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婚後女方父母用彩禮錢和自己的錢給以女方名義買房離婚時怎麼分配
如果有明確所買的房子是單獨贈與女方的,則離婚時屬於女方個人財產,不需要分配;如果沒有明確贈與,則屬於夫妻共有財產,離婚時平均分配。
2. 我們女方拿彩禮錢,自己又出一些去付首付,然後分期貸款是我跟我父母承擔,男方卻要說房產證上要寫他的名
其實男方的要求也不無道理,按照現在的情況,如果不加男方名字,將來離婚男方很難分割到房產。但結婚之後,你自己還貸款,那時候還貸款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男方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3. 彩禮給了女方父母。後來拿回來還了男方婚前買房子的債,現在要離婚,女方可以起訴男方還回彩禮錢嗎
不可以,肯定不行。即便是女方去起訴,也沒有作用。首先,彩禮和嫁妝這種形式的財物,不是法律限定的義務范圍。就是說,你給也好,不給也好,法律管不著。因此,出於特定原因要討回,這不是債務,頂多算贈與。要得回是對方有情義,要不回也沒辦法。所以,男方給了女方彩禮,是男方自願的。女方又拿去給男方還債去,是女方自願的。除非有借條,是借貸關系。不然,就拿不回去了。
4. 要結婚了,女方張口要彩禮錢家裡拿不出怎麼辦
叫她們家給八萬嫁妝,因為她們家是嫁女兒不是賣女兒。然後用嫁妝和聘禮持平。
在此之前先和女方商量說你現在經濟就這樣,要她體諒你,不要彩禮,或者給嫁妝。
如果絲毫不肯讓步,能是多愛你,就沒必要繼續了。
我嫁給我老公的時候,他要給我也沒要,因為知道他沒什麼錢,不想增加他的負擔。因為他如果借錢去搞聘禮,回頭還不是兩夫妻一起還,何必這么麻煩了?
5. 婚後女方用彩禮錢和父母給的幾萬,和男方父母共同首付,不寫女方的名字,萬一將來離婚還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1、婚後如果領了結婚證,然後和男方父母共同付首付,不寫女方的名字,但是這個房子也是屬於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毋庸置疑;
2、因為首先來說你們是屬於婚後買的,而且都是共同出錢,這些都屬於共同財產范疇。
6. 女方用彩禮錢買房傻
這是因人而異的事,無所謂傻不傻。
祝你好運
7. 女方父母拿彩禮錢付了首付贈送給女兒,讓他們自己去還房貸算共同財產嗎
女方的父母拿了這一些給了首付就送給自己的女兒,讓他們自己去還房貸是算是共同的財產,首付不算的
8. 結婚當天的彩禮錢是貸款來得,只能用一天,就要還回去,如果彩禮錢被女方父母拿走,怎麼辦
。。。你這個夠奇葩了啊。跟人家說實話要回來還回去吧。。利息很高的。。
9. 女方拿彩禮錢買房,男方父母出資買房離婚
一切盡在不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