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個人所得稅的住房貸款利息扣除怎麼計算
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規定.
第十四條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本辦法所稱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
第十五條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第十六條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貸款合同、貸款還款支出憑證備查。
㈡ 住房貸款個人所得稅扣除標准
房貸扣除比例主要有兩種扣除形式,第一種是夫妻雙方分別扣除50%,第二種是夫妻個人扣除100%。在配偶信息欄目,選擇無配偶,則個人扣除比例默認為100%。選擇有配偶,需要新增配偶信息。這時候需要夫妻雙方協商,如果只有一方達到扣稅標准,那麼可以一人扣除100%,在扣除比例選項選擇「否」。如果兩人都達到扣除標准,那麼在扣除比例選擇「是」,這樣一來就夫妻雙方各自扣除50%。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十四條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本辦法所稱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
第十五條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㈢ 合同上寫的是孩子的名字,還款人是父母,這種情況下,父母可以在個稅中扣除住房貸款利息嗎
不可以的一樣也是要交稅的。房貸的話都是要還下去的。
㈣ 你好!!個人所得稅可以提交住房貸款和贍養父母兩項嗎,填了會不會額度都加上!
住房貸款、贍養父母屬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規定申報扣除項。
㈤ 父母買房,我僅作為共同還款人幫他們還款,請問2019年個稅專項扣除:住房貸款我可以抵扣嗎
父母買房,你幫他們還款,是不能抵減個稅的。只有夫妻一方,才能夠抵減個稅。
㈥ 房子是父母名下商業貸款的,可以用來抵扣子女的個人所得稅嗎
房子是父母名下商業貸款的,子女不能申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
國發〔2018〕41號《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十四條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本辦法所稱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
㈦ 個人所得稅app中如果是父母貸款買房子,但是是我在還款可以填寫嗎
不可以,只有你或者你的配偶,才可以抵扣。
㈧ 為啥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填了住房貸款和子女上學,扣款只顯示住房貸款一項
個人所得稅APP維護了專項扣除項,但企業沒有下載成功,應該是個人所得稅APP里維護的信息有誤,重新檢查子女信息維護有沒有錯誤,特別是注意需要檢查是否選了讓另外一位監護人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