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後男方父母還貸款與女方有關系嗎
是有關系,男方和女方都是維持家庭的,如果男方經濟基礎是負責方、女方是負責家庭正常開銷,都屬於家庭用。是有關系的,但是可能會分割的較少。
『貳』 婚後男方出資買房付了首付,每月貸款也是男方父母再還,兩人有個兒子如果離婚房子有女方的嗎
親,婚後買房,男方出首付,然後由男方父母每月付,依據婚姻法,若離婚,該房產屬於男方及其父母,每有女方的份。
『叄』 婚姻法如果婚後幾年,男方父母有能力幫忙一次性償還貸款了。離婚後的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婚後男方父母出錢付首付,房產證寫男方名字,夫妻共同還按揭貸款的情況,離婚時屬於共同財產,應當進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肆』 婚後男方父母幫助把貸款還完,算作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男方父母幫助把貸款還完,如果父母有事先書面約定,是贈與男方一人,那麼這筆出資屬於男方婚後取得個人的贈與,
如無事先書面約定,屬於父母對夫妻倆的共同贈與,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伍』 婚後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後也是男方父母還貸款,離婚後房子怎麼分
如果是題目問題,能夠證明屬實,離婚時女方沒有房子可分。而展開的問題,男方只能分到貸款金額部分的房子分配。具體情況還是需要提供證據,由法律規定執行。
『陸』 婚後男方父母貸款買的婚房男方父母還貸款離婚後怎樣分配
第一啊,首付款是誰付的,如果是男方夫婦支付的,需要有支付證明,也就是當時款子的匯款單之類的,上面必須有付款人的名字。
第二啊,房產證上面是男方的名字,正常情況下來說,房產證上面只有男方一個人的名字,那麼貸款人的認定上來說是男方和女方。也就是說貸款部分是作為雙方的共同財產的!按照你說的,是父母貸款買的房,且是父母還的款,同樣需要提成支付證明,簡單的說就是還款賬戶戶名是誰。如果還是男方!那就麻煩了!
如果哪部分能提供支付證明,那麼在法律意義上來說,這部分就是男方的私人財產。如果不能提供,那麼就是夫妻共同財產,應該是各佔50%
如果離婚協議上面寫了財產平分,那肯定就是雙方50%了。
這裡面不存在有男方父母的比例,你父母的份額是按照饋贈的方式算做男方的比例了!
『柒』 新婚姻法婚後男方首付房貸是男方父母還是共同財產嗎
一:相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對(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夫妻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情況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認定為對雙方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除外。
二:如果屬婚後購置房屋,且男方父母沒有明確表示是為男方個人出資,則出資應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所購房屋屬夫妻共同財產。
『捌』 婚後男方父母付首付男方父母還貸款名字是男方自己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由此,共同還貸和增值部分為共同財產。登記在誰名下,誰可以享有產權,補償另一方。
『玖』 貸款男方父母還,屬於婚後財產嗎
屬婚前財產。
因為該房產為男方婚前已購買的,且現時也是由男方父母作為還貸款的,從其現階段的證據來分析,可認定的男方所有.
若女方,婚後有進行還貸款的,可進行舉證.
『拾』 婚後男方父母還貸,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如果父母有書面協議,註明是贈與子女一方的財產,那麼父母出資部分,就是屬於這一方婚後個人財產,
沒有特殊書面約定的,屬於父母對小夫妻倆婚後的共同贈與,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