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子貸款夫妻共同簽字,男女雙方離婚後,如果男方不還,女方需要償還嗎
若之前你們是共同貸款即房產證上是雙方共同名字,且辦理貸款時候,也是共同貸款,離婚後仍需要雙方共同還貸。若只有男方一方貸款名字,則女方可以自願選擇是否共同還款。
如果離婚時已經析產歸其中一人所有,那麼另一人不再需要償還貸款。
2. 夫妻一方貸款在婚姻存續期間已經按期還款,離婚後貸款方不繼續還款了,對方還承擔連帶責任嗎
這個問題主要是看貸款是個人貸款還是夫妻共同貸款或家庭貸款,而且貸款時另一方是否知曉,貸款是否有用於家庭共同開支或使用。如果完全是個人貸款行為且另一方不知道也未用於家庭開支,則屬於個人債務。否則,就應該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夫妻離婚時對夫妻共同債務進行協議的,按協議承擔;如果沒有協議的,即使離婚後,也依然應該是共同償還。畢竟,債務發生於夫妻關系存續期間。
3. 貸款人和老婆離婚,他老婆和我都是擔保人,貸款人失蹤,我不還一分他老婆有責任把全部款額還清嗎
1,作為擔保人在貸款人無力還錢的情況下,擔保人是要出來還款的,這是不可避免的
2,你沒有權利向他老婆要錢的,只有銀行有這個權利
3,沒有規定說貸款人的老婆不能做擔保人的,據我所知,很多貸款都是需要老婆出來做擔保人的
4,你可以拒不還款,因為你也是受害者,因為擔保人是跑路,而不是破產
5,有辦法免責,但是很麻煩
首先貸款人借貸的是在離婚前,因此他的老婆也是這份財產的共有人之一,離婚很明顯是在躲避債務,但是無論如何他老婆必須承擔一些,但這些不是由你去要,而是銀行去要的,你現在就是銀行向你要錢的話,你可以不繳納,拖著,全部推給貸款人的老婆,然後等銀行的具體措施
4. 夫妻貸款離婚後怎麼辦
夫妻一方婚前的貸款,符合下列情況的,視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後夫妻二人負連帶責任:
1.一方婚前按揭貸款買房,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轉化婚後共同債務;
2.一方婚前舉債購置大量結婚用品,婚後為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時,可以轉化為婚後共同債務;
3.一方婚前借款裝修房屋時,該房屋供夫妻婚後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夫妻二人對債務的負擔應是均分,一方承擔全部債務之後有權向另一方追償其應付的份額。
不符合以上條件的夫妻一方婚前債務,應當由欠債的一方獨自承擔債務。
5. 夫妻一方不還房貸,人已經失蹤了,不還有什麼後果
夫妻一方不還房貸,還有一方可以還,如果兩方都不還的話,那麼銀行就會。收回房子做回抵押。所以說,最好的辦法是。如果實在沒有錢還可以把房子賣掉,這樣比抵押的劃算。
6. 夫妻離婚前的債務,男方失蹤法院執行女方沒錢簽保證書到期怎麼辦,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是指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當事人對其共同債務全部承擔或部分承擔,並能因此引起其內部債務關系的一種民事責任。當責任人為多人時,每個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責任,各責任人之間有連帶關系。
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
7. 夫妻貸款離婚後協議歸對方還,而對方後來不還貸款,需要另外一方還嗎
需要,起連帶責任保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
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7)夫妻貸款離婚後怎麼辦男方故意失蹤不還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三條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第二十六條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8. 離婚後,協議書上寫的貸款一人一半,但是對方不肯還,怎麼辦
夫妻雙方 經過協商,達成離婚協議,並且依據該離婚協議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的,該離婚協議書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對於夫妻共同債務的約定雙方應該在離婚後共同遵守,如果一方不遵守離婚協議書中約定的義務,另一方可以代為支付貸款,並向對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