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擔保人起什麼作用
是信用保證作用,若是借款人不還錢,擔保人就要代為還款,隨後可向借款人追償。
擔保分為一般擔保責任和連帶擔保責任。一般擔保,在債權人沒有起訴或是仲裁的情況下,是不能向擔保人催款的。連帶擔保到期後債權人可以向債務人請求償還,也可以單獨向擔保人請求償還
2. 借款的擔保人的作用及責任
是信用保證作用,若是借款人不還錢,擔保人就要代為還款,隨後可向借款人追償。
擔保分為一般擔保責任和連帶擔保責任。一般擔保,在債權人沒有起訴或是仲裁的情況下,是不能向擔保人催款的。連帶擔保到期後債權人可以向債務人請求償還,也可以單獨向擔保人請求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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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銀行貸款為什麼要有擔保人
也是為了給這一筆錢有一個擔保,如果對方沒有償還能力,需要有擔保人來幫忙進行承擔,也是為了保證。
4. 分期付款,擔保人起到什麼作用
擔保人起保證借款人不還款時的擔保作用。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4)貸款擔保人起到什麼作用擴展閱讀
一般保證指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行為。一般保證最重要的特點就是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
先訴抗辯權,指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可見,先訴抗辯權的存在使一般保證中的保證人所承擔的責任成為一種純粹的補充責任。
同時,債權人僅於訴訟外向債務人提出履行債務的請求後即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亦有權拒絕其主張。債權人必須通過法律途徑向債務人主張債權並經法院強制執行,這是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前提。
先訴抗辯權是保證人的一項權利,保證人既可以選擇行使,也可以將其放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出現以下情況時,不管保證人的主觀意志如何,保證人均不得行使先訴抗辯權:
(1)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2)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3)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拒絕承擔保證責任權利的。
5. 借款時借款人買的擔保是什麼意思有什麼作用
1、借款時借款人買的擔保,是指借款人向擔保人支付了一定的費用,這樣做對借款人、貸款和擔保人三方都有好處,能促成借款的達成。
2、法律並未禁止借款人向擔保人支付費用,相反,允許擔保公司存在,就公開承認借款人向擔保人支付費用是合法的。因此,借款人可以向擔保人支付費用,這就產生了所謂的借款人買的擔保。
3、借款人買擔保,對三方當事人都有好處,有利於借款的達成。對借款人來說,找到了擔保人,就能讓貸款人將款項貸給自己;對貸款人來說,貸款人提供了擔保人,就可以把款項借給借款人了,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證借款的回收;對擔保人來說,因提供擔保而獲得了費用,自己的個人信用也獲得了利益,個人的價值得到了體現。
6. 銀行貸款要擔保人,擔保人是干什麼
銀行貸款擔保人就是指擔保人和借款人約定,當借款人不履行還款時,擔保人按照約定履行還款的責任。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
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
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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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方式
1、抵押擔保
借款人以所購自用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於貸款抵押;以房地產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對設定抵押的財產在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責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
對設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轉讓、變賣、饋贈。
2、質押擔保
採取質押方式的,出質人和質權人必須簽訂書面質押合同,質押合同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中止;對設定的質物,在質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質押期間,質物如有損害、遺失,貸款人應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
3、保證擔保
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
保證人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4、抵押加保證
是指貸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購房屋產權的基礎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為清償能力的第三方連帶責任保證人作為貸款擔保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如今,一般要求所購房屋的開發商為擔保人。
貸款擔保人-網路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國人大網
7. 金錢借貸行為中擔保人的意義和責任是什麼
金錢借貸行為中擔保人的意義和責任是法定的。
擔保人,就是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擔保人具有法律規定的資格,即滿足所需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五)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二條規定: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8. 銀行貸款要擔保人,擔保人是干什麼
銀行貸款擔保人就是借款人與擔保人的約定,當借款人不履行還款時,作為擔保人按照約定履行承擔還款的責任。