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嫁出去的女兒欠錢跑路 要債的找父母要 父母怎麼處理
現實中這類情況很多,子女欠錢跑路,要債的找上門逼父母還錢,這時作為父母先向要債人講明,女兒出嫁,她在外面欠的錢一個是不知道,第二個作為父母也無錢替女兒還債,本身父母年紀大了,身體不好,經不起折騰,如果發病住院要承擔責住的,再不行當要債人的面打電話給派出所,讓警察來處理
Ⅱ 追債可否去債務人父母家
不能,因為債務人的債務應當由他本人承擔,父母沒有償還的義務
Ⅲ 兒子欠債,討債人卻找父母討債怎麼辦
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錢,債權人(債主)只能讓成年子女還,不能要求其父母還錢, 不存在連帶責任。但是,如果孩子未成年,父母就有償還義務。
根據《民法通則》第11條第一款規定:
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這個兒子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與他人的借款合同又是合法有效的,根據《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該借款合同僅對合同雙方有約束力,就是只能由兒子還債,父母無還債義務。
當然如果父母經濟狀況良好,而兒子目前經濟困難,也可以暫由父母自願代子償還,待兒子有履行能力時再還給其父母。其他人不能逼迫債務人的父母歸還欠款。
個人欠款方面的注意事項:
1、是處理糾紛方式靈活。
「訴訟」,它特指法定的一種簡易程序,也即督促程序。1991年修改的民事訴訟法增設了該程序。而在規定的時間內,債務人如無異議,支付令則發生法律效力。債務人如若不履行還款義務,法院可以施行強制執行。
2、是個人氣欠款中借款手續必須完備。
俗話說,"親兄弟,明算賬",關系再好,也要履行基本的手續,這樣才能避免將來可能發生的爭議。
第一,最好能採取局面形式,由借款一方立借據,交給債權人收持保管。如果實在要採取口頭方式,則最好請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人到場作證;
第二,借據一般應詳細載明雙方的姓名、借款金額(大小寫均應清楚明確)、期限、利息、還款時間等基本條款;
第三,同一借款如遇須順延的情形,應立新借據,不要嫌麻煩;第四,夫妻或家庭中以一人的名義借款給共同使用,一定要註明其用途,並署上夫妻雙方、家庭成員的姓名。
3、是善於使用擔保條款,降低風險。
如果借款金額較大,而借款人的償還能力或信用又有疑問,最好能用借款人的財產作抵押,如房產、有價證券、車輛等(以上須到有關部門辦登記手續方始有效),或者請第三人作保證。這樣就避免了借款人無力還債,債權人"血本無歸"的可能。
Ⅳ 女兒欠錢,父母有必要還嗎
如果女兒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與他人的借款合同又是合法有效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該借款合同僅對合同雙方有約束力,就是只能由女兒還債,父母無還債義務。當然如果父母經濟狀況良好,而女兒目前經濟困難,也可以暫由父母自願代女兒償還,待女兒有履行能力時再還給其父母。其他人不能逼迫債務人的父母歸還欠款。
《民法通則》第12條第二款規定: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第13條第一款規定: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第11條第一款規定: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Ⅳ 父母欠債,子女被騷擾時該怎麼辦
一、父母的債務子女有責任承擔嗎
1、如果成年子女和父母一同生活,則父母欠下的債用家庭共同財產歸還;
2、如果父母死亡,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則在遺產繼承范圍內承擔還款義務;
3、如果父母死亡子女又沒有繼承財產,則子女沒有還款義務。
二、人死了,債還在嗎
債的消滅只有五種情況,即債的履行、提存、抵銷、免除和混同。因此,即使債務人死亡或者債權人死亡,債依舊存在,由其繼承人繼承。
債的履行是指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法律的規定全面履行自己所承擔的義務的行為。通俗來講就是已經歸還了債務。
債的提存是指由於債權人的原因,比如債權人拒絕收受,或者債權人死亡又沒有繼承人繼承債務等,而無法向其還錢時,債務人將欠款交給提存部門而後債務清除。
債的抵消,可以理解為雙方互相向對方借了錢,則這部分的債務就抵消掉了。
債的免除是指債權人放棄了債務,不需要對方還錢了。
債的混同是指債權人和債務人同歸於一人,一般發生在企業合並的情況中。但也可以發生在民間借貸中,如兒子向父親借錢,而後父親去世兒子繼承了遺產,此時債也會消滅。
除了以上這五種情況,人的死亡並不會導致債務消滅,因此人死後,繼承遺產的人要在遺產范圍內還錢。
三、繼承人如何償還債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1條的規定,遺產債務的清償,需要遵循以下原則:
首先,限定繼承原則,即對於負債超過遺產價值的部分,繼承人不必清償。
其次,特留份原則,即對繼承人中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即使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也應當為其保留適當的遺產份額。
最後,清償優先於繼承,即在被繼承人有債務的情況下,應當優先用遺產清償,留有餘額的才能執行遺贈。
從法律角度分析的話,父母的債務作為子女在一般情況下都是沒有償還義務的,除非此時對於負債父母與子女承擔的是連帶責任,否則的話子女有權拒絕替父母還債。當然,現實中子女替父母還債的情況比較多,因此很多人就認為子女是有替父母還債的義務。
延伸閱讀:
父母欠債能否執行其子女名下的房產
借錢為父母看病,離婚時算作共同債務嗎?
丈夫欠債坐牢老婆還,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認定
該文章整理時間「2018-01-09 14:03:29」,該文章最新更新時間為2018年!因內容庫龐大政策法規變動更新可能會導致少部分內容未及時更新,若內容有誤歡迎聯系客服反饋修正
Ⅵ 父親欠債,女兒有義務還債嗎
沒有義務。
法律上沒有父債子還的規定。所謂的父債子還是有條件的,父親去世後如果遺留有合法財產,繼承人負有用父親的遺產償還債務的義務和責任,遺產有餘額的,繼承人可以依法繼承,但如果遺產不足以償還債務的,繼承人不能繼承遺產但也無承擔債務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6)女兒貸款欠錢來父母家催債擴展閱讀:
在父親去世後,是否償還父親生前的欠款,分兩種情況進行處理:
第一種情況是在子女繼承父親遺產的情況下,這種情況又分以下幾種情形:
1、以遺產實際價值為償還欠款的上限,如父親欠款30萬元,而其遺產實際價值為30萬元,則以該遺產償還欠款後,則其子女就無遺產可以繼承;
2、如果遺產實際價值為50萬元,則償還欠款30萬元後剩餘20萬元,則該20萬元作為遺產由其子女按法律規定進行繼承;
3、如果遺產實際價值10萬元,由於遺產不足以清償欠款,對於不能償還的欠款,其子女不用償還,但如果子女自願償還,是可以的。
另一種情況是子女不繼承其父親的遺產,則對其父的欠款,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息烽縣政府官網-繼承法
Ⅶ 上輩子欠債來討債的孩子有什麼特點
1、性格暴躁偏執的孩子
有些孩子隨著年齡的成長,會逐漸出現一些暴力傾向,而且他們通常都非常偏執自我,這些孩子當中有一些是因為青春期的原因,經過父母的引導之後可能慢慢就會走上正軌。
但是還有一部分孩子不管父母再怎麼教育他們,他們都不會聽父母的話,不僅如此,父母一開口教育,他們孩子可能就會炸毛,跟父母頂嘴,父母道理說了一大通,孩子最後還是我行我素,這種孩子可能天生就是未來磨礪父母脾氣的。
2、不知感恩不懂孝順
孩子不知感恩、不懂孝順,有的是因為父母寵溺過度的原因,但除了這種情況以外,有一些孩子天性就是比較薄涼,不管父母為他付出了多少,他都不會放在心上。
父母如果對他不好,孩子也會覺得是理所應當,而父母為他傾盡所有,孩子也不會有一絲感動。這種孩子上輩子大概就是父母的仇人吧,當父母的無論為孩子做出多少,都無法溫暖孩子的心。
3、從出生就開始「吃錢」
現在大部分人,一家都只有一個孩子,做父母的在孩子身上花大筆的錢是一個很常見的現象,但是有些孩子一出生就身患重病,畢竟是媽媽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做父母的不可能放著孩子不管,就算傾盡所有、四處借錢也會不斷的為孩子搭進葯費。有這種孩子的父母可能上輩子欠了孩子的錢沒還吧,所以孩子自出生起就開始要債。
4、愛哭愛鬧型
從孩子出生開始算起,讓父母感到最痛苦的時間段應該就是孩子還未學會說話,躺在床上嗷嗷待哺的時候。有些小孩子天生覺多吃了睡、睡了吃,不吵不鬧的,但是有些小孩子天生就比較鬧人,但凡醒著就會哇哇大哭,有時半夜睡不著覺也會一直哭鬧不止。
夫妻二人第二天還要早起上班,養到這樣一個孩子,當父母的內心真的是崩潰的,但是又打不得、罵不得,只能好生哄著。
5、喜歡依賴父母,總也不成熟
還有一種來討債的孩子,他們沒有太大的問題,也很少給父母製造麻煩。但是,似乎心智總也成熟不了,喜歡依賴父母,像小孩子一樣,什麼事情都讓父母幫忙。自己解決問題的能力很差,總拿自己的事情給父母添堵。
Ⅷ 我父母欠錢借款人來我家不走要求我在欠條上簽字算脅迫么
你父母欠錢,借款人來你家不走要求你在欠條上簽字,其實也不是沒有道理的,因為自古就有父債子還的說法嗎!
Ⅸ 子女欠債父母有義務還嗎
成年子女是完全行為能力人,自己承擔責任。
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錢,債權人只能讓這個成年子女還,不能要求其父母還錢,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財產分的很清楚,不存在連帶責任。
如果這個成年欠債的孩子已經去世,父母不繼承孩子的遺產,就沒有償還孩子債務的義務;若父母繼承孩子的遺產,那麼孩子欠下的債務父母有義務償還,但賠償的數額是在子女的遺產實際價值范圍內。也就是說,用孩子的全部遺產仍不能全部清償,剩下的債務可以拒絕償還。
(9)女兒貸款欠錢來父母家催債擴展閱讀:
欠款人不還債的處理辦法:
一、可以徵得債權人的同意,分期支付債務。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二、債權人有權申請強制執行。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這說明雖然債務人現在無力償還,但是對於債款還是要償還的。債務人欠債無力償還,最好起訴到法院,防止超過訴訟時效。
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超過訴訟時效起訴,法院不會支持你的還款請求,除非他自願償還。法院受理後會開庭審理,如果雙方同意還可以協商調解處理,如意見分歧無法統一,法院會判決由債務人清償所欠債務。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法院執行過程中會根據你的請求扣劃債務人的工資用於抵付欠款,但不會全額扣劃,法院會保留被執行人即債務人的必要生活費用,至於多少法院會根據當地的生活消費水平及被執行人的家庭情況而定。如果發現被執行人還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法院也會採取強制措施的。
三、如果是企業的話,要申請破產,進行破產清算。
破產是指當債務人的全部資產不以清償到期債務時,債權人通過一定程序將債務人的全部資產供其平均補償,從而使債務人免除不能清償的其他債務,並由法院宣告破產解散。
以上就是關於無力償還債務的一些解決辦法。其實生活中很多的債務問題很多時候是很復雜也是十分難以解決的,在遇到此類問題的時候,應當向正規法律機構進行求助,避免自己的財物受到損失,及時維護自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