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無錫公積金交多久可以提取
一、職工申請,單位審核職工持有關證明向單位書面或口頭提出申請,單位依據職工申請出具《無錫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新職工住房補貼)支取申請單》,並加蓋單位公章。
二、依據不同情況需提供的所有相關證明材料
1、購房提取提供本人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或經無錫市產權監理處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和首付款收據原件或契稅完稅憑證原件或《江蘇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專用票據》原件。
2、建房提取提供規劃部門批準的《建設規劃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3、大修住房提取
(1)提供城建管理部門批準的大修證明(自建私房)原件或經無錫市物業管理中心認定的《大修住房費用分攤表》(房改房、商品房、單體住宅、二手房)原件。
(2)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註:職工憑房屋大修管理部門出具的大修證明提取住房公積金後,再次大修自住住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除提供房屋大修管理部門出具的大修證明外,還需提供房屋安全鑒定部門根據房屋完損等級出具的建議房屋大修的證明。
4、還貸提取
(1)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2)提供借款借據。
(3)提供本人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4)每年辦理一次,四月或十月辦理。若職工辦理的貸款為住房公積金貸款,可委託中心辦理公積金還貸手續,由中心在每年十一月將該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沖抵其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委託期限內,該職工不必再來我中心辦理還貸手續。
5、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比例提取
(1)提供《房屋租賃契約》原件。
(2)提供同戶家庭成員由其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3)提供《無錫市公有住房租金收據》原件或《江蘇省無錫市租賃收入發票》原件。
6、離、退休提取提供離、退休證原件。
7、調離本市提取
(1)提供與本市公積金繳存單位脫離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戶口遷移證明或外地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8、出境定居提取提供公安部門批準的出境定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9、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
(1)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傷殘鑒定證明或民政部門簽發的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10、男職工年滿45周歲,女職工年滿40周歲,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未再就業提取提供本人的《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11、職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提取提供《無錫市特困職工優惠證》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及復印件。 (每季度辦理一次)
12、職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提取
(1)提供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醫療繳費依據。(重大疾病的確認參照醫療保險中的相關規定)
13、職工遭遇重大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提取(如車禍、火災、意外人身傷害等)提供由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的重大突發事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4、職工連續失業滿三年且未再就業提取提供本人的《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15、職工辦理個體工商登記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
(1)提供本人的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已經憑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建立住房公積金帳戶的個體工商戶不再參照本規定執行)
16、職工被判處刑罰提取提供法院判決書原件及復印件。
17、職工死亡提取
(1)提供職工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繼承權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原件及復印件。
(3)提供繼承人、受遺贈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註:A、申領人申領本人公積金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如由他人代領,代領人需提供申領人身份證原件和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B、申請人配偶依據以上1、2、3、4、5、11、12、13條提取住房公積金,除提供上述有關資料外另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C、同戶直系親屬依據以上1、2、3、4、5、11、12、13條提取住房公積金,除提供上述有關資料外另需提供戶口簿(直系親屬指父母、子女)。D、職工支取住房公積金時需輸入個人公積金對帳卡密碼。密碼如有遺忘,只能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和公積金對帳卡查詢,其他任何人不得代為查詢。E、新職工住房補貼的提取參照住房公積金提取規定執行。F、以上所需提供的復印件均由本中心留存。
四、中心審批職工攜帶單位開具的《無錫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新職工住房補貼)支取申請單》和相關證明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審批和提款手續
㈡ 無錫公積金貸款如何辦理個人余額直接還貸
現在公積金有逐月還貸和逐年還貸的方式,不知你選擇的那種,一般逐年還貸的話,是在11月份公積金裡面的錢抵充本金,其餘時候,都需要你每月繳納還款的 給你一個詳細介紹逐年和逐月的介紹吧 「逐月還貸」是指按月在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提取住房公積金,劃轉到住房公積金貸款受託銀行提供的扣款還貸個人銀行賬戶中,用於抵償借款人上月歸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不包含提前還貸)。此前無錫公積金僅可逐年還貸,《辦法》實施後,將實行逐年還貸、逐月還貸雙軌制。 無錫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說,逐月還貸委託人在委託期間,必須在本人住房公積金(不包含新職工住房補貼)賬戶中保留委託協議簽訂之日前,最近一個月的住房公積金月實繳額的12倍(以下簡稱保留余額);逐月還貸提取金額為保留余額以上部分,並且不超過借款人上月歸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暫不包含商業貸款 無錫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此前無錫市實行的是逐年還款方式,這次增加逐月還款方式。兩種還貸方式適合不同的人群。逐月還貸能利用每月繳存的公積金來還款,但在整個還貸期間,還款計劃不變,所需償還的利息也沒有減少,因此,逐月還貸比較適合希望減輕月還款壓力的職工。逐年還貸抵償的是貸款本金,減少了今後的貸款利息支出,加快了還貸的速度,因此,逐年還貸比較適合希望減少貸款利息支出的職工。 鑒於逐月還貸的模式在無錫還是新鮮事物,《辦法》明確在整個還貸期間,市民還可以自主選擇變更一次轉賬還貸方式。也就是說如果現在市民將原有的逐年還貸模式改成了逐月還貸,以後覺得不好還有一次更改的機會。
㈢ 什麼情況可以提取無錫公積金呢
在銀行提取公積金需要如下材料,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交的證明材料:
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開戶行及復印件;
住房公積金支取記錄單。
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交的證明材料:
因購買商品房、兩限房或經濟適用房提取公積金應提交的證明材料
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開戶行及復印件。
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應提交的證明材料:
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貸款合同或貸款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開戶行及復印件。
㈣ 不知如何才能取出無錫的公積金
無錫的公積金如果想取,應該是可以。
㈤ 無錫公積金提取
拿的話可以,但必須是購房、建房、大修、還貸等情況。
無錫市住房公積金及新職工住房補貼支取規定
一、職工申請,單位審核
職工持有關證明向單位書面或口頭提出申請,單位依據職工申請出具《無錫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新職工住房補貼)支取申請單》,並加蓋單位公章。
二、依據不同情況需提供的所有相關證明材料
1、購房提取
(1)購買本地(包含無錫市區、江陰市、宜興市,下同)商品房的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提供經無錫市產權監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和首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2)購買本地存量房的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3)購買非本地商品房或存量房的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2、建房提取
提供規劃部門批準的《建設規劃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3、大修住房提取
(1)提供城建管理部門批準的大修證明(自建私房)原件或經無錫市物業管理中心認定的《大修住房費用分攤表》(房改房、商品房、單體住宅、二手房)原件。
(2)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註:職工憑房屋大修管理部門出具的大修證明提取住房公積金後,再次大修自住住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除提供房屋大修管理部門出具的大修證明外,還需提供房屋安全鑒定部門根據房屋完損等級出具的建議房屋大修的證明。
4、本地還貸提取
(1)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2)提供借款借據。
(3)提供本人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4)每年辦理一次,四月或十月辦理。若職工辦理的貸款為住房公積金貸款,可委託中心辦理公積金還貸手續,由中心在每年十一月將該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沖抵其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委託期限內,該職工不必再來我中心辦理還貸手續。
5、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比例提取
(1)提供《房屋租賃契約》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同戶家庭成員由其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3)提供《無錫市公有住房租金收據》原件及復印件或《江蘇省無錫市租賃收入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6、離、退休提取
提供離、退休證原件。
7、調離本市提取
(1)提供與本市公積金繳存單位脫離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戶口遷移證明或外地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8、出境定居提取
提供公安部門批準的出境定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9、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
(1)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傷殘鑒定證明或民政部門簽發的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
10、男職工年滿45周歲,女職工年滿40周歲,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未再就業提取
提供本人的《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11、職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提取
提供《無錫市特困職工優惠證》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及復印件。(每季度辦理一次)
12、職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提取
(1)提供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醫療繳費依據。
(重大疾病的確認參照醫療保險中的相關規定)
13、職工遭遇重大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提取(如車禍、火災、意外人身傷害等)
提供由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的重大突發事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4、職工連續失業滿三年且未再就業提取
提供本人的《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15、職工辦理個體工商登記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
(1)提供本人的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已經憑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建立住房公積金帳戶的個體工商戶不再參照本規定執行)
16、職工被判處刑罰提取
提供法院判決書原件及復印件。
17、職工死亡提取
(1)提供職工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繼承權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原件及復印件。
(3)提供繼承人、受遺贈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18、償還異地購買自住住房
(1)購房借款人需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提供經房屋產權監理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借款人需提供購房貸款合同及借款借據的原件及復印件。
(3)購房借款人首次辦理該業務需提供由貸款銀行出具的至辦理該業務上一個月的還貸情況依據(還貸情況依據為包括借款人姓名、貸款帳號、上月還貸額、貸款余額等由電腦列印並加蓋銀行印章的書面依據原件及復印件)。
(4)購房借款人每次辦理該業務時需向中心提交所提取的公積金一次性全部用於還貸的書面承諾(承諾書附後)。
(5)購房借款人再次辦理該業務時,需提供貸款銀行將借款人所提支的住房公積金一次性全部償還貸款的依據(一次性全部償還貸款的依據為包括借款人姓名、貸款帳號,上次辦理該項業務時所提支公積金一次性全部還貸的記錄、貸款余額等等由電腦列印並加蓋銀行印章的書面依據原件及復印件)。
(6)每年辦理一次,四月或十月辦理。
註:A、申領人申領本人公積金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由他人代領,代領人需提供申領人身份證原件和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B、申請人配偶依據以上1、2、3、4、5、11、12、13、18條提取住房公積金,除提供上述有關資料外另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C、同戶直系親屬依據以上1、2、3、4、5、11、12、13、18條提取住房公積金,除提供上述有關資料外另需提供戶口簿(直系親屬指父母、子女)原件及復印件。
D、職工支取住房公積金時需輸入個人公積金對帳卡密碼。密碼如有遺忘,只能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和公積金對帳卡查詢,其他任何人不得代為查詢。
E、新職工住房補貼的提取參照住房公積金提取規定執行。
F、以上所需提供的復印件均由本中心留存。
三、中心審批
職工攜帶單位開具的《無錫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新職工住房補貼)支取申請單》和相關證明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審批和提款手續。
(一)審查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
1、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提取至合同約定的最後一次付款期或《房屋所有權證》發證當月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以百元為單位)。
2、償還貸款本息的,可提取申請之日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以百元為單位)。
3、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比例提取的,支取額=(月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0%)×已交付房租月數(以百元為單位)。
4、職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職工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職工失業滿三年未再就業的,可提取申請之日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以百元為單位)。
5、職工被判處刑罰的,可提取申請之日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以百元為單位)。
6、離休的;退休的;出境定居的;調離本市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男職工年滿45周歲女職工年滿40周歲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的;職工辦理個體工商登記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全部余額,並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
7、職工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並辦理銷戶手續。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經辦人員對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並告知職工到銀行駐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出納專櫃辦理提款手續。
㈥ 無錫公積金在職或離職的如何提取
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提取住房公積金
1、申請條件
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且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六個月(含)以上。
2、辦理材料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公積金查詢密碼、本人的銀行借記卡(目前只受理建行、工行、農行、中行、交通銀行、江蘇銀行、無錫農商行、江陰農商行、宜興農商行的銀行借記卡),並按下列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
1、提取要件:本人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原件。
2、提取金額: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所有餘額,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註:A、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提取住房公積金,可登陸無錫公積金微信公眾號或至銀行網點辦理。
B、職工申領本人公積金,如委託他人代領,代領人除按上述規定帶齊有關資料外,還需提供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代領人的身份證原件。
C、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輸入個人公積金查詢密碼。密碼如有遺忘,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和個人公積金賬號進行密碼重置,其他任何人不得代為辦理。
D、提取職工為外籍人員的,提供護照及外國人工作許可證;提取職工為港澳台人員的,提供港澳台通行證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等身份證明原件。
E、新職工住房補貼的提取參照住房公積金提取規定執行。
二、購買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1、申請條件
1、購買本市(包括江陰、宜興,下同)商品住房、經濟適用房
2、購買本市存量房或異地自住住房
3、拆遷購買安置房
4、購買軍轉房
2、辦理材料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公積金查詢密碼、本人的銀行借記卡(目前只受理建行、工行、農行、中行、交通銀行、江蘇銀行、無錫農商行、江陰農商行、宜興農商行的銀行借記卡),並根據下列情況提供資料,按照規定的可提取額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本市(包括江陰、宜興,下同)商品住房、經濟適用房:
(1)本人名下自住住房的《不動產權證書》原件或經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購房發票原件。
(2)提取金額:產權建立日期或合同簽訂日期或購房發票開具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餘額),且同一套房屋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買自住住房支付的房屋總價。
2、購買本市存量住房或異地自住住房:
(1)本人名下自住住房的《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購房發票原件或契稅完稅證明原件。
(2)提取金額:產權建立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餘額),且同一套房屋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買自住住房支付的房屋總價。
3、拆遷購買安置房:
(1)本人名下拆遷所購安置房的《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購房發票原件,或拆遷安置協議原件及結算清單原件。
(2)提取金額:產權建立日期或結算清單開具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餘額),且同一套房屋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買自住住房支付的房屋總價。
4、購買軍轉房:
(1)本人與部隊簽訂的購房協議原件及付款收據原件。
(2)提取金額:產權建立日期或合同簽訂日期或購房發票開具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餘額)。
註: A、除購買本市(包括江陰、宜興)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本地存量房,可至銀行網點辦理提取,其餘提取類型請至中心各營業大廳辦理提取手續。
B、在無錫市(含江陰、宜興)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且已領取不動產權證的產權人,可登陸無錫公積金微信公眾號辦理。
C、職工申領本人公積金,如委託他人代領,代領人除按上述規定帶齊有關資料外,還需提供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代領人的身份證原件。
D、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輸入個人公積金查詢密碼。密碼如有遺忘,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和個人公積金賬號進行密碼重置,其他任何人不得代為辦理。
E、申請人配偶依據以上條款提取住房公積金,除提供上述有關資料外,另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原件。
F、直系親屬(直系親屬指父母、子女)依據以上條款提取住房公積金,除提供條款中規定的資料外,另需提供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原件。
G、提取職工為外籍人員的,提供護照及外國人工作許可證;提取職工為港澳台人員的,提供港澳台通行證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等身份證明原件。
H、新職工住房補貼的提取參照住房公積金提取規定執行。
(6)無錫個人交公積金提取公積金貸款嗎擴展閱讀:
可以提取公積金的情況
1、要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已經離休、退休的;
3、已經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已經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變業滿五年的;
4、已經出國、出境定居的;
5、配偶一方如果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
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還需要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
參考資料來源:無錫公共服務平台政務大廳-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提取住房公積金
㈦ 2019年的無錫市是不是可以提取公積金啊
可以提取啊,員工可以攜帶本人身份證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直接進行查詢即可。
員工也可以選擇在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上自行查詢。
㈧ 無錫市個體戶交的住房公積金可以貸款嗎
可以,
詳細原因:
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如下:
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後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提取條件:
住房消費提取包括住房消費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費按月提取。
一次性提取:包括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銷售(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私產住房、公有現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按月提取:包括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
非住房消費提取包括銷戶提取和按月提取。
銷戶提取:包括離、退休;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一級或二級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領取失業保險金;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兩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和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兩種原因的銷戶提取。
按月提取:包括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的;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礙性貧血、風心二狹二閉、腦血管畸形、腦血管意外、壞死性腸梗阻、肝萎縮、嚴重復合性外傷、嚴重電擊傷、各種癌性病變)住院治療的。 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納入特困救助范圍提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