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後如何分配。
這個具體就得問中國人民銀行了,買房時你可以拿著貸款的手續和離婚財產分割的手續去銀行,如果第二次貸款的銀行認可你屬於首套房,那就可以低息,否則就是屬於二套房了。
看你的運氣了。
B. 夫妻貸款買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樓主你好,由於你沒有描述房產證是個人名字還是兩人名字,也未描述首付是在登機前支付還是登記後支付,實際上存在情況不明,比較難以回答,我們只能一一舉例,主要是兩個大類
第一:如果房產證是登記你一個名字的,無論婚前婚後,視作父母首付贈予你個人,屬於個人財產;但是還貸的部分,視作共同還貸,如果離婚,你需要把婚後共同還款部分的一半,償還給女方,還要計算利息或者增值收益
第二:如果房產證登記的是兩個人名字,那無論是婚前婚後,是父母贈予你們兩個 ,還是你又贈予一半給對方,默認房產是雙方,婚後也共同還款,那是要按照各50%產權分割的,或者對於對方相應的款項
根據婚姻法和最高院司法解釋,第一種情況是屬於可以協商解決的,具體看你們自己的意願
希望對你們有幫助
C. 離婚時按揭貸款買房怎麼分割
由於房屋價值量大,即使在人均收較高的國家或地區,購房者一次籌足購房的款項是有一定困難的。如果所有的購房者都要等到購房款齊備後再買房,少則要十多年,多則要數十年,所以很多新結婚的小夫妻就選擇了按揭貸款買房。那麼,如果要離婚了按揭貸款買房應該處理呢?
一、婚後貸款買房離婚時怎麼分配呢?
(一)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買房,夫妻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後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佔有。
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出資比例分割。對於償還的貸款,如果夫妻對財產沒有約定的,償還貸款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就不需要分割了。
(二)婚後一方或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
婚後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購房,共同還貸。不管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該房產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三)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的。
這種情況,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方的子女,離婚時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部分應認定為出資子女的個人財產。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離婚時不予分割。
二、按揭買房離婚如何分割
(1)對於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餘未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但對首付款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出資和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2)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按揭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該房屋屬於個人財產,同樣的,按揭貸款為個人債務。婚後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並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3)對於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且同時有證據證明其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則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仍宜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同樣的,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產時,對於存在當事人出資數額比例懸殊,且婚後確未共同生活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較短等情形的,也應一並考慮,可參考當時的出資比例對房產進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1-1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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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我請教一個關於夫妻貸款買房後如果離婚怎麼分割房產的問題
如果是婚後貸款買房,無論誰出首付和月供,都屬於共同財產。
夫妻雙方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包括貸款)房屋,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均等分割,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時應按房屋的市場價(評估價)計算,而不是按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對方半價。如果涉及貸款,要先將貸款部分減去。比如,一套房子購買價是50萬元,首付15萬元,貸款35萬元,現值60萬元(評估價),未還貸款30萬元。按以下公式分割,60萬元的現值減去30萬元貸款等於30萬元,30萬元為可分割部分,每人可分得15萬元。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屋的一方付給另一方15萬元,取得房屋的一方單獨償還剩餘的貸款本金及利息。
離婚房產分割原則,根據我國婚姻家庭法律和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在離婚關系中,對夫妻共有房屋的分割主要採取以下原則:
(1)自願協商的原則
我國《婚姻法》第39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該條文明確規定了處理夫妻共同財產時的首要原則就是自願協商,先由夫妻雙方協議處理。夫妻雙方在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協議,只要不非法處分與其他人共有的財產或第三人所有的財產,人民法院在審查離婚雙方處理財產的協議時,就應當尊重當事人意思自願的財產分割自治協議。
(2)男女平等原則
男女平等是憲法規定的基本權利,也是民事法律領域的基本原則,體現在夫妻婚姻關系中,就是男女婚姻地位平等和夫妻關系平等,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根據我國《婚姻法》第17條:「夫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以及《婚姻法解釋(一)》第17條「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理應堅持男女平等原則。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對夫妻的共同財產,夫妻雙方有平等的所有權和使用、處分的權利,離婚時雙方當然有平等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同時,為了保證婦女不因經濟原因影響離婚權利的行使,影響生活質量和子女的健康成長,我國《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在協議分割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女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給一方所有。
(4)有利於生產、生活原則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於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無居住地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給予暫住,但一般不超過2年。如果採取折價補償方式分割共有房產,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對方相當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共有房屋分割時,不能破壞財產的使用價值和經濟價值,盡量使分割後的財產一如既往發揮作用。
(5)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根據《婚姻法》第46條規定:一方有重婚、姘居、家庭暴力、虐待和遺棄等行為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基於過錯行為給無過錯方可能帶來極大的身心傷害,嚴重影響夫妻感情的破裂,所以在分割共同財產時應當對無過錯方給予照顧。即便是在離婚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也屬於離婚中有過錯,對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共同財產。
(6)不損害國家、集體,他人利益原則。
夫妻雙方在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協議,不能非法處分夫或妻一方或者婚姻家庭與其他人共有的房產,更不能非法處分基於管理等佔有的第三人所有的房產,否則,不產生處分的效力,人民法院在離婚訴訟中應當審查離婚協議不損害國家、集體,他人利益原則。
E. 夫妻雙方婚後貸款買房,離婚時這套房產怎麼分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增長,相信很多朋友在現實生活中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尤其是夫妻雙方婚後貸款買房的時候,這套房子究竟要怎麼分,也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下面小編就帶領大家來看一下,當夫妻雙方婚後貸款買房,一到這種情況的時候,房產究竟該怎麼分?實際上當我們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離婚時這套房產必須要平均分配。
綜上所述,我們能夠明白,當我們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我們就應該如何去解決這個問題,並且夫妻雙方究竟該怎樣做才能夠去更好的平均房子,畢竟對夫妻雙方來說,房子都是非常不容易的,這對雙方的地位和重要性都是不可而言語的。
F. 婚後一起貸款購買房子,離婚後房產如何分割
貸款購買已經是買房的主要形式,夫妻結婚後在婚內用貸款的方式購買的房產如何辨別歸屬問題,如果面臨夫妻離婚的財產分割問題,婚後貸款購買的房子應該如何分割呢?分割貸款購買的房產的時候需要考慮哪些因素呢?
不少夫妻在結婚的時候會買一套房子作為共同住居場所,若該套房屋是其中一方出錢或夫妻雙方共同出錢,那麼房屋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如果離婚後該房屋歸誰所有呢?下面我就整理了相關貸款買房離婚處理那些事。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時處理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處理分兩種情況:
1.如果離婚夫妻事先有約定的話,按事先約定協議進行辦理就可以了;
2.但是如果離婚夫妻沒有約定的話,夫妻婚後以雙方的名義購買並辦理了房屋按揭貸款的房屋房地產,房屋產權登記在個人或雙方名下,婚後由夫妻雙方償還按揭貸款的情況。如果夫妻雙方沒有特別的房產分配約定,那麼該房屋房產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未償還給銀行的房屋按揭款為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時房子歸誰
在具體房屋分割過程中,如果夫妻雙方就房屋所有權的歸屬無法達成協議的,可以按照國家婚姻法解釋的第20條的規定處理,即:
1.夫妻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的,應當准許;
2.夫妻雙方中的其中一方主張房屋房產所有權的,由於房屋評估機構按照現在房屋的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房產所有權的夫妻一方應當給予房屋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夫妻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房產所有權的,根據夫妻雙方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如果離婚之前在夫妻雙方房屋貸款還沒有完成還貸的,可以按照以下兩種情況來處理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時房子的歸誰。
1.如果夫妻在離婚前還沒籌錢還清所有房屋貸款的,並且已經拿到房屋房產證解壓,夫妻雙方可以把房子賣掉分錢,還清籌措的錢款,或是辦理離婚房屋析產過戶住房給夫妻雙方的其中一方。
2.如果房屋沒還清貸款,這樣房屋產權抵押給了銀行,暫時是不屬於夫妻兩個的,你們夫妻雙方無權辦理房屋分割住房產權手續,可以把房屋分割細則寫入夫妻雙方的離異協議,再夫妻雙方離異協議拿去公證一下,以後還清貸款,在依照夫妻雙方離異協議好的去分割住房產權。
總而言之,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處理,最好是夫妻雙方共同協議處理,不然就要按照法律相關政策處理。以上就是我對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處理知識的整理,希望以上內容可以幫到你。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2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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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夫妻離婚時如何分割按揭房產 分為四種情形解決
婚前按揭買房,離婚有貸款的房屋分割情況如下
1、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
該情形下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的部分予以返還。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共同還貸不論是用一方的個人工資還是雙方的工資,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因此,有貸款的房屋在離婚時,共同還貸的一方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房款。對於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請求補償。
2、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雙方共同還貸,婚後取得房產證的。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因為在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並按揭買房,婚後取得的產權證是對婚前買房的確認,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僅僅因為產權證婚後取得而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就將出現一方完全沒有出資卻僅僅因為結婚而成為房屋共有人的現象。這一結果有違公平原則。
3、 夫妻雙方婚前以共有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共同還貸,婚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的。
這種情況下,房產極容易被認定為登記方財產。所以此時,未登記方主張該房屋為共同財產時,一要證明自己在婚前為購買房屋履行了出資義務;二要證明自己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資的。如果不能提供相應的證據,則房產就會認定為與一方財產,在分割時不予分割。
4、 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參與出資購買,婚後共同還貸並取得房產證的。
此時根據法律規定,夫妻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婚後共同還貸也不影響房子的歸屬。此時,在離婚按揭房分割時,不參與分割,只歸一方所有。
婚後按揭買房,離婚有貸款的房屋分割如下
1、 婚後一方或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共同還貸的。
此情形下,不管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該房產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買房,夫妻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時。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後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佔有。在 離婚房產分割時,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出資比例分割。對於償還的貸款,如果夫妻對財產沒有約定的,償還貸款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
這種情況,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方的子女,離婚時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部分應認定為出資子女的個人財產。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離婚時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