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個人信用報告裡面的貸後審批是什麼意思
出現「貸款審批」是因為銀行查詢徵信記錄要有理由,是貸款前的調查;而「貸後管理」是把貸款發放以後才可能出現。
如果沒申請信用卡但是徵信有貸後審批:
1、徵信記錄,銀行必須得到申請人本人的授權才能查詢;
2、查看個人徵信記錄裡面有沒有貸款余額,有的話,如果自己沒有簽訂合同說明這是個冒名貸款;記錄里沒有貸款余額的話,銀行只涉嫌違規查詢個人徵信;
3、可向法院提起訴訟維權。
(1)個人事項報告存貸款擴展閱讀:
按業務模式可分為企業徵信和個人徵信兩類
企業徵信主要是收集企業信用信息、生產企業信用產品的機構;個人徵信主要是收集個人信用信息、生產個人信用產品的機構。
有些國家這兩種業務類型由一個機構完成,也有的國家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機構分別完成,或者在一個國家內既有單獨從事個人徵信的機構,也有從事個人和企業兩種徵信業務類型的機構,一般都不加以限制,由徵信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自主決定。美國的徵信機構主要有三種業務模式:
(1)資本市場信用評估機構,其評估對象為股票、債券和大型基建項目;
(2)商業市場評估機構,也稱為企業徵信服務公司,其評估對象為各類大中小企業;
(3)個人消費市場評估機構,其徵信對象為消費者個人。
❷ 個人事項報告表由什麼部門保存,本單位可以留存嗎
個人事項報告表由勞動保障局部門保存,本單位可以留存。
❸ 請問個人信用報告上面的賬戶數過多會對以後申請貸款產生什麼影響嗎
個人信用報告,發生過逾期的賬戶數1個,五年內一個月處於逾期,對以後的貸款有一定的影響。
因為不良信用記錄就會自動消除了如果是近期貸款的話,肯定會有所影響的,能批多少額度,各個銀行的規定也不完全一樣。兩年以後再辦貸款,銀行查徵信只查最近兩年的記錄。五年以後,個人信用報告,發生過逾期的賬戶數1個,五年內2個月處於逾期,但是具體影響有多大。
一般申請無抵押貸款需要到銀行去申請辦理的,利息在6%浮動。個人無抵押貸款的貸款額度通常在個人月收入的10倍左右。無抵押貸款高額度是十萬,但是具體情況需要根據當地城市的經濟發展水平以及個人資質有緊密的關系。
(3)個人事項報告存貸款擴展閱讀:
借款理由:借款人在申請貸款的過程中,貸款理由應該坦誠並且清晰,詳細的寫出貸款的用途以及個人還貸方面的優勢。例如:良好的個人信用記錄。
借款金額:借款人在銀行申請貸款的金額不宜太高,因為金額越大,失敗的可能性也就越高,然而這並不是貸款人所希望的,他們肯定不希望自己的貸款資金在半個月內還看不到放款的動靜。倘若貸款人所申請的貸款較大的話,建議適當降低貸款數額,這樣通過銀行審核的希望也就大大增加了。
借款說明:詳細的填寫申請資料,借款的用途、個人信用記錄、收入來源、還款能力以及家庭收入情況等等。以保證你的借款不管何時何地何情況,都能夠准時的償還貸款。
❹ 為什麼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報告表不填寫銀行存款
個人資產屬隱私,受法律保護所以不得公開。
❺ 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規定》
第三條領導幹部應當報告下列本人婚姻和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從業等事項;
(一)本人的婚姻情況;
(二)本人持有普通護照以及因私出國的情況;
(三)本人持有往來港澳通行證、因私持有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以及因私往來港澳、台灣的情況;
(四)子女與外國人、無國籍人通婚的情況;
(五)子女與港澳以及台灣居民通婚的情況;
(六)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情況,或者雖未移居國(境)外,但連續在國(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情況;
(七)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從業情況,含受聘擔任私營企業的高級職務,在外商獨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境外非政府組織在境內設立的代表機構中擔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級職務,以及在國(境)外的從業情況和職務情況;
(八)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
本規定所稱「子女」,包括領導幹部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本規定所稱「移居國(境)外」,是指取得外國國籍或者獲取國(境)外永久居留資格、長期居留許可。
第四條領導幹部應當報告下列收入、房產、投資等事項:
(一)本人的工資及各類獎金、津貼、補貼等;
(二)本人從事講學、寫作、咨詢、審稿、書畫等勞務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為所有權人或者共有人的房產情況,含有單獨產權證書的車庫、車位、儲藏間等(已登記的房產,面積以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為准,未登記的房產,面積以經備案的房屋買賣合同記載的為准);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投資型保險等的情況;
(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的情況,包括投資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注冊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等,以及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等的情況;
(六)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國(境)外的存款和投資情況。
本規定所稱「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領導幹部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撫養的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本規定所稱「股票」,是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等發行、交易或者轉讓的股票。所稱「基金」,是指在我國境內發行的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所稱「投資型保險」,是指具有保障和投資雙重功能的保險產品,包括人身保險投資型保險和財產保險投資型保險。
(5)個人事項報告存貸款擴展閱讀
《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規定》
第十三條領導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紀律處分。
(一)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的;
(二)漏報、少報的;
(三)隱瞞不報的;
(四)查核發現有其他違規違紀問題的。
❻ 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表填完後可以進行理財產品的操作嗎
個人事項報告表主要清理領導幹部及家屬經商情況,如有經商行為,必須進行退出清理,家屬經商如與幹部業務有關聯屬於重點清理情況。個人理財不屬於報告范圍,理財收入納稅等義務必須履行,但不是這個報告表需要填報的內容。
❼ 為什麼幹部個人事項不包括存款
《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裡面沒有提到存款報告。
根據《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第四條規定:
第四條領導幹部應當報告下列收入、房產、投資等事項:
(一)本人的工資及各類獎金、津貼、補貼等;
(二)本人從事講學、寫作、咨詢、審稿、書畫等勞務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為所有權人或者共有人的房產情況,含有單獨產權證書的車庫、車位、儲藏間等(已登記的房產,面積以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為准,未登記的房產,面積以經備案的房屋買賣合同記載的為准);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投資型保險等的情況;
(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的情況,包括投資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注冊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等,以及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等的情況;
(六)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國(境)外的存款和投資情況。
本規定所稱「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領導幹部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撫養的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7)個人事項報告存貸款擴展閱讀:
按規定報告,強調不得遲報、漏報、少報,更不得虛假報告或隱瞞不報。這要求領導幹部應當「及時」「完整」「真實」報告上述事項,若有特殊情況,可以向受理報告的組織(人事)部門請示。實踐中,應注意對黨員領導幹部以他人名義持有的財產未予報告行為的認定和把握。
如有的黨員領導幹部規避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故意把個人所有的房產、股票、基金等登記到他人名下,在填報《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中不予報告。
對此類行為應堅持「實質判斷」標准,即只要根據證據能證明上述財產確屬領導幹部本人或家庭實際所有,且本人沒有如實報告,則構成「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行為。該條款要求情節較重的,才能給予相應黨紀處分。
未達到情節較重的則不構成違紀,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
❽ 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中有關理財產品填報要細化到什麼程度
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包括的內容很多,其中包括金融理財產品,因此,銀行理財是需要填報的。
為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管理和監督,促進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黨內有關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
《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第四條規定:領導幹部應當報告下列收入、房產、投資等事項:
(一)本人的工資及各類獎金、津貼、補貼;
(二)本人從事講學、寫作、咨詢、審稿、書畫等勞務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產情況;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價證券、股票(包括股權激勵)、期貨、基金、投資型保險以及其他金融理財產品的情況;
(五)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非上市公司、企業的情況;
(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冊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合夥企業的情況。
根據上述第(四)項規定,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內容似乎包括金融理財產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