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夫妻情侶共同買房共同貸款,房貸用誰的名字最好
先用一方名字,有公積金的。以後買第二套,方便辦理
『貳』 夫妻買房貸款 怎麼確定誰是「主貸款人」到底寫那個好
「偉嘉安捷貸款專家」為您解答:
夫妻共同買房,在銀行的住房貸款合同里,一般會把一方設為「貸款人」,另一方作為「共同貸款人」,那麼到底夫妻二人誰來做主貸人最為合適呢?有什麼樣的規定和標准嗎?
對於「共同貸款人」,不僅要求是「貸款人」的直系親屬(夫妻、子女、父母),還必須是住房貸款抵押物的房產所有者之一。但這一條對於夫妻來說是個例外,即使房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作為住房貸款的「共同貸款人」。
在確定誰做「主貸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
應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便於貸到更高的額度;
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一般選擇較年輕一方,使得貸款年限更久。
此外,還要注意信貸政策的變化:
對於某些地區來說,非本地居民如無法提供當地納稅或者社保固定年限的證明,會在首付比例上、利率水平上有區別對待,這無疑會增加購房成本,這個因素也要考慮進去。
特別提醒:
貸款徵信重點查主貸人,如果主貸人徵信有問題,銀行可能不會放款。最後,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佔份額各為多少,需提前商定,以免日後產生糾紛。
『叄』 夫妻倆買房,戶主寫兩人的名字好還是一人好,有什麼利弊
買房子寫夫妻二人誰的名字都一樣,具體介紹如下:
如果夫妻感情好的話更是不用選了,寫誰的名字都一樣,因為既然選擇了結婚就是認定了對方是自己一輩子的人,所以房子都屬於身外之物。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注意事項:
1、准夫妻購買的房子不能作為夫妻婚後的共同財產,那麼如果在婚前共同買房的話,房產證上會登記為兩個人的姓名,而且如果出資佔比不同的話,房產證上也會有相應的證明。因此,婚前購買的房子一定要根據雙方的出資多少,制定一個合理的分配比例,這樣才能避免日後發生糾紛。
2、夫妻如果進行貸款購房的話,主貸人和次貸人一定要確定好。因為我國信貸政策會有變化,那麼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的時候應該結合實際情況,不是簡單的根據收入高低來制定。通常我們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的一方作為主貸人,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肆』 夫妻雙方貸款買房還貸款應該是誰的名字
房產證名字是誰,看購房合同標注姓名來定,不能增減和更改,。
還貸人是誰,看你倆誰是主貸人,誰是次貸人。辦理貸款時候會有註明。
『伍』 夫妻按揭貸款買房,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
夫妻按揭貸款買房,房產證上寫夫妻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財產。
共有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同一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所有權。財產是指擁有的金錢、物資、房屋、土地等物質財富:國家財產、私人財產,具有金錢價值、並受到法律保護的權利的總稱。大體上,財產有三種,即動產、不動產和知識財產(即知識產權)
『陸』 婚後貸款買房,是寫一個人名字好還是兩個人的
其實問這個名字是因為現在離婚的人太多了,婚後買房沒有協議的話,屬於共同財產。
但是要注意一點:婚後購置的房產,除非另有約定否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兩都寫上名字,則會有兩本房產證,雙方都是共有人,如將來房產轉讓,雙方都必須來簽訂買賣合同,否則該合同無效,第三人買不走房子。
但如果沒有寫上夫妻兩個人的名字,則只出一本房產證,再次轉讓時房產證上沒有署名的一方不來簽訂合同,善意第三人也一樣可以把房子買走,買賣合同有效。
『柒』 貸款買房子名字應該寫誰的
婚後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寫誰名字不都一樣。那還款也可以兩人一起支付啊。
『捌』 貸款買房寫誰的名字比較好(房屋貸款問題)
七類情況可認定二套房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
解析:新政規定,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說,未成年子女也被劃為家庭范疇,所以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房時,會按照二套房政策執行,即需首付50%、利率上浮1.1倍。如果賣掉這套房產再貸款購房的話,可以按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2、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購房
解析:根據銀行現行政策「認貸又認房」,如果不出售現有房產,再貸款購房則屬於二套房,將按照二套房的政策執行。而原來認定二套房主要以貸款記錄為依據,成年後申請貸款購房時,不算第二套。
3、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
解析:根據銀行現行政策,即使此前沒有房貸記錄,但銀行只要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申請人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將認定為二套房,按照首付50%、利率上調1.1倍的貸款政策執行。而過去的政策是「認貸不認房」,全款買房後再申請貸款買房不會被算作二套房。
4、曾貸款購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
解析:目前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因此即使將房產出售,家庭名下沒有住房,但因為之前有貸款記錄,所以之前貸款購買房產出售後,再購買時也會被算作二套房。
5、首次購房用商貸,再用公積金貸款購房
解析:目前公積金貸款政策比較嚴格,只要借款人有過貸款記錄,不論結清或出售,即便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首次使用也會被算作二套房,因此使用公積金貸款再購房,首付比例為50%。
6、婚前一方貸款購房,婚後另一方貸款購房
解析:可能夫妻婚後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肯定有結婚登記記錄,而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結了婚的夫妻不能提供單身證明,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
解析:目前銀行對二套房的認定是「認房又認貸」,只要在央行的徵信系統中能夠查到當事人的貸款記錄,即便離異後房產判給另一方,這一方再貸款購房時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因此「假離婚」並不能規避二套房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