼夫妻兩就算是離婚了,同樣具有還貸義務。如果說有這份協議,又有其他證據證明夫或是妻個人借貸的錢,花在了諸如賭博等等非法開銷上,那麼另一方有權拒絕履行還貸義務。
E. 辦理貸款時夫妻雙方只有一方簽字可以嗎
房貸銀行按揭時夫妻只有一方在現場簽字不符合銀行規定、房貸不會成功;必須夫妻雙方一起出面或公證委託他人出面代簽字銀行審查無誤後才能受理;參看房貸規定材料:
1、一手房按揭貸款
買的是剛開發的新房子,需要以剛買的房產抵押,自己為貸款人申請按揭貸款。
貸款手續需要:貸款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房權證(買賣合同)、土地證(或復印件)、無房證明、單位收入證明、擔保公司的擔保證明。
2、二手房按揭貸款
貸款手續需要:買賣夫妻雙方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房權證、土地證(或復印件)、買賣合同、契稅票、評估報告、買方夫妻收入證明和無房證明。
F. 簽貸款合同 夫妻只有一個人上了產證 夫妻雙方都要簽字嗎
雖然只寫你老婆一個人的名字,但是仍屬於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因為貸款需要抵押,抵押需要所有產權人的同意,所以當然需要你去簽字了。
G. 夫妻一方簽訂的借款協議,另一方有責任嗎
夫妻存續期間,一方債務為共同債務,但也有例外。
參照:
對於是否為夫妻的共同債務或者夫或妻一方的債務,婚姻法是這樣規定的。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第(二)款規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根據高法適用《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根據以上的法律規定可以看出,夫妻一方對外較大負債應當經另一方同意,並且能夠說明該債務是用於家庭共同支出,而不是用於個人消費,實際在離婚訴訟接近期間,實務中經常接觸到夫妻一方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的情況,對此《婚姻法》第四十七條明確規定,離婚時一方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H. 銀行貸款夫妻雙方簽字,能否由一方單方還款
夫妻貸款無論雙方是否共同簽字,只要一方簽字夫妻雙方都要承擔連帶責任,銀行可向夫妻任何一方追償貸款,也可同時向夫妻雙方追償貸款。
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借款人所需條件
1、年齡在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台,內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8)貸款合同夫妻一方簽字擴展閱讀:
貸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發放的貸款,應按貸款的合同本金,借記本科目(本金),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有差額的,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資產負債表日,應按貸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利息收入」科目。
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合同利率與實際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採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收回貸款時,應按客戶歸還的金額,借記「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收回的應收利息金額,貸記「應收利息」科目。
按歸還的貸款本金,貸記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額,貸記「利息收入」 科目。存在利息調整余額的,還應同時結轉。
(二)資產負債表日,確定貸款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貸款損失准備」科目。
同時,應將本科目(本金、利息調整)余額轉入本科目(已減值),借記本科目(已減值),貸記本科目(本金、利息調整)。
資產負債表日,應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借記「貸款損失准備」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同時,將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利息金額進行表外登記。
收回減值貸款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相關貸款損失准備余額。
借記「貸款損失准備」科目,按相關貸款余額,貸記本科目(已減值),按其差額,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對於確實無法收回的貸款,按管理許可權報經批准後作為呆賬予以轉銷,借記「貸款損失准備」科目,貸記本科目(已減值)。
按管理許可權報經批准後轉銷表外應收未收利息,減少表外「應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額。已確認並轉銷的貸款以後又收回的,按原轉銷的已減值貸款余額。
借記本科目(已減值),貸記「貸款損失准備」科目。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原轉銷的已減值貸款余額,貸記本科目(已減值),按其差額,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