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子按揭的自己辦不了房產證嗎
一、按揭買房的房產證不是一定要開發商辦理的,但是購房者自己去辦理房產證的話是需要開發商前期把開發公司應提供的材料及開發公司需要做的義務完成後,購房者才可以自己辦理房產證的。
二、辦理房屋產權證書的大致步驟為:
首先,開發商要向房管局提供齊全的房屋前期資料,如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規劃用地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預銷售許可證等。
第二,根據上述資料,由測繪部門進行實地測繪並繪制圖。
第三,根據實際測繪的面積結果到房管局交易部門立契過戶。
第四,憑借買賣契約,房管局房政部門審核後裝訂齊備的檔案並擬定、發證。
從這個過程看,要把房產證如期地辦理出來,開發商起主要作用。由於辦理房屋產權證所需要的許多有關的證明文件均需要開發商提供,而且如果開發商欠缺該類文件沒能辦理初始登記的話,買受人的房屋產權證根本無法辦理,因此,《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規定了「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從而明確了開發商對買受人申請辦理產權證負有的協助義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進一步明確了該項協助義務,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項目委託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單位實施測繪,測繪結果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用於房屋權屬登記」,並且「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三、開發商承擔辦證的具體義務有:
1.辦備移轉登記前應由開發商先行取得的文件,如測繪、權屬登記。權屬登記通常先由開發商完成初始登記,之後才由各個買受人分別辦理商品房買賣登記。初始登記主要系由開發商向權屬登記機構提供立項批文、土地使用權證、測繪資料等證明文件,在此過程中開發商可要求買受人配合提供相應材料。
2.在開發商完成初始登記後買受人可自行申辦產權,其間需開發商提供相應材料(如單元測繪圖紙等)的,開發商負有相應協辦義務。
3.依房管部門要求或合同約定,協助購房人遞交辦證資料、代繳稅費;
4.為實現登記辦證,應當由開發商配合或履行的其他事項以及合同約定的應由開發商承擔的其他辦證義務。
開發商負有的辦證義務主要分兩部分:一是初始登記時以其為主的辦理義務;二是買受人申辦產權時其所承擔的協辦義務。
當開發商將辦理房屋權屬證書的各項規定資料備齊交給權屬登記部門進行初始登記,並取得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的收件單,應視為開發商已完成初始登記辦證義務。在合同無特別約定時,且買受人未在法定或約定期限內申辦產權,開發商即完成其辦證義務。
㈡ 按揭買房,是不是房產證個人不能辦理的 是開發商代為辦理,然後把房產證給貸款銀行
可以說,沒有開發商協助。你個人是不可能辦理房產證的。
另外,貸款客戶的房屋需要辦理抵押登記,房產證一般不會給客戶(交給銀行),只給復印件。
房產證怎麼辦理你不用管,讓開發商取辦理就是了。
希望能幫助你
㈢ 貸款買房的可以自己去辦房產證嗎
貸款的房子可以辦理房產證,貸款的房子一般是採用抵押按揭的方式,房產證一般直接給貸款人,而是放在了不動產管理中心或者房管局之類的地方。
㈣ 房貸沒還完,不能辦房產證是怎麼回事
可以辦理房產證,可能你的房產證被抵押在銀行或者在房產局。
一、商品房按揭貸款
按揭是一種擔保方式,是指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的買受人在支付部分購房款後,將其與房屋出賣人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中所擁有的對商品房的期待權作為貸款的抵押物抵押給銀行,同時,商品房的出賣方作為貸款擔保人,如果房屋買受人未能依約定履行還本付息的義務,銀行即可取得買受人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的全部權益,以清償其對銀行的所有欠款。
通過按揭貸款的內容我們可以看出,辦理按揭貸款的當事人有三方,銀行是按揭權人、購房者為按揭人,開發商稱為擔保人。預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種法律行為,應簽訂書面合同,並應到規定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一)按揭購房的優點主要有:
1、按揭貸款在分期付款的基礎上解決了需要在短時間內籌集大量資金的困難,將大筆資金分解為長期小額資金還貸。
2、按揭貸款首付不佔用大量金錢,還款期限長,可以把有限的資金用於多項投資。
3、銀行替你把關。辦借款是向銀行借錢,所以房產項目的優劣銀行自然關心,銀行除了審查你本身外,還會審查開發商,為你把關,提高購房的安全性。
(二)按揭購房的缺點包括:
1、背負債務,心理壓力大。按揭貸款買房屬於典型的「花明天的錢辦今天的事」,所以按揭付款對於保守型的人不合適。
2、貸款買的房不易迅速變現。因為是以房本身抵押貸款,所以如想將房子轉手出賣,手續復雜,不利於購房者退市。
通過上面的介紹相信您對貸款按揭有了一個初步的了解,提醒大家,一旦與銀行簽訂了《借款合同》,就要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義務,購房者一定要根據自己的經濟實力,未來收入預期,做出理性的判斷,不要盲目貸款買房。
二、商品房按揭貸款流程
商品房按揭貸款的程序主要體現在《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之中,結合實物操作來看,主要有以下幾個步驟:
(一)購房者同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並支付不低於20%首付款。
(二)具備按揭貸款條件的申請人向相關金融機構提出申請,提供真實的個人資料。這里提醒大家,購買期房時,金融機構主要是各商業銀行的分理處或者營業部,並且申請人對金融機構並不具有選擇的可能,一般都要向與出賣人有特定業務關系的金融機構申請。
(三)經辦的金融機構對申請人的貸款條件進行審查核實,決定是否法房按揭貸款;
(四)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按揭貸款合同,借款人如果選擇自動劃款方式還款,應當在銀行開立還款賬戶申領儲蓄卡;
(五)辦理擔保、保證或者保險手續;
(六)貸款人接受借款人委託,依照其指令將按揭貸款劃入出開發商賬戶。
總之,根據上面的注意事項可以看出貸款購房有很多優點但也存在著一定的風險,很多問題涉及比較專業的法律知識,在您購房時一定要謹慎考慮,簽訂購房合同時最好邀請律師陪同,確保購房合同中關於貸款的約定是有利於自己的,這樣在出現糾紛的時候可以保護好自己的權益。
㈤ 按揭買房的房產證一定要開發商辦理嗎自己不能辦嗎
部分辦理房產證的資料是需要開發商提供,可以自己去拿這些資料到房管所辦
㈥ 買房銀行有貸款可以自己辦房產證嗎
按揭的是不能自己辦理產權證的,一次性可以,銀行還未辦他項權證,按揭時的預抵押還不是正式抵押,銀行按揭款還完,否則不能自己辦產權證
㈦ 貸款沒還清可以自己辦理房產證嗎
貸款沒還清是否可以自己辦理房產證?應當看《抵押合同》的約定,一般來說已作抵押的購房合同有抵押記錄,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共同辦理房產證,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後,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依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 。
附件《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房地產抵押,抵押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
第二十六條房地產抵押合同應當載明下列主要內容:
(一)抵押人、抵押權人的名稱或者個人姓名、住所;(二)主債權的種類、數額;(三)抵押房地產的處所、名稱、狀況、建築面積、用地面積以及四至等;(四)抵押房地產的價值;(五)抵押房地產的佔用管理人、佔用管理方式、佔用管理責任以及意外損毀、滅失的責任;(六)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七)抵押權滅失的條件;(八)違約責任;(九)爭議解決方式;
(十)抵押合同訂立的時間與地點;(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七條以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的,須提交生效的預購房屋合同。
第二十八條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合同還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編號;已交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需交納的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款額;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施工進度及工程竣工日期;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
第二十九條抵押權人要求抵押房地產保險的,以及要求在房地產抵押後限制抵押人出租、轉讓抵押房地產或者改變抵押房地產用途的,抵押當事人應當在抵押合同中載明。
第三十條房地產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30日內,抵押當事人應當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三十一條房地產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條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下列文件:
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抵押登記申請書;
抵押合同;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三條登記機關應當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審核。凡權屬清楚、證明材料齊全的,應當在受理登記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予以登記,對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三十四條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房地產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原《房屋所有權證》上作他項權利記載後,由抵押人收執。並向抵押權人頒發《房屋他項權證》。
以預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抵押合同上作記載。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後,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三十五條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抵押登記。
因依法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土地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抵押當事人應當自處分行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第三十六條已作抵押的房地產,由抵押人佔用與管理。
抵押人在抵押房地產佔用與管理期間應當維護抵押房地產的安全與完好。抵押權人有權按照抵押合同的規定監督、檢查抵押房地產的管理情況。
㈧ 貸款買房可以自己去辦理房產證嗎
房產證辦理,可以由開發商統一辦理,也可以由業主個人辦理。
房產辦理的全部流程:
第一步:確定開發商已經進行初始登記,即完成大產權
購房合同中應對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的時限加以約定,尤其是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的最後期限以及辦理完畢後的及時通知義務等,明確不及時辦理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第二步:到管理部門領取房屋(地)所有權登記申請表
可以事先向開發商詢問,產權證應該在哪個部門辦理,然後直接向該部門查詢,以免跑冤枉路。如果要辦兩個證,有可能要跑兩個部門,領兩份不同的申請表。
第三步:拿測繪圖(表)
由於測繪表是登記部門確定產權證上標注面積的重要依據,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
第四步:填寫表格、蓋章、領取相關文件
在前面詢問相關部門時,一定要明確需領取哪些文件,一次領齊全,免去奔波之苦。
第五步: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
無論是小區收取還是由銀行代收,都需要保留好繳納憑證,這兩筆款項的繳納憑證是辦理產權證的必需文件,一旦遺失會影響產權證的辦理。
第六步:提交申請材料
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蓋章的申請表
房屋買賣合同
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
測繪圖、房屋登記表、分戶平面圖兩份
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
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購房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核對原共有的提交共有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