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夫妻雙方,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前提下貸款,離婚時這筆款需要共同承擔嗎
應該共同承擔吧,因為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知情」與「不知情」的界限似乎很難判定,所以除非你能拿出有利的證據證明你確實不知情,否則你就必須應該共同承擔的。
㈡ 夫妻鬧離婚分居期間 一方私自貸款用於個人消費 不知情一方被銀行起訴 該怎麼
現在一般銀行消費貸款是需要配偶簽字確認的吧。按照婚姻法或者說新的民法規定,婚姻存續期間沒有配偶確認的非用於家庭生活的貸款屬於個人債務。可以請個律師收集相關材料吧。
㈢ 一方不知情的借款,要離婚需雙方共同承擔嗎
在認定夫妻共同債務時可以從以下幾點確定:
第一,債務的真實性;
第二,債務的用途,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
第三,是否有夫妻共同合意;
第四,是否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
㈣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況下所借貸款離婚後另一方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你好,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即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的情形的除外。
㈤ 夫妻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貸款。在離婚另一方是否可以不承擔責任
這個問題得分兩個方面說,第一,從你們夫妻關系內部來說,如果它沒有用於家庭的共同生活,和你們的共同經營,等等,可以不承擔責任,也應該不承擔責任。第二,從外部關系說,你對外是一個整體,是一個家庭,那麼債權人有權請求你們來償還這筆債務,那從這個意義上說,那你承擔的就是兩個人的連帶責任。我不知道,你聽清沒有?當然,如果你們離婚成為了既定事實,又對你們之間的財產包括債務進行了分割。因為第三人主張權利,你承擔了不該承擔的債務,那麼你在這種情況下可以依據這些事,向你的前配偶主張權利,挽回你的損失。本意見僅根據提問者的描述作出,最終意見應以有關事實經具體核實後再行確定,本回答不作為最終的律師法律意見。
㈥ 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況下貸款負債,夫妻協議離婚,歸妻子的房產要被執行嗎
夫妻一方欠下的債務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之下那麼法院就會把夫妻雙方共同的財產來進行執行,夫妻續存之後不管是那一方所欠下的債務那麼都需要共同來處理,對於另一方如果有證據來證明的話,就可以不用為其承擔。如果能過證明,該房產為妻子的婚前財產的,則不能被強制執行。
㈦ 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借高利貸,現在我要起訴離婚,需要承擔債務嗎
這個要看他借高利貸的主要用途,而你知不知情不是主要的。如果他借高利貸的主要用途是用於家庭生活開支,或者家庭共同經營的生意,或者用於你們夫妻生活的必要費用,那一般你是要承擔共同償還責任的。
㈧ 夫妻之間,男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女方偷偷拿男方身份證去信用貸款,欠幾萬塊錢,離婚時男方可不用償嗎
要看這些款項用在什麼地方,如女方用於家庭共同開支以外的應由女方償還,如用在家庭共同開支,就應雙方共同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