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後雙方父母一起出資付首付買房子,剩餘我們倆個共同貸款還月供,房產證上只寫自己的名字,屬於誰的財產
這個有法律規定的,關鍵看你們兩口子還有雙方父母之間是怎麼約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25次會議通過)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你們雙方的父母分別出資付的首付款,雖然房子登記在你個人名下,但仍可認定為你們夫妻按照雙方父母的出資比例享有房屋的產權,離婚時應對房屋的市場價值進行評估,然後按照當時父母出資的比例來進行房產分割。
目前《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已正式出台,對於夫妻婚前購房以及父母贈與等問題,做出了新的解釋和規定。如果有疑慮,建議你們對結婚購房或婚內財產作出明確約定,以避免日後糾紛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 父母貸款買房給子女,夫妻是共同財產嗎
什麼是夫妻共同財產?什麼是個人財產?《婚姻法》第十七條、十八條作了明確規定,
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如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權益、繼承與所得的財產等;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什麼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3、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等;
新《婚姻法》規定,一方父母為自己子女買的房子,屬於該子女的個人財產,不屬夫妻共同財產。
3. 婚後夫妻共同貸款買房,共同還房貸。離婚後房產及財產如何劃分
婚後獲得財產是共同財產,貸款也屬於共同債務,是共同還款的,離婚房產歸一方所有,另一方獲得房產凈價值的一半。凈價值是市場價值減去未還的貸款。此事,協商不成,可訴訟解決。相關法條: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4. 婚前與父母共同署名貸款買房,婚後買房算第二套不
這個完全取決於銀行的具體細則,如果是認房,就是認房產證上的相同的名字出現的次數。出現一次算一套,出現第二次就算第二套。如果是認貸,就是認貸款次數。
樓主補充說名字出現在購房合同里,那麼將來房產證出來也會在房產證上的,產證是嚴格按照合同辦理的。所以,你的名下有房子也貸了款,嚴格以家庭為單位計算的話,你們夫妻兩個就算買過一套房了。所以,你們再買房子跟你的名字在不在房產證上沒有多大的關系。如果你們再買房,嚴格上就算你們買入第二套房了,不管你們的產證上是不是只有你LG的名字。
我說具體一定要咨詢貸款銀行,看他們怎麼認定。不同銀行可能有不同政策,可多咨詢幾家。不一定會按照上面那麼嚴格的認定方法。但是,現在嚴格查二套房,不是一個城市完全不是問題,如果想查你的購房記錄,銀行是能查出來的,對你們不利。你們也可以向銀行說明,你和父母的房子是婚前財產,嚴格來說不屬於你們婚後小家庭的財產,看看銀行會不會認定你和LG買的房子是你們小家的第一套。咨詢你們當地的房產中介也是很方便的事,比這里問道的信息會更准確。
5. 婚後一方父母為子女買房,交首付 並還貸。如何體現贈予關系
房產登記對方名下,而且又不願意放棄,就無法提現是對你個人贈予
婚後父母購買,只登記你名下,屬於對你個人贈予
可以你們寫借條給父母,父母出資和還款都屬於你們借款,萬一離婚,借款各還一半
如果能簽訂夫妻財產協議,寫明房產屬你個人財產也可以
或者是房東登記父母名下,只是借你們住,這樣所有權歸屬將來沒爭議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6. 婚後一方與父母付首付購房,但夫妻另一方共同還貸,離婚如何算房屋財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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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李律師(專業離婚律師):
婚後的還貸部分是夫妻共有財產可以平均分割。首付部分要看是贈與還是借貸性質據定是否可以分割。律師應該深知當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條的堆砌,而是解決問題的方案。
李律師認為:無償提供法律咨詢是律師回饋社會的一種方式,律師辦理離婚案件應當以案結事了、不留隱患為目標。
7. 父母買房,年齡55,能否讓已婚子女共同貸款如果可以,貸款年限有特殊限制么 謝謝。
可以 但是你父母的年齡是55了 最高年限是70歲再加上房齡一共不得超過50年 要更具房齡和你父母的所生的年齡而定 你們作為還款人 不一定要在房本上謝你們的名字 只要你父母的名下沒有再多餘的房子 對家庭的限購令就沒有什麼影響
8. 已婚。可以和父親一起貸款買房嗎如果可以那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房
可以和父母一起購置房產,如果房產登記在父親名下,屬於父母的共同財產,具體的貸款政策咨詢銀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9. 婚後兒子和父親共同貸款買房算不算兒子婚後共同財產
根據《婚煙法》的規定
夫妻婚姻期間的所有財物收入均屬於共同財產
婚後兒子和父親共同貸款買房
屬於兒子的那一份所有權算兒子婚後共同財產
10. 婚後一方父母出首付貸款買房只寫其子女名字是否屬於夫妻二人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和解釋三,父母出資贈與個人的房產屬於個人財產,而且該購房時間在婚前,屬於個人婚前財產無疑。而且房產證登記了男方姓名,這是三重保險,絕對是個人財產。而且貸款屬於男方個人債務。
婚後夫妻共同還款部分,若離婚財產分割,需要對婚內配偶共同參與還款部分進行適度補償。這塊不影響房產的產權。
一下是援引的解釋條文: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