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男方婚前貸款買房,(男方父母的名字),糾結要不要結婚
嫁人主要看男方值不值得你付出。男方給的禮金少,16年下半年結婚,房產證不加你名字等等,都是源於你自己的所作所為,未婚先孕,自己就沒尊重自己,現在男方家可以隨意苛刻你,因為孩子不等人,最後不管生下來湊合過,還是堅決分手打掉孩子,身體受損和難堪的都是你自己。關於房子問題,人家出首付買的房子加你的名字確實不夠合理,不過女方為了保障在婚後參與還貸的合法權利,你可以和他們提出,還房貸的錢由男方出,但是從你的賬戶還進銀行,這樣你就有證據參與還貸,不過估計你談判很難,因為現在處於劣勢的是你,打掉孩子身體上心理上道德上你都會有所顧忌的。
㈡ 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房(不是婚房),名字是男方的,婚後貸款由男方父母還款,這房子屬於共同財產嗎
這個房子不是婚後共同財產,而是婚前男方財產,因為這是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的,而且婚後貸款也由男方父母出的,與女方毫無關系,所以不屬於婚後共同財產
㈢ 婚前他父母貸款買房 婚後他父母還貸 房產證是他父親的名字
您好!我國法律規定,房產證是確認房產歸屬的唯一合法有效證據。婚前他父母貸款買的房,婚後他父母還貸,房產證是他父親的名字,就足以證明該套房產屬於他父母的夫妻共有財產。當初口頭承諾該套房產是給你們買的,那是因為你們是夫妻。如果你們離婚,夫妻關系不再存在,房產給你們的前提也就不存在了,口頭承諾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你們離婚,作為他的前妻,是得不到該套房產半個平方米所有權的。謝謝閱讀!
㈣ 男方婚前由男方父母出資按揭買房,寫男女雙方的名字,對女方有利嗎
您好,房本有你的名字就有你的部分,如果房產證上沒有分配你們倆的份額,就是一人一半。
㈤ 婚前男方與父母共同向銀行貸款按揭買房,婚後男方父母通過銀行轉賬幫助其提前還款,離婚時房產如何劃分
1,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3,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4,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5,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㈥ 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房,婚後男方再貸款買房算二套房嗎
只要
房產證
是男方家長的名字,沒有男方的名字,夫妻再買房,就是第一套房的
如果有男方的名字,
那麼再買房,就是第2套的了。
㈦ 請問婚前男方按揭買房,婚後男方父母代為還款,房子屬於婚前財產么如果屬於,如何提供父母代還依據
這是婚前財產的
但是如果離婚,婚後的還貸款部分,要補償女方一部分的
關於父母代還款的證據,要通過銀行的
比如兩位老人月收入5千,每月有3千經過銀行匯入還貸款的帳戶,
會有一個匯款單的啊
㈧ 婚前,男方貸款買房且從首付到還款全部由男方父母支付,房主是男方,算什麼財產離婚後女方有無分房資格
房產屬婚前財產,歸男方所有,女方沒有權利分割。 若女方起訴,在法院調查取證時,出具男方購房合同及還款收據簽字人的名字,其實只要證明房產是婚前簽訂合同購買,而且一直是男方的名字,還款也是男方父母的,基本認定是婚前財產,與女方無關了。
㈨ 男方父母拿首付,婚前貸款買房直接寫雙方的名,怎麼操作
住房婚前簽署合同支付首付,又是女方一人名字。所以,住房產權屬於女方婚前個人財產,歸女方一人所有,
女方需要歸還男方爹媽婚前出資款項,
女方需要支付給男方婚後還貸數額的一半,以及自婚後還貸起,住房增值部分權益的一半。
可以把住房分割細則,寫入離婚協議,雙方簽字手印,一式三份,兩人一人一份,民政局備案一份。
如果有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憑離婚協議依法起訴維權。
㈩ 婚前男方父母按揭買房,貸款寫的男方名字,婚後男方父母還款,離婚房產怎麼分配
按你說的這些情況,如果都有詳細的證明材料,證明買房行為發生在結婚證頒發之前,那就證明這個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又有銀行記錄證明還款人和款項來源,盡管寫的是男方名字,而且是負資產,負資產差額(也就是銀行貸款)是由男方父母逐漸補齊的,這個過程中盡管財產上寫的是男方名字,實際財產的所有人仍然屬於男方父母。從這兩點上來說,第一點,這是婚前財產,第二點男方不是財產的所有者,所以這個房產,從法律上離婚時不會進行分配,也就是說女方不享有此房產的分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