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後一方父母付首付,以夫妻名義按揭,貸款也是一方父母還,房產分割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律師解讀:新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有兩層意思,其中第一層意思是婚後父母出資購房是否屬於個人財產的問題,第二層意思是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房如何分割的問題。律師認為要想使婚後父母出資購房「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其一,婚後由一方父母全額出資。關於房產的出資款上不能摻雜夫妻共同財產或對方父母的出資,否則就是共同出資了。在購房出資的問題上即使另一方或另一方父母只出過一分錢,也應認定為共同出資,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僅僅是雙方出資多少的問題。當然,「婚後由一方父母全額出資」的事實需要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如果證據不充分無法認定,那麼夫妻一方主張婚後由其父母全額出資購房的事實就不能成立,房產就會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其二,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一人名下。如果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或起始登記在出資人子女一人名下後來又把對方的名字也追加進去了,總之,只要房產證上有夫妻兩人的名字,或乾脆只有對方一人的名字而沒有出資人子女的名字,那麼該房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不是出資人子女的個人財產。
⑵ 父母買房首付,夫妻還貸,房子歸屬權問題
1、男方父母婚前為兒子買的房:房產證在誰的名下?
(1)如果房產證是在男方父母名下、只是房子歸小夫妻居住:這房子是男方父母的財產,小夫妻婚後所還的貸款,是男方父母對小夫妻所負的債務,由男方父母還給小夫妻本金及利息,離婚時女方有權分得所還貸款及利息的一半。
(2)如果房產證是在男方名下:這房子應是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婚後所還貸款,在小夫妻沒有關於婚後財產歸屬的書面約定的情況下,是夫妻財產,離婚時女方可以要求分得貸款的一半。
房子在婚後的升值部分,也應算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女方也有權要求分一半。
(3)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女方的名字:房子是小夫妻的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女方有權要求分一半房子。
2、「房子的歸屬權怎麼算?是婚後共同財產平分還是主權歸男方歸還女方貸款的錢?」:
(1)房子的歸屬權(法律術語應是產權):還應看房產證上登記的產權人情況來確定,具體見上面分析。
(2)只有在房產證上加了女方名字的情況下:才能算夫妻共同財產平分,如果沒有加女方名字,房子是婚前所購,只能認定是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或男方父母的財產,具體看房產證上登記的是誰的名字。
(3)房是「產權」,不是「主權」。
(4)如果產權是男方的,婚後所還貸款是夫妻共同財產,女方在離婚時只是可以要求分得婚後所還貸款的一半,不能全要。
3、「怎麼平分,例如是不是買的時候房子值60萬,過了幾年升了70萬,就用現在70萬的價值減去當年首付的錢除以2 ?」:
(1)你說「平分」,是在假設房產證上是男女雙方名字的情況下才可以。
(2)此時平分:是平分房子現有價值即70萬,不用扣除首付。男方父母婚前付的首付,視為男方父母婚前對自己兒子的贈與,除非當初明確約定是借給兒子的外,現在不需要再返還。
男方同意在房產證上加女方的名字,視為男方同意將房子產權無償贈與女方一半。
⑶ 用父母贈予的錢買房了 那麼房子的產權歸夫妻一方還是雙方
用父母贈予的錢買房子,房子的產權歸夫妻雙方所有。
如果父母在贈與錢的時候簽訂贈與合同,明確只贈與子女一個人,這種情況下買房子才屬於一方個人所有。但估計可能性不大。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⑷ 法律問題: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貸是由我父母及我共同還貸
婚前買的房子首付部分所佔房子的比例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夫妻雙方的收入及債務都屬於共同財產,也就是雖然房貸是丈夫一直在還,那也是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的償還。至於父母幫忙償還部分,如果沒有向父母打借條,只能認為是無償援助。這種方式下,丈夫可以通過向父母打借條,那麼父母幫忙還的房貸就會成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離婚,女方要求分割房屋,那麼她也有承擔債務的義務。
⑸ 婚後父母貸款給買的房子,貸款父母在還,名字是子女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么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也就是說結婚後購房:無論房產證登記是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財產。並且即使是父母還在還款也是屬於父母贈與子女的,除非有特殊說明。
⑹ 婚後一方父母為子女買房,交首付 並還貸。如何體現贈予關系
房產登記對方名下,而且又不願意放棄,就無法提現是對你個人贈予
婚後父母購買,只登記你名下,屬於對你個人贈予
可以你們寫借條給父母,父母出資和還款都屬於你們借款,萬一離婚,借款各還一半
如果能簽訂夫妻財產協議,寫明房產屬你個人財產也可以
或者是房東登記父母名下,只是借你們住,這樣所有權歸屬將來沒爭議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⑺ 婚後我爸媽給我貸款買房子,房貸也是父母還,算夫妻共同財產么
當然,是夫妻共有財產啊,跟誰花錢沒關系,跟寫誰的名字有關系,跟寫了名字的配偶有關系。
關鍵是你做了房屋所有權證明後,你老婆能不吵著跟你離婚嗎?
她會說:你是不信任她,全家人都在防著她,當她是賊。
⑻ 一方父母贈與的房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抵押借貸,離婚時,債務歸誰承擔
你好,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四)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但第十八條(三)規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⑼ 婚前父母給我買房 名字寫的我的 有貸款 婚後我方父母給我還貸 這套房子算婚前財產嗎
婚前父母給子女買的房子,婚後父母還貸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是婚前財產。
如果婚後不是夫妻共同還貸那麼就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不算婚後財產。婚後夫妻一方父母還貸的房產算是父母贈與的屬於個人財產,即使離婚也不會進行財產分割。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的合同中確定只歸夫妻一方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9)父母贈與房子兩口子還貸款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