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夫妻共同公積金貸款買房,次貸人算有貸款記錄嗎
您好,作為次貸人在查詢徵信時是不會有貸款記錄的。
另外,您以家庭為單位再次購買房子,因為之前您們夫妻名下已有一套住房,所以不管誰作為主貸人,根據上海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規定,家庭在滬已有一套房產的,再次購買的房屋即被認定為二套房,與此相關的最低首付比例、最高貸款金額以及貸款利率也會有所變化。
對於首二套房的判定,具體標准如下:
①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本市無住房和公積金貸款記錄的,認定為首套住房;
②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本市無住房、有一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或已有一套住房、購買第二套符合改善型認定條件的,均認定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③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均按照首套住房進行認定;
④對於已有兩次公積金貸款記錄或購買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停止發放公積金貸款。
註:改善型認定條件:本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高於36.7平方米,購買第二套住房算改善型住房。
❷ 夫妻購房次貸人有貸款記錄嗎 水木
按照現在人民銀行的情況,貸款只上主貸人的徵信。
❸ 次貸人有貸款記錄嗎
徵信上沒有查到貸款記錄,如果賣掉的房子不是杭州的,現在買房算首套房,首付可以三成,如果賣掉的房子是杭州的,大部分銀行還是執行首套政策,首付三成,部分銀行會要求增加到3.1成到4成不等(具體以買房時委貸銀行的要求為准)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謝謝。
❹ 夫妻雙方共同買房,男方主貸人,女方次貸人,女方有信用卡不良記錄,銀行會給辦住房貸款嗎
夫妻雙方共同買房的,女方有徵信問題,銀行是不給審批通過的。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也就是說,婚姻存續期間成立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共有財產償還。
因此,在婚姻存續期間,向銀行貸款買房,房產屬於夫妻共有財產,貸款也是夫妻共同債務,另一方也會追加為共同借款人。所以如果夫妻一方的徵信出現嚴重逾期的話,銀行是不會放貸的。
(4)夫妻共同貸款次貸人貸款記錄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