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貸款離婚後誰負責
夫妻在婚後的貸款是屬於婚內財產。
即使離婚後,也要夫妻二人共同承擔這筆債務。
B. 聯保貸款夫妻簽字離婚還有關系
只要是婚姻存續期間的債權或者是債務關系,基本屬於夫妻共同債權債務,即使離婚了,也要承擔責任。
C. 三方聯保的貸款,家屬簽字,離婚後屬於共同財產嗎
不是,是看貸款人是誰了。。。因為聯保只是擔保人,而不是貸款當事人,不過在當事人無法償還時,擔保人有權利與義務償還。。
D. 婚後跟別人聯保貸款然後沒還上、沒能力、如果離婚怎麼判
你的意思是搞假離婚,其實你沒明白一個道理,你給別人擔保是在你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做的共同行為離不離婚,你們兩口子的真幸都會有污點,具體你想逃避這個擔保責任,離婚是不起作用的,但是可以給法院的執行造成一定的困難,因為你們婚前可以登記的財產只有房子,汽車還有銀行的存款,房子,汽車可以過戶給其他人,但是不要在你們夫妻之間過戶,存款可以取出來再也不要有你們夫妻實名制的存款,再有就是你們的工資卡這個沒辦法,你必須,接受法院執行局對你工資賬戶的查封。除非你工作也別幹了
E. 婚後夫妻共同貸款離婚該怎麼處理方法
既然是共同貸款,共同債務共同償還,離婚不脫離償還債務。
一、哪些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
《婚姻法》第41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為共同生活或者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的債務,對於共同債務,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作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所負債務是由於夫妻共同生活費用不足。不論債務最初是由誰出面借的,以誰的名義借的,只要所負的債務是因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致。
(2)、所負債務是由於履行撫養義務,如撫養自己的子女或者孫子女等。
(3)、所負債務是因盡贍養義務而產生的,如贍養自己的父母以及祖父母等。
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房屋等財物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物借款所負債務,視為夫妻共同債務。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從事個體經營或者承包經營的,其收入為夫妻共有財產,債務亦應以夫妻共有財產清償。
二、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情況
在一般情況下,下列債務不屬於夫妻債務,應認定為個人債務
1、夫妻雙方依《婚姻法》的規定,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此逃避債務的除外;
2、未經夫妻協商一致,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贍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未經夫妻協商一致,獨自籌資從事經濟活動,而其收入也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屬個人所負的債務,如婚前個人的債務、一方不合理開支所負的債務。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的個人債務,不論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還是離婚後,或者是負債方失蹤、死亡,均由其個人承擔,另一方沒有還債義務,當然,如果後來雙方補充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
F. 夫妻貸款離婚後能一方承擔嗎
按法律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