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銀行貸款有夫妻雙方的簽字,那麼夫妻之間如果有書面協議由丈夫償還,這樣的協議還受到法律保護嗎
對內有效力。但是對外不成立,債務人可以向另一方主張債權,不過另一方歸還後可以向一方追償。也可以向銀行申請變更主貸人,至於能否變更要看銀行了。
⑵ 銀行貸款夫妻雙方簽字,能否由一方單方還款
夫妻貸款無論雙方是否共同簽字,只要一方簽字夫妻雙方都要承擔連帶責任,銀行可向夫妻任何一方追償貸款,也可同時向夫妻雙方追償貸款。
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借款人所需條件
1、年齡在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台,內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2)銀行貸款是夫妻雙方同意的該有誰還擴展閱讀:
貸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發放的貸款,應按貸款的合同本金,借記本科目(本金),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有差額的,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資產負債表日,應按貸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利息收入」科目。
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合同利率與實際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採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收回貸款時,應按客戶歸還的金額,借記「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收回的應收利息金額,貸記「應收利息」科目。
按歸還的貸款本金,貸記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額,貸記「利息收入」 科目。存在利息調整余額的,還應同時結轉。
(二)資產負債表日,確定貸款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貸款損失准備」科目。
同時,應將本科目(本金、利息調整)余額轉入本科目(已減值),借記本科目(已減值),貸記本科目(本金、利息調整)。
資產負債表日,應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借記「貸款損失准備」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同時,將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利息金額進行表外登記。
收回減值貸款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相關貸款損失准備余額。
借記「貸款損失准備」科目,按相關貸款余額,貸記本科目(已減值),按其差額,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對於確實無法收回的貸款,按管理許可權報經批准後作為呆賬予以轉銷,借記「貸款損失准備」科目,貸記本科目(已減值)。
按管理許可權報經批准後轉銷表外應收未收利息,減少表外「應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額。已確認並轉銷的貸款以後又收回的,按原轉銷的已減值貸款余額。
借記本科目(已減值),貸記「貸款損失准備」科目。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原轉銷的已減值貸款余額,貸記本科目(已減值),按其差額,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⑶ 婚後的銀行貸款夫妻雙方都得還嗎
你好:1、五萬元對方有義務證明是夫妻共同債務,否則女方沒有承擔義務。
2、借你娘家的四萬元需要你娘家提出證據證明是他借的或你們夫妻借的。
3、轎車如果是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相應的貸款也應當由夫妻共同承擔。
4、三歲的孩子要依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來確定撫養權的歸屬,主要看雙方的工作穩定性、收入高低,父母幫助照顧小孩的可能性大小等情況來具體分析。
5、另外,離婚案件還涉及財產分割、債權債務承擔、子女撫養權、撫養費的承擔、婚姻過錯賠償等法律問題。
⑷ 銀行貸款需夫妻雙方的簽字,是法律規定的嗎
法律沒有規定,是銀行的規定。
房屋抵押貸款,如果房屋雙方共有,要雙方簽字;單獨所有,可以不用雙方簽字。
二次抵押不管是不是雙方共有都要雙方簽字,有些銀行的企業貸款也要夫妻雙方簽字。
(4)銀行貸款是夫妻雙方同意的該有誰還擴展閱讀:
銀行貸款,是指銀行根據國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要者,並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一般要求提供擔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證明、個人徵信良好才可以申請。
而且,在不同的國家和一個國家的不同發展時期,按各種標准劃分出的貸款類型也是有差異的。
如美國的工商貸款主要有普通貸款限額、營運資本貸款、備用貸款承諾、項目貸款等幾種類型,而英國的工商業貸款多採用票據貼現、信貸賬戶和透支賬戶等形式。
銀行貸款是指個人或企業向銀行根據該銀行所在國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求的個人或企業,並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
⑸ 夫妻雙方存在銀行貸款,如果妻子和老公協議離婚貸款由男方全部承擔,那銀行會同意這債務嗎
銀行從書面上是不會承認的,如果還款比較正常,銀行就不會管是你們夫妻雙方誰還的錢,如果一旦還不上款,就會起訴你們兩個人,因為還是你們的共同債務
⑹ 貸款簽字夫妻雙方都要簽字嗎
房屋抵押銀行貸款需要夫妻雙方簽字。
房屋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因此雙方具有同等的處分權,任何一方都不能代表另一方的意見而擅作主張。所以,要想將夫妻共有的財產進行抵押就必須要經過共有人的書面同意才行。
申請辦理房產抵押貸款的條件:
1、申請人年滿18周歲以上;
2、有穩定的工作與收入、個人信用良好;
3、申請的銀行規定的其它條件;
4、 一般要求房產的房齡不能太高;(20年以上的一般就很少有銀行接受了)
5、一般要求房產上不能有抵押(或者沒有還完按揭貸款也不行),除非能在放款前先還上上筆貸款。
⑺ 在銀行貸款必須夫妻雙方都要簽字嗎
房屋抵押銀行貸款需要夫妻雙方簽字。
房屋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因此雙方具有同等的處分權,任何一方都不能代表另一方的意見而擅作主張。
所以,要想將夫妻共有的財產進行抵押就必須要經過共有人的書面同意才行。
從房屋抵押貸款辦理流程的角度來看,如果沒有房屋共有人任何一方的同意,此項業務都很難成功辦理。具體來說,房屋抵押貸款的流程如下:
首先,借款人要找評估機構進行房產價值評估,取得評估機構出具的《房產評估報告》。
其次,夫妻雙方到場提交上面的資料並簽訂房地產抵押合同。
再次,借款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
第四,銀行審核通過後發放貸款。
(7)銀行貸款是夫妻雙方同意的該有誰還擴展閱讀:
城市房地產抵押的相關要求規定:
1、抵押權人要求抵押房地產保險的,以及要求在房地產抵押後限制抵押人出租、轉讓抵押房地產或者改變抵押房地產用途的,抵押當事人應當在抵押合同中載明。
2、抵押當事人約定對抵押房地產保險的,由抵押人為抵押的房地產投保,保險費由抵押人負擔。抵押房地產投保的,抵押人應將保險單移送抵押權人保管。在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
3、抵押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房地產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領取《房屋他項權證》。房地產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⑻ 夫妻關系內有銀行貸款,離婚後怎麼還
這個貸款是誰簽的字,如果雙方都簽字了,即使離婚了也是一人一半的還,因為現在剛上了政策。婚姻內有一方在對方不知道或不經對方同意的情況下私自貸款,法律上屬於貸款人的那個人還款。
1、准備資料。
個人首先准備好向銀行貸款所需的資料:包括借款申請書、客戶的身份證、戶口薄、收入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等材料(有配偶的客戶,還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證和戶口薄),如果是抵押貸款的客戶,需要出具抵押物的產權證;如果是免擔保貸款的客戶,需要提供良好的信用記錄。
2、辦理申請。
准備好相關資料後,客戶可以到銀行或銀行委託的律師事務所操持貸款申請向銀行交驗相關資料和客戶交納各項費用後,客戶需要與銀行簽定貸款合同,並以此作為約束雙方的法律性文件。
3、貨款審查。
如果是購房貸款,首先由銀行委託的律師事務所對客戶申請進行初審,如果合格則由銀行進行最後的貸款審批;如果審查不合格,則銀行將退回客戶的相關資料和所收取的費用。
4、辦理其它法律手續。
除合同之外,客戶還需辦理一些法律手續。如果是抵押貸款的客戶,客戶需要在銀行進行抵押物的抵押登記和備案,以備將來查詢。
5、銀行放款。
客戶的相關手續料理完畢之後,銀行會根據對借款人的評定,進行借款審批或者報送上級審批。然後,工作人員會告知客戶貸款數量、貸款期限、貸款利率等相關細節,並簽發貸款指令,將貸款項劃入客戶帳戶。
⑼ 產權上有夫妻兩人名字未還清貸款,後離婚,夫妻雙方同意的情況下能銷售一半房產嗎
一、夫妻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應屬於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房產分割。
1、婚前取得產權證的。
《婚姻法》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一)同時規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無疑是婚前財產。所以,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2、婚後取得產權證的。
還是屬於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產權證雖然是物權憑證,但並不意味婚後取得產權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關鍵看出資情況,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對房屋權利是在婚前取得的。
二、若房子首付是男方付的,婚後貸款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有首付款的證據是男方出資的,那麼可以視為個人財產。貸款由夫妻償還,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房產升值部分屬於共有財產。
《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