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998年以來我國消費信貸迅速發展的原因是什麼
目前,影響我國消費信貸迅速發展的原因有許多方面,在消費者和商業銀行方面,存在著如下制約消費信貸發展的因素:
1.消費者方面(搜姐Soojle專家)
(1)傳統消費觀念的制約。我國人民有量入為出、勤儉節約的消費習慣,居民儲蓄率居世界前列,長期以來以負債為辱。中國經濟景氣監測中心對北京和上海兩地居民的抽樣調查顯示,對消費信貸感興趣的居民僅佔31%;不願接受或表示擔憂的居民所佔比重達69%,其中25%的居民明確表示不接受消費信貸,17%的居民對消費信貸存在疑慮,15%的居民認為其經濟狀況無力進行信用消費。零點市場調查與分析公司1998年底對北京、上海、廣州、沈陽、武漢1542人抽查顯示,願意採用分期付款的僅佔31%。由此可見,要改變我國居民長期形成的消費觀念並非易事。
(2)居民家庭承債能力總體較低。據統計,我國目前城市居民家庭平均月收入約1500元,日常生活消費性支出約1100元,能夠用於還貸的約為400元,總體承債能力不高。根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一項測算,1997年城鎮居民家庭扣除消費性支出後的可支配收入,如果能全部用於還貸,那麼最低收入戶、低收入戶、中等偏下戶、中等收入戶、中等偏上戶、高收入戶和最高收入戶20年內可承受的消費信貸本息金額,分別為6240、20880、32400、52800、78000、111840及187200元。因此,占城鎮居民家庭10%的最高收入戶能承受10萬元以上消費貸款;占城鎮居民家庭30%的高收入戶和中等偏上戶能承受5-10萬元消費貸款;占城鎮居家庭20%的中等收入戶只能承受5萬元以下消費貸款;其餘40%家庭承債能力極低。當然,以上測算沒有考慮居民的灰色收入和非貨幣收入,實際承債能力應比以上估計更高。
(3)消費者收入支出預期的影響。居民家庭的收入預期受近年來城鄉居民收入增幅下降、下崗人數增加等因素的影響而下降,支出預期受教育、養老、醫療等改革的影響而上升,從而負債消費的意願減弱。
2.商業銀行方面 (搜姐Soojle專家)
(1)信貸風險防範機制不健全。首先,我國居民收入中包括許多非貨幣收入和灰色收入,從而銀行無法獲知消費者的實際收入水平,難以確認其貸款資格。其次,缺乏全社會范圍的個人信用制度,單個銀行內部個人客戶信息尚不完善,共享性差,要了解個人客戶在本行以外其他經濟活動中的信用,成本很高,甚至根本就得不到。再次,缺乏必要的消費信貸擔保制度。我國現行擔保法中缺乏對消費信貸的規定,並且由於房地產二級市場發育滯後等原因,作為貸款抵押的住房產權變現能力較差,不能為銀行提供有效的風險保障。由於缺乏風險防範機制,銀行在發放消費貸款時往往十分謹慎,要求的手續也比較繁瑣,這給個人辦理消費信貸帶來諸多不便。
(2)缺乏利益機制的制約和激勵。目前國家對消費信貸利率作了嚴格規定,如規定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低於同期法定貸款利率,其他消費貸款利率與同期法定貸款利率持平;加上消費信貸的辦理成本又高於企業貸款,因而使銀行辦理作為零售業務的消費信貸收益微薄,影響其開辦積極性。
(3)缺少靈活的資金融通渠道。個人住房貸款、汽車消費貸款等主要消費貸款期限都比較長,而銀行負債的期限相對較短,在允許銀行參與的資本市場發育尚不健全的情形下,銀行無法通過資產證券化等方式建立融通長期資金的渠道,從而出現「短存長貸」的格局,不能實現資產負債期限結構的合理對稱,經營的流動性風險增大。
(4)管理上不適應。商業銀行長期以來主要從事以企業客戶為對象的批發性信貸業務,缺乏個人消費貸款這類零售性質信貸業務的管理經驗和人員的培訓准備,面對業務的迅速發展,亟待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加強對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
二、大力加快我國消費信貸發展的政策建議 (搜姐Soojle專家)
目前,我國消費信貸已經起步,消費信貸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隨著個人收入水平的提高,金融服務體系的不斷完善,信貸消費將會在我國逐步成為重要的消費方式之一,從而為我國銀行業的消費信貸業務的發展提供廣闊的發展空間。當前應採取以下措施,積極推動消費信貸的發展:
1.把發展消費信貸作為調整我國商業銀行信貸資產結構的戰略措施。從國外銀行經驗看,消費信貸是隨市場經濟發展而發展起來的,經歷了一個較長的發展完善過程。我國目前市場經濟體系屬初建階段,市場行為不規范,社會信用秩序差,人們的信用觀念不強,法律保護體系也不健全,因此我國消費信貸必須經歷一個逐步完善、發展的過程。在這一發展過程中,既要有中長期的發展規劃,又要確定近期的業務拓展重點;既要積極推進消費信貸業務的發展,又要規范管理,完善有關制度,加強風險防範。當前消費信貸的發展從品種上看,以住房、汽車、教育貸款為重點,同時應大力開拓信用卡市場。從地區上看,以經濟發達地區和大中城市為重點,梯度拓展。從客戶結構上看,以中高收入階層為重點,逐步開發中等收入階層的市場。
2.逐步建立全社會范圍的個人信用制度。首先,實行存款帳戶實名制,這有利於調查每個人的真實財產狀況。其次,各商業銀行應在目前信用卡客戶資料的基礎上,建立個人客戶信用信息系統和個人客戶信用等級評定體系。在此基礎上,由人民銀行牽頭,實現各銀行之間個人客戶信用信息的交流,並發展與稅務、法院等機構的信息交流。另外,可借鑒國外的經驗,組建地區性、全國性的個人信用調查公司,從社會各方面搜集個人信用信息,並有償向社會各方提供服務。
3.完善擔保制度。首先應完善擔保法,增加有關消費信貸的規定。其次應培育規范的住房二級市場,使抵押的房地產能夠方便地變現。再次,銀行應與保險公司緊密合作,將消費信貸與人壽保險、財產保險、履約保證保險結合起來,降低風險。最後,可研究由政府出面組建消費信貸擔保公司,為消費信貸,尤其是長期消費信貸提供擔保。這是一些西方發達國家發展消費信貸的成功經驗。如美國有四家政府性質的按揭擔保機構,主要為符合規定條件的個人提供住房貸款擔保,並向銀行收購部分個人住房貸款,發行住房按揭擔保債券,從而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部分居民難以提供擔保和銀行的資金流動性問題,促進了個人住房貸款的發展。
4.完善消費信貸政策體系,加快利率市場化進程。一是對貸款期限長、利率風險大的住房貸款盡快實行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並行的利率制度。固定利率是指按照事先確定的利率計算全部貸款期內的全部利息,該利率並不再做任何調整和改變。浮動利率是指在貸款合同有效期內,只規定最初一段時間內的利率,在規定的時間到期後,就要根據合同中事先規定的新利率計算方法,按照當時的市場利率重新確定下一階段的貸款利率,並按照新的貸款利率計息,浮動利率包括一年期、三年期、五年期等不同期限的浮動利率。通過消費者對兩種利率的自由選擇,增加消費者的風險和收益意識,規范消費者和銀行之間的關系。二是在利率浮動比率、貸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給商業銀行以更大的餘地,以便更好地為客戶服務,更好地防範風險。三是允許商業銀行在辦理業務中收取必要的手續費、服務費,以補償商業銀行信貸零售業務付出的成本。四是著手完善住房抵押貸款的證券化,建立住房金融的二級市場。五是銀行要和與消費信貸有關的法律、評估、保險、公證等機構緊密合作,簡化手續,為消費者提供高效快捷的「一條龍」服務。
5.推動消費者消費觀念的轉變。發展消費信貸並不僅僅是銀行增加一個信貸業務品種,要把它提高到促進國民經濟發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高度來認識。勤儉持家是中國老百姓的傳統習慣,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這並不與通過創造財富去享受生活相矛盾。目前在很多家庭的消費觀念中,對購買住房、子女升學、兒女婚嫁等支出的消費,還是依賴自身幾年或幾十年的積累,先積蓄、後消費,這種消費觀念落後於現代經濟生活。要增強人們的金融意識和信用觀念,合理確定人們收入與消費的組合方式,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消費觀念、消費方式和消費行為,使人們運用消費信貸等多種手段享受更好的生活安排和更高的生活質量。
6.加快國有企業改革、社會保障改革等各項體制改革,並在這些改革過程中考慮廣大群眾的既有利益和未來承受能力及對消費的影響,利益調整應貫徹保護既有存量,調整增量的原則,使消費者對未來收入和支出有比較明確的預期。
7.要利用現代科技手段為客戶提供更為方便、快捷的服務。隨著電話銀行中心和網上銀行的發展,一些國外銀行已經通過電話銀行中心和網上銀行提供部分消費信貸的申請、審批、余額查詢、還款、咨詢等業務。由於有完善的客戶信用信息和高度自動化的系統支持,有的消費信貸申請幾分鍾就可以答復客戶。對消費信貸的發展動向和趨勢要緊密跟蹤,結合我國的情況,積極創新。如有些品種的消費信貸可以在ATM機上由客戶自助辦理,各種消費信貸余額的查詢、還款業務,也都可通過ATM實現。目前,工商銀行也已著手發展電話銀行中心和網上銀行,上海分行於1999年8月建立了全國第一家電話銀行中心,網上銀行馬上也將進行試點,今後可借鑒國外銀行的做法,積極研究通過這些渠道辦理消費信貸業務的可行性。
(搜姐Soojle中國信貸專家)
B. 我國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對銀行業發展的貢獻是多少要數據
你問對人了,我寫的論文就是個人消費信貸存在的風險~~~~
2008年,由於美國房利美和房地美的次級債券無法償還,使得雷曼破產,蝴蝶效應影響到了我國的房地產業,我國以房貸佔90%的個人信貸受到了影響。因此,2008年,各商業銀行對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作出限制性的調整。在2008年前10個月,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對整個銀行業是微增長,大多數商業銀行是負增長,只有個別商業銀行是正增長。2008年10月,全國金融機構個人房貸余額29447億元,比9月減少6.7億元。而2007年10月環比增長了611億元。2012年,消費信貸市場受到了例如:限購令、國三十六條、地方限價令等針對房產泡沫政策的制約,人們對貸款購房的風險預期增大,如今的消費信貸只是於以往三年同期均值線上下小幅震盪。
C. 我的論文選題是我國個人消費信貸的現狀及對策,現在要寫文獻綜述,2000字數,幫我分析下,具體應該怎
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以其巨大的市場潛力和較高的預期收益成為商業銀行重
要的盈利增長點,
它的快速發展,
大大地刺激了消費、
擴大了內需、
拉動了國民
經濟的持續且快速的增長。
我國的個人消費信貸業務起步比較晚,
又隨著金融市
場競爭的加劇以及個人消費信貸規模的不斷擴大,
它在飛速發展同時很多潛在的
問題也逐漸顯現出來。
如何正確地解決這些問題對於我國該業務的發展起著至關
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目前市場體系還不健全的情況下,這些問題亟待解決。
關鍵詞:
個人消費信貸
風險
商業銀行
社會信用體系
法制
消費信貸是我國商業銀行的一項新興業務,它是指藉助商業銀行的信貸支
持,
以消費者的信用及未來的購買力為放款基礎,
按商業銀行經營管理規定,
對
消費者個人發放的用於購買消費品或支付其他與個人消費相關費用的貸款。
它是
一種由金融機構向消費者提供資金,
用以滿足消費需求的一種信貸方式。
波及全
球的金融危機剛過,
我國的經濟進入了一個內需不足,
消費疲軟的時期,
為了我
國經濟的長期可持續的發展,
我們必須進一步刺激國內消費信貸使其發揮平衡整
體國民經濟的杠桿作用。而這重中之重就是個人徵信體系的完備。
近年來,
我國金融業發展較快,
各級銀行機構遍布全國,
人們的觀念也從以
原始積累的方式進行的消費傳統逐步被以負債消費的信貸消費理念所取代,
因此
我國消費信貸業務得到了長足的發展,
業務種類逐步得到擴展,
從個人住房到汽
車、
助學等多個領域。
但是我國目前還是沒有建立比較完善的消費信貸體系,
與
發達國家個人消費貸款占信貸總額的
20
﹪
-30
﹪相比的差距還是非常大的。
我國
消費信貸發展的滯後,
增強了居民流動性的約束,
制約了消費者「負債消費」
行
為的產生。進入
2011
年,我國通貨膨脹壓力更是越來越大,同時對於住宅限購
導致的房地產經濟發展前景不明朗等等這些問題都需要商業銀行有可行的對策
來扭轉個人信貸業務的不利局面。
而這個重擔就落到了專家學者的身上,
他們紛紛對此進行了研究和分析,
並
想出應對個人信貸業務風險的可行性對策。
首先,從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起因分析
,
李潔認為有三點比較關鍵:
(1)
第一,在貸款前期,部分信貸調查人對借款
人提供的相關資料未盡調查核實的職責,
對借款人的有效身份和還款來源落實不
清,
缺乏對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的調查,
導致許多騙貸、假按揭的情況發生。
第
二,
在貸款發放環節,
部分貸款審查、
審批人員對信貸調查人轉來的審批表和其
他相關資料審查不細致,
把關不嚴,
甚至違規發放大額個人消費綜合貸款,
業務
審查、
審批形同虛設,
致使大量假個人貸款屢屢順利通過。
第三,
是在貸款後的
管理上,
部分信貸人員未按規定對開發商和按揭項目進展情況、
汽車經銷商經營
情況,
以及借款人情況進行跟蹤調查,
未切實履行貸款後的管理職責。
當個人消
費信貸形成不良貸款後,
個別商業銀行甚至以貸收貸,
通過發放假個人綜合消費
貸款、借新還舊、放貸收息、放貸墊款等多種手段掩蓋事實真相。
李立剛認為制約消費信貸開展因素中有消費觀念的制約。
長期以來,
受短缺
經濟的影響,
中國絕大部分消費者依舊是受傳統消費觀念的束縛,
不願背上負債
的包袱,
更不要談會自覺去進行超前消費使用消費信貸了。
在我國廣大農村,
貸
款消費被百姓認為是可恥的事情
如果消費信貸意識未有明顯轉變的話,消費信
貸特別是在農村地區將是無源之水
無本之木。如果消費觀念不更新,傳統消費
文獻綜述
文獻綜述
觀念不破除,個人消費信貸市場的發展將會步履維艱。
張岩則從消費信貸信貸發展的地區不平衡進行研究,
認為目前貸款投放區域
集中在市場經濟環境較好的地區,
特別是大城市。
而且消費領域比較片面,
各業
務品種上的發展也極為不平衡。
個人住房貸款余額所佔比重較大,
近年個人住房
貸款占總消費貸款余額的比重均在
7
﹪以上,其他部分業務逐步萎縮。不僅僅只
是局限在這些方面,
在葉曉菲看來還有一點比較關鍵,
就是信貸的抵押物變現渠
道窄、
成本高,
信貸的監管力度小。
貸款抵押物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化解資產風險
的重要手段。
由於我國消費品二級市場尚處於起步初創階段,
交易秩序尚不規范,
交易法規也不完善,
各種手續十分繁瑣,
交易費用偏高,
導致銀行難以將抵押物
變現,貸款擔保形同虛設。而且不少金融機構為擴大盈利水平,搶占市場份額,
擅自降低貸款標准和擔保條件,
盲目放貸,
直接導致風險積聚,
不利於個人消費
信貸業務的健康發展。
總的來說,
個人信貸的風險成因不外乎就是這兩個方面,
外部原因和內部原
因。
外部原因主要就是當前我國的社會環境,
以及國際環境的影響,
導致我國個
人信貸業務的發展沒有一個穩定的環境,國民對負債消費還存在觀念上的束縛。
而內部原因則主要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內部的管理不科學,
在貸款的審核發放等環
節漏洞百出,以致人們對其不信任,故而也就難以得到長足的發展。
其次,
從解決途徑分析。
總結了一下,
眾學者從以下幾方面提出了防範的對
策。
胡坤、
葉曉菲等認為關鍵是要推進消費信貸立法進程,
健全法制環境。
由於
我國的個人消費信貸業務起步較晚、發展較快,導致了政府相關部門立法滯後,
應該推進消費信貸的立法進程,
建立、
健全包括:
債權讓與制度、
個人破產制度、
格式合同的監管制度等法律制度,
讓我們在處理消費信貸市場存在的問題時有法
可依。尤其是要明確在個人消費信貸活動中消費主體的職
責義務和相關權利保
障。
宣德飛、李金秋等認為急需構建和完備社會信用體系。
(2)
包括個人徵信體
系和個人信用評價體系,
有利於降低交易成本,
抑制由信貸主體間信息不對稱現
在的發生,
避免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
並且,
完善個人信用制度主要體現在個人
信用評價制度、
機構、
評價指標三個方面,
應加快這幾個方面的建設。
完善個人
信用徵集系統,
對個人所有相關的信用信息進行匯總,
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消除
銀行與消費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用於評價個人信用指標體
系,
並設立專門的中介機構來評價個人信用,
並對中介機構的評價行為進行監督。
(3)
寧靜認為要完善銀行內部信貸管理機制,建立一套科學的個人消費信貸
管理系統是必不可少的。
杜絕違規操作,
加強內部管理,提高銀行的競爭力。
針
對我國消費信貸業務申辦手續繁雜的問題
商業銀行應該為消費者提供一站式金
融服務,與客戶一對一交易,即所有的手續和證明文件、
協議等均由銀行與客
戶簽署,無須申請人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去相關部門辦理
而是轉由銀行與相關
證件手續辦理單位協調形成部門與部門的溝通,
而不是客戶和部門溝通,
造成資
源的浪費。
這個管理體系應包括貸款的發放、
跟蹤、
監控等過程。
同時也要兼顧
個人消費現代風險的預警機制。
從而強化貸款前、
貸款中、
貸款後的風險預警能
力,
最終實現平衡制約機制,
達到防範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的作用。
對此,
我認為
可以成立專門的個人消費貸款審查審批中心,
對個人信貸業務進行流程再造,
提
高從業人員的專業化水平,
實行集約化經營。
並且實行分類管理,
進行分類授權,
針對各分支機構管理水平與風險控制能力,
實行不同的授權管理和程序運作,
並
文獻綜述
文獻綜述
實行精細化管理。
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提高居民收入和購買力。這個對策也被很多學者提出。
政府應該努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增強其購買力,
並通過建立專門的社會保障管
理部門和健全社會保障體系,
以激發其即期消費能力和承載消費信貸的能力,
改
變傳統的消費觀念,
進而促進個人消費信貸的發展。
居民收入水平和購買力的提
高是推動消費信貸發展的根本動力,只有刺激居民消費慾望和提升信貸還款能
力,逐步確立科學、適度的消費觀念,才能促進個人消費信貸健康有序的發展。
還有學者認為要完善擔保制度。
擔保制度是貸款第一還款來源出現風險時的
必要保證,
也是制約借款人信用程度的一個有力武器。
在我國消費信貸法出台前,
商業銀行一方面要認真研究分析現有法律法規的相關條款,
圈定法律爭議少、
執
行容易的標的作為抵押物
。
產權不清
、
變現較難以及現有法律上存在爭議的抵
押物一般不要接收。選定的擔保抵押物必須合法、足值、有效。另一方面,商業
銀行應合理界定保證人范圍。
對借款人自身條件較好,
收入穩定,
可實行保證擔
保方式的貸款。
保證人應該選擇信用度高的高端客戶,
且至少自身綜合條件不低
於借款人。
通過仔細查閱近年來的期刊論文,學者們對此問題各抒己見,很清晰明朗
地將風險及對策呈現出來,
有的還用模型進行分析,
總的來說研究已經十分充分
了。但是,在這之中我還是發現了一些細微的不足,那就是在對待「人」的方面
提出的可行性方案很少,
大部分都是就管理、
制度、
法律上的問題進行了深入闡
述,
我覺得這些還是不能根本解決當前的問題。
當然,
大家之所以都在制度上找
問題也是理所應當的,
因為我國的很多法律制度都還不完善,
尤其是社會信用體
系,
是關鍵所在。
研究和制定個人信用評估辦法,
統一評估標准,
建立科學有效
的個人信用體系,
是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前提保證。
法律上的問題也可以反映出
當前的現實。
但是我們必須要以人為本,
綜合法治,
這樣才能為信貸業務的發展
提供一個適合發展的平台。所以我覺得我們現在應該把思考的關鍵點放在「人」
上,
如何能夠更加全面更加准確地反映每個國民的信用狀況,
怎樣才能既人性又
科學地掌握這些信息,
建立起完備的個人信用體系。
對前面的學者沒有深入思考
的部分,我想通過自己的思考能拿出一點有用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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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風險防範對策
D. 簡述我國二手房按揭貸款的發展歷程
在我國,二手房貸款業務已經較為成熟和普遍,各大銀行如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郵政銀行、光大銀行等多家銀行均開展了此項業務。近幾年,由於房市的繁復變化,也給商業銀行的二手房按揭貸款業務帶來了不少影響。
例如在2011年,二手房市場成交量倒退至10年前,各大銀行都對二手房按揭貸款業務做出的限制,縮減貸款規模。更有甚者,廣州、合肥、杭州等地的大部分主要商業銀行不約而同停止辦理此項業務。
E. 我國微貸業務的發展狀況如何
「從銀行業的發展趨勢看,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大型企業的直接融資能力越來越強,對銀行信貸資金的需求將會減少。國外銀行主要從事面向房地產的貸款業務和個人理財業務,而不是大企業貸款業務。因此,調整客戶結構、信貸結構已經成為銀行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發展小企業信貸業務,加大零售業務所佔比例,已經成為銀行業金融機構調整發展戰略的重點。
我國目前的金融信貸服務主要針對大型企業,小企業特別是微小企業很難得到商業銀行的信貸服務,微小企業信貸市場正處於初步開發階段。我國人口眾多,經濟正處於快速發展時期,微小信貸市場將有極大的發展空間。
2005年由國家開發銀行支持,首先在包商銀行開展微貸項目,是我國第一次由正規金融機構實施的基於商業可持續原則的微貸業務。
2007年底微貸業務擴大到12家城市商業銀行,覆蓋全國各省的100個以上的城市。
F. 我國個人貸款業務以什麼為主體
個人住房貸款在各國個人貸款業務中都是最主要的產品,在我國也是最早開辦、規模最大的個人貸款產品。同時,考生也要熟知以下內容:國內個人住房貸款最早萌芽於改革開放初期,源於城市住宅制度的改革。住房貸款業務推出的最初幾年,由於市場還沒有形成普遍的需求,業務發展較慢。個人住房貸款真正的快速發展,應以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頒布為標志。
G. 我國汽車貸款業務的發展現狀
回答:dxfzw
新手
5月12日 09:01 你說的都可行,不過現在很多銀行已經不怎麼辦理了,因為很多人的信譽太差,同時中國車子降價太快,降價的空間已經超過了你還了部分貸款的空間,很多人乾脆不還了.就讓你把車子執行了去.
打個比方:你買車貸款花了20萬,預計10年歸還一年後你還了2萬的本金和利息(這個數字不是很標准<舉個例子而已),但是第二年的車子價格已經降到16萬了餓,你還想還嗎.所以就有很多人不還了,大不了你把我車子開走.所以,車貸使銀行出現了很多不良.
但是,隨著個人徵信系統的開通,這個現象會慢慢消失了.
H. 個人汽車貸款的發展歷程
國內最初的汽車貸款業務最早出現於1993年。銀行業的汽車貸款業務萌芽於1996年,當時中國建設銀行與一汽集團建立了長期戰略合作夥伴關系。作為合作的一項內容,中國建設行在部分地區試點辦理一汽大眾轎車的汽車貸款業務,開始了國內商業銀行個人汽車貸款業務的嘗試。
1998年9月頒布《汽車消費貸款管理辦法(試點辦法)》。
2004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聯合頒布了《汽車貸款管理辦法》。
I. 我國個人信貸業務的風險管理...急!!!!!
風險: 一)信用風險
傳統的信用風險被理解為違約風險,即借款人因為外在或自身的種種原因無力履約的風險。現代意義上的信用風險則主要表現在借款人對借款行為不負責任,沒有按時償還貸款的責任心,或者有意隱瞞真實目的、騙取貸款的欺詐行為。據統計,我國商業銀行每年因客戶的失信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達幾千億。
(二)經營風險
商業銀行在開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過程中遇到的市場風險,包括利率風險、股票風險、匯率風險等,或者採取不當的經營策略而引發的可能威脅商業銀行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潛在風險等,都可以歸並為經營風險。 在我國,隨著消費信貸的逐年發展,制約該項業務發展的風險也逐步暴露和突出,需要引起足夠的重視。目前,消費信貸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借款人風險。由於我國居民收入尚未完全貨幣化,收入來源多樣化,透明度低,使得實際收入與名義收入差距很大。 而且借款人提供的資料只能表明當期情況,社會化保障程度不高的現實又使得未來預期支出變得不可測,很難用科學的評估方法來確認未來的狀況,因而貸款期越長,發生變故的幾率越大。再加上現在社會部門間信息溝通共享渠道不暢,沒有個人信用劣跡的記錄,則無從判斷借款人的資信程度,也沒有個人破產的制度,這給許多信用意識薄弱的借款人留下了可乘之機,因而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無法徹底解決。借款人的多頭貸款、故意不還款或是惡意透支在目前個人信用體制不健全的狀況下使得銀行信息不對稱,防範風險的能力大大降低。
2.信用風險。信用風險主要是由消費者和銀行之間存在的信息不對稱造成的。由於缺乏個人信用制度,銀行在監管客戶的風險防範方面產生難度,信用風險出現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而我國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備的個人信用制度,銀行缺乏征詢和調查借款人資信的有效手段。據世界銀行的研究結果,利用徵信系統即個人信用制度,大銀行客戶的違約率可減少41%,小銀行可減少78%,因此我國有必要先在制度上彌補這一空缺。
3.法律風險。國家鼓勵消費信貸開展的政策是明確的,但配套政策、法律法規、行政措施尚未到位,可適用法規不完善。目前,商業銀行主要是依據《商業銀行法》、《擔保法》、《票據法》、《貸款通則》、《經濟合同法》等對消費信貸進行管理,而這些法規調整的對象主要是商業銀行與企業的信貸關系,以生產性貸款為約束對象。商業銀行將以生產性貸款為約束對象的政策法規移植到消費信貸的發放與管理上,不可避免產生消費信貸風險防範和抵押物處置上的矛盾。
4.抵押物風險。一般情況下,銀行為確保自身的安全,在對個人發放消費貸款時往往要求提供抵押物。當借款人無力償還貸款時,銀行就應該取得對抵押物的處置權,但抵押物可能會因各種自然、人為災害或周圍經濟、交通環境的變化而造成價格下降或價值滅失。此外,目前我國現有的法律法規還不足以保障銀行順利實現對抵押物的處置權,法院往往會從社會安定、和諧的角度考慮,在債務人無力償還貸款時,法院即使做出了判決,也往往難以執行,這些因素都導致了信貸風險大大增加。
5.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是指銀行等金融機構發放的消費貸款尤其是個人住房貸款債權的流動性較差而產生的風險。目前在配套市場條件不健全的情況下,尚缺乏盤活這塊資產的措施。由於目前消費信貸在各銀行所佔比例還較低,且經濟較為疲軟,整個社會資金需求不旺盛,因而銀行資金充裕,流動性風險尚未暴露。但隨著消費信貸的迅猛發展,其比重在銀行資產中的增大,資金「短進長出」的矛盾會日益突出。當經濟高漲,整個社會資金需求旺盛時,若這塊資產還不能盤活,銀行很有可能會出現流動性危機,給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不良影響。
現狀:我國個人消費信貸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發展至今,業務范圍已經得到了明顯的擴大,主要包括個人住房消費貸款、個人住房裝修貸款、汽車消費貸款、個人存單質押貸款、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個人助學貸款、個人旅遊貸款等業務。有的金融機構還開展了個人小額信用貸款、個人綜合授信額度貸款等業務。截止到2006年底,我國的個人消費信貸余額為24127億元,是1997年的140.3倍。但在我國個人消費信貸市場,普遍存在著消費信貸總體規模仍然偏低、消費信貸增長速度明顯下降、消費信貸中個人住房貸款占絕對比例的現象。 防範對策
1.建立和完善個人信用制度和信用體系。首先,加快個人信用徵信機構建設的步伐,使其以商業化運作方式收集和使用有關個人信用檔案的信息,同時兼顧公益性,逐步形成擁有全國基礎信用信息資源的大型、綜合性徵信機構和眾多提供信用信息評估等信用增值服務的各具特色的區域性、專業性徵信機構,形成一個既能充分利用各項資源,發揮規模效益,又能適應不同徵信需求,多層次、多方位的徵信機構體系。其次,應加快全國統一的個人基礎信用信息資料庫的建設。目前,我國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在構建我國個人信用制度的戰略布局中,可以實行讓一部分條件成熟的城市或地區先上的政策,先在一些信用消費發展較快的大城市推行個人信用制度,建立類似上海的個人信用聯合徵信系統,然後逐步向其他中小城市推廣,最後形成覆蓋全國的個人徵信網路。第三,充分利用政府的力量,整合協調和掌握各部門的個人信用數據、運用人民銀行的網路形成全國個人徵信的資料庫,由一個專門性的全國個人信用管理局對數據進行加工、整理、定價,產生一個個人信用檔案的管理、查閱、購買信息的服務,從而實現市場化的運作。
2.建立健全消費信貸相關法律體系。一是要將消費信貸列入國家整個法律體系特別是經濟、金融法律體系中,從總體上加以規范和完善,要盡快對《擔保法》、《合同法》、《貸款通則》、《商業銀行法》等相關經濟、金融法規中的有關消費信貸條款進行相應修改、完善和補充,盡量簡化手續、降低費用、放寬條件,使之有利於促進和規范消費信貸的發展。二是要根據消費行為和消費信貸行為的需要,制定專門的法律制度和具體的實施細則,讓居民有參加消費信貸的積極性和還貸的約束性,讓銀行有開辦消費信貸業務的動力和責任感,形成「居民對銀行有信心,銀行對居民能放心」的良好格局及「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的信用秩序。三是要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抵押貸款擔保制度、醫療制度等相關制度,從而分散和共擔個人信用風險。
3.建立有效的內控體系,實行浮動貸款利率。首先,銀行內部要建立專門機構,具體辦理消費信貸業務,同時建立消費信貸審批委員會,作為發放消費信貸的最終決策機構,做到審貸分離,形成平衡制約機制,以便明確職權和責任,防範信貸風險。其次,要進一步完善消費貸款的風險管理制度,從貸前調查、貸中審查、貸後檢查幾個環節明確職責,規范操作,強化稽核的再檢查和監督。第三,建立一套比較完善的消費信貸風險的預警機制。對借款人不能按時償還本息的情況,或者有不良信用記錄的,應當列入「問題個人黑名單」加大追討力度,並拒絕再度借貸。第四,加強量化考核、質量監測,實行競爭上崗、獎罰分明,完善多勞多得的分配機制,最大限度地發揮工作人員的創造性和積極性,提高信貸管理水平,促進消費信貸規范發展。第五,實行浮動貸款利率,加快利率市場化進程,在利率浮動比率、貸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給商業銀行以更大的餘地,以便商業銀行更好地為客戶服務,更好地防範風險。
4.採用科學的信用評分技術。首先,由於專家法評分模型的局限性,就要求商業銀行高度重視個人信貸業務基礎數據的搜集、整理與建庫工作,改進現行的業務系統,加強新受理業務數據錄入完整性、准確性的監控管理,特別是對未獲批準的申請人信息的收集。其次,商業銀行應根據數據資源的不同採用不同的方法開發評分模型。建議對不同的產品設置不同的評分模型,由於目前各項基礎條件較薄弱,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可分產品分步推進。最後,必須將信用評分技術用於個人信用風險管理的全過程。建議國內商業銀行盡快發掘銀行內部貸款賬戶信息,開發欠款催收評分模型、風險預警評分模型等行為評分模型,進一步開發相應的自動化賬戶管理系統、催收管理系統,提高個人貸款貸後風險監測、不良貸款管理的效率。
5.轉變消費觀念,提高信用意識。我國居民長期以來有著「勤儉持家」、「量入為出」的傳統消費觀念,對於「負債消費」還比較陌生。商業銀行應通過多種營銷方式,向消費者大力宣傳消費信貸,並創新服務品種、改進服務手段、提高服務效率,在開展業務的過程中培育消費者的信用消費觀念、創造信用消費需求,實現業務發展和觀念轉變的互動,使人們增加安全感,消除後顧之憂,提高即期消費慾望,從而積極使用消費信貸。同時,政府可以通過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各種媒介,形成強大、廣泛的宣傳和監督系統,提高社會群體的信用意識,以此來推動和保障信用制度的建立。建立個人信用制度對於我們來說,僅僅是再造信用的一種手段,而提高整個社會的信用程度才是我們最終的目的,我們要用信用的約束來促進社會公眾整體素質的提高,從而促進國內消費信貸業務的快速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