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的一方為他人擔保銀行貸款,另一方有擔保責任嗎
如今貸款在生活當中其實是比較常見的,比如我們在買房子或者是買車的時候,很多人都會向銀行申請貸款,在申請貸款以後,我們就可以成功的買房或者是買車,但是在後續的生活當中,我們必須要履行債務責任,針對這一部分款項進行按月償還,當然針對一些較大數額的貸款,銀行在發放貸款的過程當中,通常是需要有著擔保人進行擔保的,在進行擔保以後才會成功的發放貸款。
如果擔保人拒絕承擔這一部分貸款,首先已經違背了合同,其次對於自身的個人徵信也會有著很大的影響,所以再成為他人貸款當中的擔保人時,一定要格外的注意,最好不要為其他人進行擔保,畢竟其他人的生活我們沒有辦法決定,所以沒有必要承擔這一部分風險。
⑵ 夫妻一方為他人擔保銀行貸款,夫妻另一方有責任嗎
有責任的。擔保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是一種負債。一般情況下,銀行的貸款你去做了擔保,都是連帶責任擔保。當人家借款人還不起錢時,銀行可以直接起訴擔保人去還款。這樣的話你和借款人是沒有任何差別的,所以。你夫妻還是一起承擔該有的責任。
⑶ 夫妻雙方其中一方有貸款,那另一方還可以給別人做擔保人嗎
哪要看以什麼擔保了,如果雙方都是用共同財產中的同一筆財產擔保是不行的。
⑷ 夫妻一方貸款在另一方不清醒的情況下簽訂了擔保合同應如何解決
擔保無效,去銀行並出示不清醒證據撤銷貸款,一切責任由貸款方承擔。必要時可以去起訴貸款方。
⑸ 夫妻雙方一方改別人貸款作了擔保,另一方可以在做擔保嗎求解
夫妻婚姻存續期間內,一般所負債務視為共同債務,本身需要夫妻用共同財產來償還。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或者夫妻雙方婚前對於財產約定各自所有且第三人知情的,則屬於夫妻一方個人債務,無需共同償還。因此,在認清屬於上述哪一種情況下,另一方再做擔保才能分清是否有意義。理論上說來,當然可以再由另一方做擔保。
⑹ 夫妻一方擔保 另一方是否能貸款
夫妻其中一方貸款,另一方自然成為共同債務人了.無須再另立擔保,不知道你立擔保是為了好貸款還是什麼?如果為了好貸款爭取個好的折率,可以有很多種途徑,很多種做法,不一定要擔保的。
⑺ 夫妻貸款可否讓另一方做擔保人
可以作擔保人。但是,沒有意義。因為,二者是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發生的債務系夫妻共同債務。其妻子實際上就是債務人
⑻ 夫妻一方擔保的貸款,另一方可以拒絕償還嗎
擔保貸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保證人為自然人的,必須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擔保貸款就是根據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約定用借款人的財產或第三人財產為貸款保障,並在必要時由第三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一種貸款。
此擔保中夫妻不能拒絕償還,在夫妻之間你們屬於共同財產。
⑼ 按揭買房時夫妻另一方能做自己的擔保人嗎
按揭買房時夫妻另一方不能做自己的擔保人,只能找第三方。
⑽ 夫妻一方已給人貸款擔保,另一方能否再給人貸款擔保
看夫妻的資產實際情況,只要不超出擔保的要求,有豐厚的實力,完全可以再給其它一個或二個擔保。
但是,如果實力不夠,那就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