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親貸款,無法償還,子女有義務還嗎
1\如果借款人僅為父親,那女兒就不承擔責任.如果女兒作為擔保人就應該承擔責任.
如果借款人為父親和女兒兩個人,那女兒就應該承擔責任.
2\如果按照第1條,你被你父親作為借款人或擔保人寫入貸款合同,但必須要由你簽字.如果不是你的簽字,你可以通過做筆跡鑒定,證明不是你簽字,然後要求不承擔還款責任.如果是你父親代你簽字,你要求銀行提供授權委託書.如果銀行提不出授權委託書,那你就沒有還款責任.
❷ 子女貸款不還,父母是否有償還義務
兒子已經是成年人,成年人屬於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兒子欠銀行貸款,應該由兒子自己償還。父母沒有替兒子歸還銀行貸款的義務。當然,如果父母自願為兒子歸還銀行貸款,法律也是允許的。
❸ 父母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去貸款,子女有義務嘗還嗎
一、可規避今後過戶轉讓稅費
以孩子的名義買房,確實是可以規避一些稅費。如果父母以自己的名義買房,日後再贈與給自己的孩子,則需要繳納契稅。
一般來說,直系親屬之間贈與房產,需要交納4%的契稅。以孩子的名字買房不牽涉到過戶,不會被視為贈與,不需要交納契稅等稅費。父母在購房時直接把房子產權辦在孩子名下,就不存在要過戶更名的問題,所以可以省下這筆稅費。
二、未成年人不能向銀行貸款
未成年的孩子雖然可以單獨購房,但其沒有債務償還能力,而且銀行發放貸款的對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因此未成年人購房不能進行銀行貸款。
經濟實力有限的家長不妨嘗試父母和子女作為共同購房人,和其子女共同署名。在這種情況下,由父母向銀行申請貸款和作出抵押承諾,且辦理代為子女還款,並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公證。
三、未成年人賣房需符合其利益
國家對於未成年人財產的保護極為嚴格,房子轉讓可能有麻煩。監護人必須出示是為了未成年人利益才出售房產的聲明書,並需要提供監護人簽名保證其具有監護人資格的證明書,才能出售未成年名下房屋。
四、孩子成年後父母無權處置房產
雖然房產是由父母出資購買,但是子女成年以後,已經具有民事行為能力了,那麼只能由他們自己來處置這套房產。如果父母想要把房產賣掉,那麼必須有子女的書面授權,表示願意出售這套房產,由父母代為辦理,同時還需要進行公證。
五、購房登記時需提交,戶口簿或出生證
未成年人購房與普通購房在流程上基本一致,不過除了按正常的房屋交易登記程序提交資料外,還需要額外提交一些材料。
一是孩子的戶口簿或出生證明;
二是監護人的身份證明,如監護人只有一個,還須提供經公證的監護人證明書,證明其惟一監護人資格。
備齊以上資料後,就可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將該房產登記在小孩的名下了。
六、父母離異,收益權歸撫養者
從法律上講,未成年業主的房屋歸未成年業主所有,並不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當其父母離婚時,雙方都無法分得該房屋。但是,從撫養權的角度看,誰取得了子女的撫養權,誰就可以取得對該房屋的使用及收益權。
七、未成年購房也要符合限購條件
未成年人購房也需要進行購房資格審核。購房資格審核以家庭為單位,未成年人跟父母算是一個家庭。
❹ 兒子欠下銀行貸款,父母有責任償還嗎
如果父母沒有給子女的貸款做擔保的話,子女欠下的銀行貸款,父母沒有義務償還。如果父母做了擔保就需要償還。
其實不管是「父債子償」還是「子債父償」,在法律上是沒有依據的,「父」或「子」都沒有這樣的償還義務,除非有一種情形,《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的稅款和清償的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但是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❺ 父親貸款欠債子女有義務償還嗎
有的,父債子還天經地義,所以父親貸款欠債子女有義務償還的,請知曉。
❻ 父母欠債,子女是否有義務償還
1、各人債務由各人負責償還。
子女沒有代替父母償還個人債務的法律義務。
父母也沒有代替子女償還個人債務的法律義務。
2、但對於子女來說,如果沒有其他收入來源,而名下擁有大量財產的。
父母的債權人可以依法申請法院確認該財產為父母轉移的財產,法院經調查屬實的,可以判決轉移財產無效,並以該財產強制償還。
(6)父母抵押貸款孩子有償還義務嘛擴展閱讀: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債的消滅,是基於一定的法律事實使債所設定的權利和義務歸於消滅。
這樣的法律事實主要有5種,即債的履行、提存、抵銷、免除和混同。
同時,債權人必須在法定的訴訟時效內起訴,超過訴訟時效,債權人就會失去勝訴權,導致債權債務名存實亡。
此外,債務人死亡且無遺產也會導致債務的消滅,或者債務人死亡後遺產無人繼承,債的轉移是以繼承遺產為前提,如果不繼承遺產,也就不存在還款義務。
但通常諸如本案這樣的糾紛關鍵在於,人死了,多少還留有一點遺產。
按照現代的法學理論,父與子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不因血緣關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債與其子無關。
按照我國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繼承遺產應償還被繼承人生前所欠債務,但應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出部分,繼承人不負償還義務。
從這個意義上說,「父債子還」在法律上是沒有依據的。
在我國,「欠債還錢」、「父債子還」是延續了數千年的傳統觀念。
從情法通融的角度出發,繼承法還規定了被繼承人生前所欠債務超出遺產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而法律所指的繼承人不僅僅是子女,還包括了其他繼承人。
對於大部分用於家庭生活開支等特殊債務,法律還有一些以家庭共同財產償還的特殊規定。
實際生活中,有不少子女自願替父還債,作為一種優良傳統,這種類型的「父債子還」應予支持、提倡。
❼ 母親貸款,子女簽字擔保,子女有責任還款嗎
父母與子女之間,兄弟姐妹之間都可互為擔保人,只有夫妻之間是共同經濟體不能互為擔保人;所以子女簽字為母親貸款擔保有責任還款,如僅在擔保欄簽字就是連帶擔保,子女也是債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