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買房寫兒子兒媳名字可以加母親名字嗎
可以滴 貸款的話母親也要簽字
全款的話直接就可以寫上母親的名字
⑵ 婚後,父母想買房,無法貸款。用兒子的名字買房。沒有加兒媳婦的名字。
這個肯定是分不到錢的吧
再說了都是老兩口的錢了
跟男方是沒有任何關系的了 這個查也是可以查得出來的
⑶ 父母買房.可以加上成年未婚兒女的名字嗎
可以,作為共同還款人和共同擁有人!
按照國家規定,男女買房的貸款年限一般為男65歲,女60歲。要是父母年邁了,買房的時候需要貸款又想貸款的時間長一點,可以加入第三人做為共同還款人。共同擁有人好像沒有限定有多少人或是不是自家人。
⑷ 貸款買房兒子是主貸父母是附帶兒媳婦想加名需要通知父母嗎
貸款買房兒子是主貸方,父母是附貸方,媳婦想要加盟的話,是需要通知父母的,這是有一定手續。
⑸ 婚前父母首付自己貸款購房,婚後是加妻子的名字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你好。
一、因為您是「2007 年買了一套住房,2008 年交付」而「明年要和愛情長跑了 7 年的女友結婚了」,所以在你不將房產證上寫下您妻子的名字前,這套房子就是您和你母親的共有財產。這時你要是結婚了,這套房子也是您的婚期個人財產。「就算離婚」您的妻子也不會分走您父母甚至您自己的財產。因為這部分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參加離婚財產分配。
二、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也就是說,您可以將您自己的那部分房產通過約定的形式轉化為您們夫妻共有。此時,你所約定的財產應當是您的「20 萬是我自己貸款」,而不是您父母的「首付 30 萬」。當然,您也沒有權利處理您父母的財產。
三、根據以上分析,您可以與您妻子書面約定「20 萬是我自己貸款」,在結婚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然後再到不動產登記機關去變更登記。「假設離婚」的情況出現,您要保存好您和您妻子的「婚內財產約定」,以釐清彼此的法律關系。這個協議一定要是書面的。此外除了依據這個協議變更不動產登記外不必辦理什麼相關手續.至於要不要辦理公證,那完全是為了賦予協議更高的效力,沒有太大大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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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父母出資買房,貸款父母還,但又要寫兒子媳婦名字,怎麼做可以讓房子只屬於兒子的,急啊
將房產的相關資料,到房管局進行姓名更換就行了
⑺ 父母貸款買了房,房產證還沒辦,將來辦房產證時能加兒子和兒媳婦的名字嗎
1、這個是可以的;
2、到時候辦理房產證的時候直接去房管局辦理即可;
3、到時候把手續帶齊即可。
⑻ 父母貸款買房,房產證上面能不能加上兒子的名字
你好,如果父母雙方同意,可以去當地房管局辦理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