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見了女方父母,我給他們說貸款買了房子,他們要求我還清剩餘的貸款,才讓他們女兒嫁給我,還剩40多萬
我覺得這個最主要的是在於你的女朋友是怎樣的,看法應該和他交流一下,如果他也是這樣子的話,我覺得你就沒有必要和他再繼續交往下去。因為他的父母是這種情況才會讓人嫁給你,只能說明他害怕他的女兒嫁給你和你一起償還,這些貸款會影響的,潘女兒的生活。
2. 婚後我爸媽給我貸款買房子,房貸也是父母還,算夫妻共同財產么
當然,是夫妻共有財產啊,跟誰花錢沒關系,跟寫誰的名字有關系,跟寫了名字的配偶有關系。
關鍵是你做了房屋所有權證明後,你老婆能不吵著跟你離婚嗎?
她會說:你是不信任她,全家人都在防著她,當她是賊。
3. 大家幫忙頻評論下 女友要求我父母還房貸,我應該怎麼辦
這要求的確有些過分,如果對方是真心的也不會要求這么不近人情,實在不行就分手吧,對於這種人,不知道結婚後還會提出什麼其他過分的要求。
4. 女朋友的父母自己要買房子住,讓我女朋友也幫著他們還貸款,怎麼辦啊
我覺得你好自私,她父母想有房子離你們近點,也是想幫你們,沒什麼不好,你們還可以繼續努力,為什麼不讓他們過的好一點,想想看,誰的父母容易了,你應該支持她才對。
5. 女朋友婚前想給父母買房,婚後繼續給父母還完房貸,我該怎麼看待
這個問題需要釐清幾個問題:
1、婚前為父母置業。這個屬於婚前財產。與你無關。這個屬於她的自由。
2、還貸存續時間。如果還貸在你們結婚之前完成,當然最好。如果在婚後她還在還貸,那婚後她的收入算作家庭收入的一部分,與你有關,需要徵得你的同意。
3、家庭收支的合理安排。如果你們結婚了,大家要共同承擔家庭的開支。而不是你妻子不管家裡的支出,全部由你來出,這樣就不合理。當然這看你怎麼看了。
個人意見,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6. 法律問題: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貸是由我父母及我共同還貸
婚前買的房子首付部分所佔房子的比例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夫妻雙方的收入及債務都屬於共同財產,也就是雖然房貸是丈夫一直在還,那也是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的償還。至於父母幫忙償還部分,如果沒有向父母打借條,只能認為是無償援助。這種方式下,丈夫可以通過向父母打借條,那麼父母幫忙還的房貸就會成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離婚,女方要求分割房屋,那麼她也有承擔債務的義務。
7. 要結婚了可是女方家長為要我父母還貸款怎麼辦
我覺得女方家不是不想讓你們結婚,而是想盡量幫女兒爭取些東西。
我建議你去找女方的父母真誠的談一次,就說自己有能力償還房子貸款,以後會給他女兒幸福的生活。父母一輩子操勞不容易,他們也是做父母的,肯定知道這些辛苦,你是肯定不會向自己父母要錢還貸的。你很愛他們的女兒,如果他們還是固執的認為女兒有房子是背債,那就只能推遲婚期,什麼時候還完貸款什麼時候結婚。
你要和他們父母說明你們是很相愛的,也要你女朋友盡量表達,如果你們不結婚,你女朋友肯定會痛苦,不幸福。他們總不能讓自己女兒不幸福吧。
如果他們還堅持,那就冷處理一段時間,和女朋友該怎麼過就怎麼過,不過暫時不再提結婚的事情,我想他們會著急的。
8. 女方父母要求我要有房子還不許貸款,我該怎麼辦啊。。。。。
女友說讓我父母把大房的戶頭過戶到我頭上?這樣的女友,吹了吧!老婆可以換一個,老爸老媽可沒的換的,原則問題,不容談判!女方父母如果真看中你這個人,不會這么叫板的。自己的生活自己掙,跟你女友說清楚,誰家父母都不容易,婚愛結不結!
9. 女朋友父母堅持要求我父母還掉一半房貸,是不是太自私了!
凡事總不能太著急,不該急著定下婚事,也不該急著後悔。從他們的角度想想,是可以理解的,但這事情還是你和你女朋友拿主意。你耐心的跟她溝通,她該站在你這邊,畢竟今後的日子是你們倆的。不要說輕易分手,這話不能隨便說出口。真心祝福你。
10. 我父母付的首付,我和我父母一起還貸款,女方沒有出任何錢,她們卻要求寫上她們的名字,是出於什麼目的
目的已經很明顯了啊,就是要求寫上女方名字,這個女方也有房子的產權了。
現在嫁女兒很多都有這樣的想法。倒不是女方想搶你的房子,只是為了給女兒多一層保障。畢竟男人隨著資本的積累,在婚姻關系中會越來越有利。女人則不同,女人最大的資本是年輕和美貌,這些是會隨著時間貶值。
所以一般女方都會提些要求,心理會覺得穩妥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